靈糧週刊No.1580 / 2010-06-27出刊 |歷年週刊
信息
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作者:區永亮牧師
文章類別: > 十架/救贖|律法/十誡|聖經真理|神學|內在生活|生命/品格
關鍵字:聖潔|清心|真理教導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12∼20節
神是聖潔的神,是公義的神,我們不能夠在神的「絕對」裡,找個理由讓它相對地「有點對」。
教會經常會面對將要結婚的弟兄姊妹請求牧師證婚,或希望能借用教會的場地。這個看似平常簡單的問題,因時代的改變,尤其面對一些沒結婚卻已經同居,或已經在外面有任何儀式,且也住在一起成為合法夫妻的狀況,就成了在教會舉行婚禮和牧者證婚是否合宜的困擾。
我們必須思考這樣做,對他們本身有沒有益處?或這樣的作法對教會其他的人是一個鼓勵,還是成為他們的絆腳石?我們作牧者(包括小組長們)都夾在兩難之間,一方面希望成全這些我們所愛的弟兄姊妹,但另方面看到他們這樣軟弱的時候,我們能夠做什麼?讓他們恢復,是恢復到哪一個程度?就算恢復了,是否適合在教會行婚禮?
這個問題需要有神學的根據。神的話是怎麼說?在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到20節,保羅提到:「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在當時的文化,哥林多是一個敬拜多神的大城市,環境非常複雜,很多人拜偶像,講究自由,認為自己的身子高興做什麼就做什麼。他們隨意放縱也不忘找個理由,所以就用一些人的智慧來解釋這些行為。在哥林多的廟裡面所拜的是一個女神,有一千個妓女在廟裡,人進到廟裡面與這些妓女或女祭司發生關係。對這些女性來講,這是一種服事,是服事神,而這樣不可思議的現象,在當時的廟宇裡面居然是公開、合理的。這種觀念不可否認地也影響了哥林多的教會,所以保羅在這裡用了很重的話,甚至用「娼妓」這個詞來形容,我想保羅不是喜歡用這個詞,不過這個詞在當時已經不是羞恥的代名詞,而是一個很普通的事情。就像今天我們社會對婚外情的觀念,曾經有一個名人說,這是男人都會犯的錯。這樣的說法不知不覺中,把婚外情當成是一個很普遍、很正常的行為了。哥林多就是這樣觀念混淆不清的一個地方。
對於婚前性行為,過去我們大概十對裡面,有一對是這樣的問題,那已經是蠻嚴重的。後來慢慢是十對來教會請求證婚,就有三對有婚前的關係。但這幾年變得非常的嚴重,十對裡竟有七對有這樣的問題。另外有些情形是一些剛信主的弟兄姊妹,因為過去沒有神的原則,已經有這樣的錯誤,心裡也很內疚、難過,像這樣的情形,是不是不能夠為他們證婚呢?
神是聖潔的神,是公義的神,我們不能夠在神的「絕對」裡,找個理由讓它相對地「有點對」。我們擔心我們受到了外面文化的影響,當這樣的文化不知不覺地滲透在教會裡面,我們也就慢慢地接受這樣的情形:沒辦法啦,時代不一樣了。
當我在北美牧會的時候,有一位牧師朋友去美國看他姊姊。一天早上,他的姪女要趕去坐校車,他聽到姊姊說:「上面的那個藥你吃了沒有?」她趕快衝回來一把抓了四、五種藥放到嘴巴裡。我的朋友就問他姊姊說:「這些孩子在美國已經長得這麼好了,需要吃四、五種維他命嗎?」她姊姊回答說:「維他命只是一個名目,其實在這幾顆中間,有一顆是避孕藥,我不能夠禁止攔阻她在外面的行為,但起碼不要給我找麻煩。」那是一、二十年前的事情。
我知道今天作父母很難,作小組長也很難。我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在還沒有發生以前,把這個真理和嚴重性講清楚。等到兩個人已經決定結婚,十個問題當中只要有一個出了問題,就很為難。不給他們證婚嗎?他們已經決定要結婚,什麼都已經講好,日子也訂了,你才說不行!或是你知道他們兩個已經在這件事情上真正的悔改,就算你說同意為他們證婚,但在證婚的當中,會對軟弱的人有什麼影響嗎?這真是牧者一個矛盾或一個困難的事情。
在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在那樣的文化裡面,他們無所謂地認為婚姻以外的性行為沒什麼關係,因為是身體的需要,我們兩個心甘情願,也沒害到別人。但保羅說這句話是講不通的,他認為這句話是人找的理由,不是神所要看重的。這段經文常用「豈不知」,豈不知的意思就是說:「你應該知道才對!作為一個基督徒怎麼能夠不知道。」
因此從這段經文裡,保羅要我們留意四個原則:
一、不都有益處。我們凡事都可以做,但保羅說不都有益。不都有益等於是有害的,對自己、對別人都有害。當事人經常會說,這件事情我並沒有傷害到別人,是我們兩人你情、我願的事,但保羅說這件做出來會叫人跌倒,這是第一個我們要思想的「都有益」嗎?
