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糧週刊No.1382 / 2006-09-10出刊 |歷年週刊
給的藝術
作者:周神助牧師
文章類別: > 天父/上帝|耶穌/基督|聖經真理|神學|生命/品格
關鍵字:三一神|恩典|生命之道|登山寶訓(八福)|真理教導
經文:馬太福音六章1~4節;路加福音六章38節
主的門徒要跟隨主的腳蹤,作一個「給」的人。
三位一體的神是「給」的神。「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神不但把宇宙萬物賜給人類,更將祂的獨生愛子賜給我們;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把祂的生命賜給我們;聖靈把恩賜給教會,恩賜是聖靈的禮物,好讓我們藉著恩賜來服事。所以,主的門徒要跟隨主的腳蹤,作一個「給」的人。
一、「給」的態度───態度決定高度
1、給的甘心、喜樂──施比受更有福
保羅說:「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廿35)神甘心樂意地把恩典給有需要的人,也甘心樂意地把祂的兒子賜給人。耶穌基督甘心樂意將祂的生命賜給我們。祂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十18)耶穌基督上十字架,?要將我們從罪裡救贖出來。聖靈也甘心樂意地將恩賜賞賜給我們。因此當我們「給」的時候,應當是甘心喜樂的。
一般人總以為被別人服務或得到物質的享受,是一種福氣。但聖經卻教導我們「施比受更有福」。當我們「給」別人物質或服務別人時,我們得到的福,絕對超過我們所想像的。
2、給的小心、清心──不可沽名釣譽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六1)主耶穌教導我們行善時,要察驗我們自己行善的動機。行善的動機若是出於愛神、愛人,就不該求被人看見,或讓人覺得我很有愛心。如果行善的動機是為了要得著好名聲或榮耀,耶穌說這樣是得不到賞賜的。行善的重點在於做事的動機和態度。
主耶穌要我們忘記自己所做的,只想到祂的愛,只想到分享。因為分擔的痛苦是一半的痛苦,分享的喜樂卻是雙倍的喜樂。我們要學習一個智慧和正確的「給」的態度來榮耀神。教會和每位基督徒都有責任行各樣的善事,但行善時要有正確的動機。
3、給的虛心──尊重接受者的尊嚴
在給的時候,不但要給的清心還要虛心。我們要尊重接受者的尊嚴。不要讓接受的人覺得比我們矮了一截。當我們給的時候,不應帶著施捨的觀念。我們應當帶著謙卑的態度去給,因為主的態度是柔和謙卑的。「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8、29)。耶穌基督把生命給我們「……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23~25)主耶穌設立聖餐前,祂為門徒洗腳,為我們立下謙卑的榜樣。因此不論我們在教會或社會上,與人分享神的恩典、物質與力量時,一定要以謙卑、虛心的態度,尊重接受者的尊嚴。
4、給的全心、全力──左右雙手全力給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太六3)通常我們行善,總希望讓別人知道,這是錯誤的動機。保羅說:「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徒廿34)所以,知道或不知道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抱持著正確的動機。我們應該看重的是別人真正的需要,並全人、全心去幫助、服事和供應別人。
5、但不求回報──巴西萊的榜樣
「巴西萊年紀老邁,已經八十歲了。王住在瑪哈念的時候,他就拿食物來供給王;他原是大富戶。王對巴西萊說:『你與我同去,我要在耶路撒冷那裏養你的老。』」(撒下十九32、33)。當大衛的軍隊面臨飢餓的時候,巴西萊供給大衛軍隊食物;後來當大衛王的王位穩定時,大衛就想報答巴西萊的恩情。這件事提供我們幾方面的態度思考:(1)我們給人不應求回報。巴西萊給大衛的目的,並不是希望大衛以後報答他。(2)對於他人給我們的恩典,我們要有一個報恩的心。(3)有人一直想要得到,卻沒有感恩和報恩的心。(4)也有人只幫助別人,當自己有需要時,卻拒絕別人的幫助,這也是不健康的給的態度。在神的國度裡,我們理當彼此相愛、彼此幫助。有需要就坦然接受別人的幫助,才是健康的態度。只幫助人,卻不接受別人的幫助,是驕傲的態度!因此我們要有正確、健康的態度。
6、給的智慧──小心,但不可過份小心
要給予接受者真正需要的,不是我們想要給他的;連加恩弟兄到西非的布吉那法索,看見當地垃圾很多,但是百姓缺衣服穿,他就教導他們蒐集垃圾就可以換衣服;一方面他給他們衣服,一方面作環保!這是很有創意的給。求神讓我們有智慧看見別人真正的需要。
另外,廿幾年前,有位手包紮著紗布,紗布上有血漬的年輕人到教會來。他告訴我他受傷了,所以他開口向我借三百塊,我加碼借給他五百塊,但之後他就不曾再回到教會來了!從此,我就變得很小心。但是若太過小心,會不肯伸出援手。在教會裡常會碰到有人來誆稱缺錢買車票,若他說要買車票,當我們要陪他去車站買票和便當時,他就連忙拒絕,這就是出於欺騙了。給人一條魚,不如給他一隻釣竿,而且教他釣魚,這才是有智慧的給予。在「給」的藝術上,我們需要有智慧及正確的態度。
二、給的時機──除了注意動機外,還要:
1、給的及時──雪中送炭,不錦上添花
給的時候,要有正確的動機,更要給的及時。要學習雪中送炭,在別人有需要的時候給,而非錦上添花。當大衛遭遇困難的時候,巴西萊供給他食物;但是當大衛再回耶路撒冷作王時,食物就不再是大衛需要的。因此我們要敏銳於周圍的人的需要。
