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糧週刊No.1379 / 2006-08-20出刊 |歷年週刊
光明有味道的門徒
作者:周神助牧師
文章類別: > 十架/救贖|律法/十誡|聖經真理|內在生活|生命/品格|重生/得救|禱告/醫治|試煉/苦難|門訓與小組
關鍵字:十字架|生命成長|登山寶訓(八福)|親近神|認識神|門徒
經文:馬太福音五章13~16節 路加福音十四章25~35節
願我們都作一個有味道的門徒,那是愛主勝過一切,背起我們自己的十字架,照神的旨意,而不是我們的意思行事。當我們如此行,就會影響我們的家庭、教會、社會,以及我們的國家,甚至影響全世界!
耶穌說我們是世上的光和鹽,意思是我們要用生命來見證這一位愛我們的神。然而,要如何作一個光明有味道的門徒?
一、你們是世上的光—光明的門徒
1.那光是真光
假如我們坦誠面對生命的真實景況,就會承認我們本來的生命是黑暗的。但感謝主!因著主耶穌基督的光,我們的生命得以改變,從黑暗歸向光明;因為主耶穌基督是真光。聖經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我們接觸的光形形色色,有的是自然的光,譬如陽光、月光、星光;房子裡有燈光,古時代則是蠟燭的光;但耶穌的光完全不同,祂是真光,祂可以改變我們的生命。儘管我們裡面有良心的光或道德的光,這些對我們都有助益,但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真光;我們都盼望能夠行善,但道德的光在我們裡面無能為力,正如保羅所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七18、24)聽說道德重整的人,每天都要喊四個絕對:「我絕對誠實!我絕對聖潔!我絕對和平!」但最後是:「絕對不可能!」
我們需要基督的光;基督的光不同於基督教的光,惟有基督的光能夠照亮我們心裡的黑暗。
2.在真光中見光,才能知自己在黑暗中
在聖經裡我們看到大衛,他在神榮耀、強烈的光中真正認識自己:「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當摩西遵照神的指示上西乃山,他看到、感受到神的榮光充滿整座山。但他不以此為滿足,他渴望能面對面看到神,因此神把摩西藏在磐石穴中,當神走過時用手遮蔽他,使他得以看到神的背影。從來沒有人見過神的面,但神讓摩西看見祂的背影,使神的榮光照在摩西身上。當摩西下山時,他臉上散發出神榮耀的光輝。
掃羅信主後改名叫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神的光照在他身上,那是四面的光。世界的光只有一面,但來自神的卻是四面的光,神的光是如此榮耀,我們無從躲避。耶穌的光也是一樣,那光是真光,使徒約翰說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在耶穌登山變像時,年輕的約翰曾看見神的榮光。後來當他年老置身拔摩海島時,有一天他看見耶穌基督,就仆倒在地,好像死了一樣;因為基督的榮光強而明亮。聖靈也是光,聖靈光照我們,使我們知道我們裡面的黑暗。
大衛在神的光中真正認識自己,以賽亞也一樣。以賽亞在烏西雅王崩駕的時候,在聖殿看見神高高坐在寶座上,撒拉弗在那裡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祂的榮光充滿全地!」(賽六3)在這同時他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賽六5)當時光照他的,不是良心的光,也不是宗教的光,而是神的光。
彼得也是一樣。有一天,耶穌借彼得的船講道,然後對彼得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彼得是漁夫,他整夜打魚毫無所獲。但他依從耶穌的話下網打魚,結果捕的魚多到網險些裂開。這時彼得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8)霎時,基督的光照在他身上,這光是真光。保羅原本對宗教非常火熱,以致他逼迫基督徒,他在律法、宗教裡是最優秀的,按著律法的義,他是無可指摘的。但是當基督的光照在他身上,他說:「在罪人中間我是罪魁。」(提前一15);他說:在我肉體裡面沒有良善。
