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榮你的身體
作者:謝宏忠院長
文章類別:信仰與靈命|工作與生活 > 天父/上帝|耶穌/基督|聖靈|聖經真理|內在生活|生命/品格|家庭婚姻|人際關係
關鍵字:兩性關係|基要真理|夫妻關係|生命關係|真理教導|神的話|親近神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12∼20節
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因此要與基督聯合。一個願意用身體榮耀神的人,就是對身體最大的尊榮。
記得五、六年前我去台南服事的時候,教會安排我住在一家商務旅館。那天晚上服事完回到旅館已經快十一點了,覺得肚子有點餓,就按鈴點宵夜吃。服務生端來宵夜,見我一個人住房,就問我需不需要特別服務。我一聽就警覺到這是一個試探,感謝主!我趕快把門關上,也把試探誘惑關在門外。
像這樣的試探每一個人都可能遇到,因為這是一個淫亂的世代,特別台灣這些年因為受歐美性解放潮流和日本A片的影響,同性和異性之間的性尺度已經越來越寬鬆。研究資料顯示,台灣的高中生有80%的人不反對發生婚前性行為,而大學生的情況更嚴重。台灣性教育權威晏涵文教授在橫跨卅年研究大學生性行為的報告中指出,廿歲男大生有過性行為的比例,從一九七九年的29.3%到二○○七年已增加到40.3%;而女大生有過性行為的比例,從一九七九年的5.3%到二○○七年已增加到35.7%,高出七倍之多。表示女性已能坦然接受性解放的觀念,而這種風氣也已入侵教會,教會裡的年輕人發生婚前性行為和成年人發生婚外性行為的比例,也有逐年增多的現象。
面對這個趨勢,政府只能採取消極的措施,透過教育單位宣導安全性行為,才不會傳染性病或造成墮胎的問題。基督徒是不是也用這樣的方式來面對呢?保羅今天給我們的教導剛好相反,他不是用防堵或消極防範的作法,而是以積極的態度鼓勵我們,尊榮自己的身體。因為一個懂得尊榮自己身體的人,必能勝過淫亂的試探。
一、錯誤的身體自主權
近幾年來,「身體自主權」這個名詞已被浮濫使用,失去它原有的用意。如今最常使用身體自主權的團體是贊成墮胎、婦女性解放和同志運動的團體。贊成墮胎的團體說婦女擁有身體自主權,只要不想讓胎兒留在子宮裡,就可以隨意拿掉。婦女性解放和同志團體則主張,我喜歡跟誰發生關係就可以發生關係,只要兩情相悅,沒什麼道德的錯誤。這樣的觀念已經普遍影響我們的下一代,教會也快要淪陷了。
在哥林多教會的時代,有關身體自主權的錯誤主要有兩方面:
1.錯誤的自由觀
哥林多位於愛琴海與亞得里亞海之間的狹窄地峽,是個繁榮富庶的都市和商業中心。市民生活奢華淫亂,神廟是妓館,道德低落,犯罪事件層出無窮,甚至教會亦深受影響。哥林多教會有兩個錯誤的自由觀:
第一,凡事都可行(v.12)。這是受當地淫亂的風俗文化和錯解保羅在基督裡的自由所影響。將在基督裡得自由,解讀為百無禁忌,只要我喜歡,什麼都可以做,放縱情慾有何不可!