當伯大尼的馬利亞打破真哪噠香膏來膏耶穌,耶穌稱讚她「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她所做的,是盡他所能的,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十四8、9)。當耶穌死的時候,亞利馬太人約瑟還有尼哥德慕來膏耶穌(約十九38、39)。另外,當耶穌復活的時候,幾個婦女也到墳墓要去膏耶穌(可十六1)。就以上三個膏耶穌的時間,伯大尼的馬利亞的時機掌握的最好。若小組中有人經濟出了問題,籌不出孩子的學費,在小組裡收一些奉獻來幫助他們;暑假時,國內外的短宣隊要自己負擔機票,沒有參加的弟兄姊妹,也可以奉獻分擔宣教經費,這都是非常寶貴的時機。
耶穌用五餅二魚供應五千人的需要「吩咐眾人坐在草地上,就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太十四19)我們要給,且要給的迅速。 當耶穌給門徒五餅二魚時,門徒很快就把餅跟魚傳遞出去,因為五千個人都很餓了。如果我們拿到東西已經壞了;餅發霉了、魚味道變了,或是香菇擺放久了,罐頭過期了,我們再給別人,這樣都不好的。因此我們要學習,在東西很新鮮的時候就盡快給人。
2、給在暗中──兄弟暗中互給麥稛
有對相依為命的兄弟,守著父母留下的兩塊田。已婚的哥哥想到弟弟還沒結婚,收成時就拿著剛收成的麥?,放在弟弟的穀倉裡;而弟弟也想到已經結婚的哥哥要養家庭,他也把麥?偷偷地放入哥哥的穀倉。有一天,兩個人都拿著麥?要偷偷的放入彼此的穀倉時,在半路上相遇,因此兩人彼此擁抱。傳說在那相遇的地方,就是建聖殿的地方。這教導我們,教會是建立在彼此相愛的根基上。教會裡弟兄姊妹理當彼此相愛、彼此供應、彼此扶持,當我們這樣行,眾人就因此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
3、牛比豬給的更有智慧
有一個關於豬與牛的小故事。豬對牛抱怨說:「我們最終的下場都一樣,全身都被人類吃了,但是人類感激你、稱讚你,卻不感激我。」牛對豬說:「我們的下場雖然一樣,但是當我活著的時候,我幫人類耕田,天天把牛奶給人們喝。」有些人活著的時候很富有,死後別人才分他的遺產。求神讓我們在有生之年,能像牛一樣,供應別人的需要。
三、給的報賞
1、不求回報、卻有回報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加利利的海水流進流出,產出許多魚蝦,但是死海的水卻不流出去,因此連一隻魚蝦都沒有。我們要像加利利海,不要像死海。一個願意給的人,是富足的人;一個只想到自己,只關心自己的人,是吝嗇的、貧窮的人。對神,也是一樣,我們樂意給人、奉獻給神,神就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賞賜給我們。
有一個人對《活出美好》一書的作者說:「牧師,我最近經濟困難,無法承擔什一奉獻!」牧師回答說:「你不是不能承擔什一奉獻,你是不能承擔不做什一奉獻的結果。」什一奉獻是神賜福的種子,是神打開天上窗戶賜福的關鍵,如果我們把種子吃掉了,就不能經歷更大的恩典。神不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2、父在暗中察看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4)當亞伯拉罕和羅得的牧人彼此相爭時,亞伯拉罕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創十三8)亞伯拉罕讓羅得挑選了約旦河的全平原。神在暗中查看,對他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 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創十三14、15)神在暗中察看,必在明處報答。之後,神又要亞伯拉罕獻上獨生愛子以撒。當亞伯拉罕帶著以撒到摩利亞山上,準備要殺兒子獻祭時,神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廿二16~18)我們「給」或「不給」,神都在暗中查看。
3、給與不給──永恆中的回報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太廿五40、45)耶穌告訴我們,在做與不做之間,可能連我們自己都忘記了,但是神絕不會忘記!因為神在暗中查看。所以「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太廿五31~33)主耶穌向右邊的說:「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耶穌說:「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廿五35~37、39~40)當我們關心在泰北、印度、印尼和非洲宣教有需要的人,我們就是在幫助祂。幫助他們,就是做在耶穌的身上。
期盼有一天在永恆裡,主也對我們說:「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廿五21)但在此之前,我們要先學習去接受神的恩典。沒有一個人是先給神的,都是神先給我們。當我們接受主耶穌的寶血、主的愛與恩典、聖靈的感動與恩賜,以及祂一切的豐富,我們才能夠成為一個給的人。
我們若不能給,是因為我們沒經歷到主的豐盛。當我們經歷了主的恩典,「給」和「分享」的生命必定會在我們裡面!所以,讓我們學習不但做一個「給」的人,更要做一個「接受」的人。(本主日信息發表於2006年7月9日,由毛瑪麗整理,蕭永鑫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