當我在葡萄園溫約翰(John Wimber)牧師那邊聚會的時候,有一天他比喻說:「十分鐘的時間,換了一個愉快沒有錯,但卻付上一生的代價。」他很露骨地說:「十分鐘的爽快,給你帶來一生的後悔,值得嗎?千萬不要為那十分鐘的愉快、爽快,帶出一生的後悔。」是否想過,兩人熱戀階段恩愛甜密,但若有一天分開了,對方會不會到處宣揚說這些隱私?還不僅這樣,雙方的信任關係是否經得起這樣的考驗?既然你跟我可以這樣發生關係,是不是也會輕易和別人也發生過關係?還有一些情況是雖然分開,但懷孕了,接下來該怎麼辦?或是因為這樣的關係,不知道墮了幾次胎……,真是數不清一連串的問題。更別說在心裡會有個陰影,或是轄制,甚至控告,這絕不是那十分鐘或那短暫的爽快可以預料到的。
二、受捆綁(被轄制)。特別是情慾的事情很容易上癮。當你嘗過一次以後,當下好像飽了並不會想,但過了一段時候就會去想。就像吃東西一樣,飽的時候,山珍海味都不想,已經很滿足,但問題是這個滿足不會太久,一下子就餓了。所以情慾的事情,包括一些習慣:譬如抽菸,抽兩口沒關係,不過我還沒有聽過一個人抽菸不會上癮的;也有人找很多理由就是要喝口酒,可見抽菸、喝酒會讓你上癮,當這些事情轄制你,這就有關係了。
過去也有人問:「牧師,可不可以看電影,可不可以看連續劇?」答案也是一樣的,重點是這個東西有沒有讓你上癮。保羅就明白地說,最不好的就是被轄制。
三、身子不是為淫亂,是為主!主為身子,今天主為我們的緣故捨去祂的身子,好叫我們得到一個好的身子,那麼得著這個好的身子要做什麼用,就很重要。千萬不要說我是受對方引誘,保羅說在試探裡面受不了或不能夠承受,是一種藉口,因為在任何事上神還是給你開一條出路。他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主花很多功夫買贖了你,花很多功夫住在你裡面,好叫你的身子有能力不再犯罪。若容讓你的身子陷溺在淫亂中,就枉費也辜負了主為我們身子所付上的這一切代價。
四、與主聯合是不可以與淫亂在一起的!所以保羅用了娼妓這個詞,他沉重地說,這種人的目標或他整個習慣、思想就好像一個娼妓一樣,這是多麼痛心與氣憤的用詞。
你渴慕有神的同在嗎?你渴慕與神聯合嗎?夫婦中當一方跟第三者發生不正常的關係時,正常關係的那一位是不能夠接受的;如果這麼簡單的道理我們都瞭解,神會允許我們讓這種淫亂的事情發生,而我們還可以與祂聯合,期待祂的同在嗎?這不是小氣不小氣的問題,這是有沒有玷污、該做不該做的問題。
最後,在十八節中,保羅一針見血地警戒:「你們要逃避淫行」。有些小組長碰到組員發生這些事,還很有愛心地說:「沒有關係」。或者他們其實已經有這個問題,也會替他們找下台階,安慰他們說是以前無知,所以「沒有關係」。
千萬不要說「沒有關係」,這是很重要的堅持。若說沒有關係,他不會悔改,若說不是很嚴重,他不會真正的悔改,因此,你一定要跟他說這是很嚴重的事情。聖經說:「你們要逃避淫行」,這個意思是說,怎麼逃避災難,就要怎樣逃避婚姻以外的性關係。
若是有人質疑:有那麼嚴重嗎?我們一定要很清楚這樣的嚴重性在哪裡!
一、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別的東西還是得罪身子以外的,譬如亂吃東西,吃太飽、吃撐了,然後回家拉肚子,那是得罪身子;對保羅而言那是外面的,吃了不好的東西,吐了也是外面的。但是當淫亂發生的時候,得罪的是自己的身子。
事實上它絕不只是身體的接觸,裡面還包括情感、思想。當夫婦在一起的時候不是十分鐘五分鐘情慾的發洩,你會思想怎麼去討對方的喜悅,這個思想是在整個感情裡面,是不能夠假裝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婚姻以外的性行為,不只是肉體的問題,是全人全心的行為。神在我們信主以後重新塑造我們這個人,但是我們如果不留意,任憑自己軟弱了,基本上神在我們身上的塑造,這個功夫是白做的。
二、是得罪神。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因此淫亂的行為不單得罪了身子,更是得罪了神。若是我區永亮裡面是亂七八糟,你想想看聖靈多苦,在舊約的時候,區永亮很糟糕,祂只好離開,這個教會不好祂就離開,這個殿不好祂離開就是。但在新約的時候,聖靈和聖父、聖子是三位是一體的關係,聖靈是從神而來,祂住在區永亮裡面,就不會離開,但沒想到區永亮卻是這個樣子,你看神多苦啊,這不是得罪身子,是得罪神。
三、是虧欠了神的榮耀。基本上這樣的人,神很難用他。雖然也有很多人在罪中服事。我們知道有些傳道人在罪中,神沒有離開他,恩膏還是在他身上,禱告的時候也有神蹟奇事。但他自己活得很痛苦,怕人家看到、怕人知道,怕神那一天會把祂的手收回去,然而他已經在那個罪中走不出來,或不肯走出來。相對地,神也是很難過,這個人出去還是奉主的名趕鬼,然後傳揚神的道,神為了祂的道,還是讓他講的道有果效,你想神與這樣的人同工是多麼痛苦的事情。有一天當事情顯明的時候,我們也看到,神的榮耀是受到多大的虧損!
當主釋放這個真理時,這個真理絕對不會成為我們的捆綁,乃是成為我們極大的釋放。因為我們知道靠左、靠右都不對,只有走在神的心意當中才是正路。
求神來恩待我們,我相信神在使用我們教會,而且會更大地使用我們教會,仇敵要找所有的機會拆毀我們,拆毀我們這個人或者拆毀我們之間的關係,讓主的名受損。我不僅代表區牧長,我相信很多小組長聽了以後也會同意我所說的;我們在這世上不能夠放鬆,因為神的話是這樣說的。
求主幫助我們,不僅要明白真理,而且有這個智慧來分辨,並有能力、有權柄來處理這個真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