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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糧週刊No.1742 / 2013-08-04出刊              pdf檔下載 |歷年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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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是使我職場得勝的主!

我的上帝是大過一切的神,祂總是在我危難時為我調度萬有,更一直在「爾虞我詐」的職場中保守我。

我從事房仲業已廿八年,很多人對房仲業的認知,都要口才好、反應快,才能在這個行業中出類拔萃。幾年前,我開始在公司築壇獻祭;每天早上七點鐘,我就先到公司禱告,基督徒的同仁們八點半會一同加入,九點上班時所有公司同仁們在一起禱告。每天我除了自己的靈修進度外,也特別會聽喬美倫老師的「職場靈修專線」,透過喬老師的教導,我默想、禱告,並與同仁分享。因著在辦公室的築壇,我不需要用世界的方式賣房子,我可以靠著主得勝。
有一次,一位基督徒客戶看到我的見證,就委託我賣一間豪宅,因為她很欣賞我,所以就給我半年的專任約,讓我獨家賣這間房子。當時我心裡非常高興,但沒想到一星期過後,屋主告訴我,別的公司有客戶對這間房子感興趣,幾星期後甚至出了不錯的價錢,因此屋主想把房子賣給對方。
因有合約的關係,屋主問我:「張小姐,若妳是我,有這麼好的價錢,妳不賣嗎?」我心裡很難過,就傳了簡訊給屋主:「基督徒最重視的是『約』的精神,即便價錢可以賣很高,但守約也是非常重要的。」傳完後,我氣憤的進到公司的禱告室禱告,被不公平對待的委屈讓我非常難過和不平。這時聖靈光照我:「你看重這一個案子,大過於我。」我聽到之後很震驚,原來我不自覺得把成交看得比我的神還重要!於是我馬上在主面前認罪悔改:「上帝,求你赦免我。」
禱告完,我馬上打電話給我的合夥人(他也是基督徒),告訴他,我想放棄這個案件,他非常支持我的決定。於是我打電話給屋主說:「您就讓那家公司成交吧。」屋主感到非常訝異,追問我為何會有這麼大的轉變。我回答:「因為我看到我的心,看重這個案件大過於我的神,所以我不要這個案件了。」屋主聽了非常感動,她決定再給我三天的時間專門賣這間房子。
奇妙的事情發生!隔天早上,有一位客戶來看這間房子,當天就決定要買,第三天就簽約,而且完全沒有殺價,剛好就在屋主給我的期限之內。原來這位買家也是基督徒,後來還發現他與屋主在十多年前就有一面之緣。這間房子,如此奇妙地在我的手中成交了。
在這過程中,我因著禱告、築壇獻祭,我知道我的上帝是大過一切的神,祂總是在我危難時為我調度萬有,更一直在「爾虞我詐」的職場中保守我。過去我因著自己的年齡大了,總想要退休,但如今我明白工作是神給我的呼召,當我的心尊主為大,當神與我同在,我就必得勝,在職場發揮屬靈的影響力。
(作者為東西中區區牧助理、東森房屋東門加盟店/以馬內利房屋仲介有限公司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