第二,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v.13)。當地人為自己淫亂的行為辯護,認為正如身體餓了就想吃東西,性慾來了就想找人發洩,是人的本性,何錯之有!身體是為性慾,性慾是為身體。當時的文化允許卅歲以下的男人,可以自由的跟家裡的女傭或女奴發生性關係,也可以去找娼妓發洩性慾。
但是保羅說不可拿這兩個理由當作犯罪的藉口,放縱自己的情慾,因此他立下兩條界限:
第一,不都有益處。保羅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v.12)因此每次我們運用自由時,要先問自己一個問題,我所說所做對我自己或別人是否有好處,如果沒有就寧願不使用這自由。
第二,不受它轄制。「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v.12)當我們喜歡一個人或某事物,到受它轄制的地步時,就失去了自由。這不只是針對淫亂,諸如貪婪、勒索、偷盜、說謊等,我們都不受它轄制。這些是跟道德有關的,我們也可能被跟道德無關的事所轄制,譬如喝咖啡、上網、看電視等。我們要遵守保羅所立的界限,才能成為在基督裡真正自由的人。
2.錯誤的身體觀
保羅說:「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vv.13∼14)保羅把身體和身體的慾望做了細緻的切割,他說人的身體有食慾和性慾,但是身體不是為此而活。希臘人對身體的看法和聖經截然不同,看法不同就帶來做法的落差。
希臘人對身體的看法受希臘哲學二元論的影響。第一,他們認為身體是惡的,靈魂是善的,把身體跟靈魂看成對立的組合。身體是看得見的物質,會毀壞,因此是不好的、是惡的;靈魂是看不見的,不會毀壞,所以是好的、是善的。他們貶低身體,高抬靈魂。第二,他們認為身體犯罪不會影響靈魂。一個人放縱情慾跟靈魂完全無關,靈魂仍然是純淨的,因為靈魂跟身體是分開的。第三,希臘人認為身體死了,靈魂就得自由,因為身體是靈魂的監獄。第四,希臘人不相信死人會身體復活,他們認為人死如燈滅,一死百了。
聖經對身體的看法則完全不同。首先,聖經認為身體和靈魂都是善的,因為兩者都是神所造。神看所造的一切都甚好,所以身體與靈魂都是好的。其次,聖經說身體犯罪會影響靈魂。保羅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林前六9)不義的人身體所犯的罪,諸如犯淫亂、拜偶像、貪婪、醉酒、辱罵、勒索、偷竊等,都會使他無法承受上帝的國。此外,聖經認為身體死了,靈魂不一定得自由。要看死的那人是義人或惡人,是得救的人或未得救的人。義人和得救的人死了,靈魂與主同在;但惡人和未得救的人死了,靈魂不一定得自由。耶穌在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中提到,財主生前毫不憐憫坐在家門口討飯的窮人拉撒路,死後在陰間的火焰中受苦;而拉撒路則躺在亞伯拉罕的懷中,得著安慰和自由。最後,聖經強調人死後身體會復活。當我們的身體歸於塵土,靈魂會回到天上與主同在。但有一天基督要再來,在白色大寶座前,所有的死人要復活,接受最後的審判。信主的人身體復活,與主耶穌一同作王掌權;不認識主或犯罪的人身體復活,在硫磺火湖裡哀哭切齒。
保羅說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活,而是為主而活。(v.13)我們看重什麼就會為它而活,有人看重孩子,為孩子而活;有人看重事業,為事業而活。基督徒要看重主勝過世上一切,就能為主而活。保羅進一步說,主也是為身體而活。(v.13)表示主看重身體,所以我們不能毀壞身體,反要用身體榮耀神。
二、正確的身體自主權
保羅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v.15)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提到我們是基督的身體,彼此互為肢體,須彼此配搭相助。在這裡則提到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因此要與基督聯合,不可與娼妓聯合。
1.身體是基督的肢體
淫亂的罪會得罪三個對象。首先,會得罪基督。我們的身體既是基督的肢體,當我們與娼妓發生淫亂的關係時,自然得罪了基督。什麼是淫亂?從神的眼光看,凡在神所設立的一夫一妻婚姻關係之外的性行為都是淫亂。不管是同性還是異性的性行為,無論是婚前或婚外性行為,或是人獸交與雜交,都是淫亂,都得罪基督。因此,淫亂是非常嚴重的事,因為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保羅挑戰我們必須做出選擇,我們的身體是要與基督聯合,還是與娼妓聯合?這個選擇關乎我們的生命。