當聖靈光照我們,我們就得以真正認識自己裡面的黑暗;但基督的光不是定罪的光,而是赦罪的光。當我們被光照時,就從黑暗歸向光明,從撒但歸向真神,我們本是黑暗之子,就成為光明之子,成為光明的門徒。
3.你們是世上的光 (太五14~16)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基督的光在我們裡面,我們應當讓這光照出來,不要隱藏這光。有些基督徒雖信主,卻不敢公開承認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要在主的光中成為世上的光。
我們點燈要點在燈臺上,才能照亮一家的人。燈點在燈臺上代表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讓我們把生命的見證流露出來。我們可能本來不是好的丈夫、父親;或妻子、母親;或不是好的兒女,但信主後,我們改變了,成為好父親、好母親、好丈夫、好妻子、好兒女,那見證就使我們的光顯出來,照亮一家的人。我們在家裡傳福音,用口傳非常不容易,特別作晚輩的要帶領長輩信主很困難,最好的方法是我們生命改變的見證。生命的見證就是光,帶著力量,可以讓我們在各行各業,在辦公室、學校、醫院、辦公室為主做見證。
曾有一位擔任皮膚科醫師的弟兄,他的病人只要一走進他的診所,看到他的笑臉,聽到他所說的話,整個人就像被充電一樣,溫暖起來;這就是光。彰化基督教醫院的創辦人藍大衛院長,遇到一個皮膚爛掉,必須做皮膚移植的孩子,卻沒有人願意把皮膚割下來給他,藍醫生的太太自願從她身上割下五塊皮,補在這孩子身上,這就是幾十年來很有名的切膚之愛。這光照在台灣,照在人前。高雄醫學院掛有一幅油畫,題目是:切膚之愛。乃勸勉所有醫生要有這樣的愛心,而這愛心是從神而來。
有人說人心黑暗,這世界很黑暗。但是以賽亞書告訴我們,雖然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但:「你的光就必如早晨的光;你所得的醫治要速速發明。你的公義必在你前面行。」(五十八8)保羅也說:「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不要怪世界太黑暗,正是在黑暗中才愈能顯出真光的功用。
4.義人的路越照越明
「但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四18)我們的燈要常常發出光亮,條件是燈裡要有油。求主常賜下聖靈的膏油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能夠發光。「我們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對我們來說,我們要跟光連結,讓聖靈充滿,才能不斷的發光,願神的聖靈常降臨在我們身上,使我們的燈裡有油,能為主發光。
另一方面,我們的燈芯必須常常整理。聖經記載,當聖殿燈芯燒盡,祭司必須負責整理更新,好讓燈不斷發光。求主幫助我們走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我們肉體雖然毀壞,但是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好像黎明的光。
二、你們是世上的鹽—有味道的門徒
1.調和與防腐是基本的功用
我們是世上的光,也是世上的鹽。「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西四6) 鹽最基本的功能是調和跟防腐,求主幫助我們成為有味道的門徒,這味道就是基督的馨香之氣。我們的生命原本充滿苦澀鹹臭不好的氣味,但感謝主,因著主耶穌基督,我們的生命改變,而有基督馨香之氣,我們講話不一樣,個性也改變了。在威爾斯復興時,以前罵粗話的煤礦工、馬車伕,所說的言語都不一樣了,說話速度也變慢了,因此馬都聽不懂他們的話了。求主幫助我們生命改變,成為鹽、成為光,好叫我們所到之處可以更亮、更和睦、更美好、更有希望、更有愛心,犯罪率更低、污穢更少一些。
2.有味道的門徒