伊甸園的失敗在於亞當夏娃選擇與撒但的謊言聯合,而不願跟上帝的真理聯合。同樣的,今天我們面對淫亂的問題時,也要做一個選擇。聖經教導我們性關係不只是身體的結合,而是人類最親密的行為,是全人身心靈的結合。如果我們選擇與娼妓聯合,會使我們的全人受污染。就像B型肝炎病毒入侵肝臟的一個細胞,不只造成那個細胞的病變,還會擴散出去與其他肝細胞聯合,產生B型肝炎、肝硬化和肝癌的後果。同樣的,當我們與人發生不合神心意的性行為時,我們也是身心靈全人受影響被污染。在哥林多城裡有很多廟,裡面有廟妓,不論女人或男人進到廟裡,都可以跟男娼或女妓發生性關係。這種性交易絕不只是身體的接觸,還牽涉到與偶像黑暗權勢的結合,使身心靈都受到污染與轄制。所羅門王早年敬畏神,靈裡清澈,全人蒙福。但到了晚年嬪妃成群,全人受污染,靈裡昏昧,居然為偶像蓋了許多廟宇,讓人膜拜。
保羅鼓勵我們與主聯合,與主成為一靈。當人的靈與神的靈互相交融,我們整個人就會被分別出來,過聖潔的生活。然而如何與主成為一靈呢?無論新舊約都提到要透過盟約的關係才能成為一靈,好像夫妻是透過婚約讓兩人成為一體。舊約耶利米先知預言以色列人會從被擄之地歸回應許之地,「與耶和華聯合為永遠不忘的約。」(耶五十5)何西阿先知也說:「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何二19∼20)這裡講到神跟以色列人的關係好像夫妻,神是丈夫,以色列人是妻子。保羅在新約也用夫妻關係講到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他說「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2)因此要與基督聯合,成為一靈,一定要常常更新與主的盟約,因為我們常會背棄主的盟約,與以色列人一樣。我們需要透過日常生活中的各種屬靈操練,更親近主,與主更緊密聯合,就會有力量勝過與娼妓聯合的試探。一個懂得內在生活的人,才能過一個得勝的外在生活。
2.身體是聖靈的居所
淫亂還會得罪自己的身體。保羅說:「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v.18)逃避淫行不是一種選擇或參考,而是一個命令,保羅用現在時態,表示我們中間如果有人正活在淫亂中,要立刻逃避,不要繼續沉溺其中。要像舊約的約瑟一樣,當女主人試探他,要與他發生一夜情時,約瑟趕緊逃跑。後來被女主人誣告而下監,但他寧願身體失去自由,也不願靈魂受污染。基督徒要有這種勇氣,免得得罪基督,得罪自己的身體。
淫亂也會得罪聖靈。「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v.19)住在我們身體內的聖靈,既是聖潔的靈,我們理當過聖潔的生活。內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會幫助我們勝過情慾。保羅說,我們若選擇順從聖靈,就從聖靈得永生;若選擇順從情慾,就從情慾收敗壞。(加六8)
3.身體是重價買來的
保羅說:「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v.20)保羅時代的市場上會販賣奴隸,奴隸好像貨品一樣是可以買賣的。當保羅說我們是重價買來時,意思是我們好像奴隸一樣,是罪的奴僕,耶穌基督流出寶血,付出生命的重價,把我們從罪的手中買贖回來,使我們得到真正的自由。
「重價買來」代表主權的轉移。當一個人從市場上買來一個奴隸,這個奴隸就不再屬於原先主人。同樣的,以前我們是罪的奴僕,現在主權轉移,成為基督的僕人。醫學上也有類似的情況,罹患心臟病的人如果內科治療無效,只好採取外科治療,做換心手術。這必須等到有人死亡,趁心臟還具有正常功能時,及時移植到患者身體裡,病人才有活命的機會。以前我們的心是黑色的,耶穌為我們死,將健康的心給我們,讓我們有新的心,能夠活出新的生活。得到健康心臟的人不能為非作歹,否則捐出心臟的人會死不瞑目。同樣的,耶穌替我們死,藉著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得以活過來,因此我們的身體要為耶穌而活,用身體榮耀神。
這一陣子,林書豪旋風襲捲全球,他有一張手指向天,歸榮耀給神的照片,他用健康的身體榮耀神。林來瘋的英文是Linsanity,但從基督徒的角度看,我們寧願用Linattitude,因為他的態度比他的球技更令人激賞。他贏球不驕傲;輸球不氣餒;將成功歸給團隊,將榮耀歸給神。最近他們球隊在七連勝之後,慘遭四連敗。有人以為林書豪旋風就此停止,但觀眾看到的不是贏輸,而是態度。
林書豪用健康的身體榮耀神,Nick用殘缺的身體榮耀神。雖然他沒手沒腳,卻成為大有影響力的人。Nick因著對上帝有無限可能性的信心,活出永不放棄的生命。林書豪和Nick的態度,就是為主而活的態度。一個願意用身體榮耀神的人,就是對身體最大的尊榮。
最後,要用海德堡教理問答的第一個問題與答案,來幫助大家更深的思考:「什麼是你在生存和死亡中的惟一盼望?」答案令我們驚訝:「我不屬於自己,無論在生存死亡中,我的身體與靈魂都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祂以寶血全然償還了我的一切罪孽,讓我從一切魔鬼的權勢中得到釋放。祂也看顧我,若沒有天父的允許,我的一根頭髮都不會掉落。所有的事情都是為了我的得贖一同效力。因為我屬於祂,基督以聖靈保證我有永恆的生命,使我從今天起,全心全意,準備就緒,為祂而活。」願我們都能活出這段話,用這段話尊榮我們的身體!
(本主日信息講於2012年3月11日,由陳玉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