耶穌在使徒行傳十四章說:我們應該是鹽,鹽不可以失去味道,否則怎能叫它再鹹呢!假如我們是有味道的門徒,就能做神要我們做的,不論處在什麼環境都能適應,都能發揮功能。耶穌知道什麼樣的門徒,可以建造祂的教會和國度,祂知道哪一種門徒可以以寡擊眾──那就是有味道的門徒。有味道的門徒,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有味道門徒的三條件:
a.愛主勝過一切的門徒。「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這段經文並不是說,主的門徒都不要愛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不!不是這樣!耶穌說:我們應該孝敬父母。一個非常愛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的人,他愛主勝過愛父母才有價值;假如這人誰都不愛不疼惜,那麼他愛神勝過父母、妻子兒女就沒有價值了。
b.背自己十架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7)十字架真正的意義是耶穌所說的:「倘若可行,求?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的意思。」(太廿六39)背起十字架就是我決定放下自己的想法,儘管我所想的跟主所想的不一樣。許多時候我們失去味道,是因為我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不關心神所愛及神所要。我們要愛主所愛、要主所要,才能作主門徒,才是有味道的門徒,才能為主打美好的仗,建造祂榮耀的教會。
我在大學時,立志一生絕不做兩個工作──不做老師跟牧師。感謝主,這四十幾年的時間,我做了一年老師,四十年的傳道人。假如重新讓我選擇,我還是會選擇神的道路;因為神的旨意是善良、純全、可喜悅的。當我們真正背起十字架跟隨主,就能為主打美好的仗,建造祂的教會。
c.撇下一切的門徒。「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33)一個有味道的門徒,也是基督的精兵,他會愛主勝過一切,並撇下一切所有的跟隨主。
(2)有味道門徒的兩職務
a.建造的門徒 (路十四28)。若要建造,不能讓任何人事物成為我們的攔阻。假如你想要到空軍官校或美國西點軍校,當你在軍中或軍校裡想念女朋友時,你不能就因此不假而別,過一陣子想家時,又人去無蹤;這樣學校軍校都不歡迎你,因為這樣的人無法打仗。假如我們要蓋一間禮拜堂,我們不能去找想來就來,不想來就停工的工人。我們工作必須專心,不能讓任何人事物攔阻我們或使我們分心。這看起來好像是一條犧牲的道路,要撇下所有,但其實卻是最蒙福的道路。
b.打仗的門徒(路十四31)。有一位中壢靈糧堂的弟兄,因為工作調到香港。以前他最不想去香港,不過六一一靈糧堂成立後,他改變成為一位有味道的門徒。當他到香港機場來接我時,告訴我前不久公司要把他調回台灣。他原本很喜歡留在台灣,但是當他跟神禱告後,神要他留在香港。所以他告訴董事長,如果老闆堅持要把他調回台灣,他只好選擇離職。我知道神在他身上有美好的心意,我也相信,無論他在哪裡,都能成為有味道的門徒,能為主打美好的仗。
也許有人會說,撇下所有的來跟隨主,不是會失去一切嗎?彼得也曾經問過這個問題。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十八29~30)不要以為撇下是代價,那代價背後所帶來的賜福,是遠超過我們所想像的。
戴冕恩牧師是埃及人,也是個心臟科醫生,他愛醫生的工作,也熱愛他的埃及同胞;但神要他放下醫師的工作,跟他的妻子到加拿大生產,並在加拿大定居。他很為難,但當他順服神的旨意決定留下來後,神透過他在加拿大、以色列、德國、台灣、整個華人中間作許多美好的工作。前不久,加拿大總理對他說:我們要跟隨並支持你所做的,因為這是神要你做的。
弟兄姊妹,耶穌說我們是世上的光,但願我們的生命像光,甚至像蠟燭一樣燃燒,當我們燃燒自己照亮別人,我們的生命在主裡將是何等的寶貴!願我們都作一個有味道的門徒,那是愛主勝過一切,背起我們自己的十字架,照神的旨意,而不是我們的意思行事。當我們如此行,就會影響我們的家庭、教會、社會,以及我們的國家,甚至影響全世界!(本主日信息發表於2006年6月4日,由陳玉嬌整理,蕭永鑫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