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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糧週刊No.1604 / 2010-12-12出刊              pdf檔下載 |歷年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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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絕從傷害來的黑暗權勢

每一個人的生命中,多多少少都曾遭受旁人有意或無意地傷害,我們自己也可能犯錯,所以嚴格來說,世人都得罪了人,也得罪了神,沒有任何人有資格站在神面前說自己無罪,然而我要強調的重點是,要從那些傷害走出來,千萬別用那些過犯控告自己或別人,免得服事、工作和生活各層面被黑暗權勢轄制住。

在北美牧會的時候,曾受邀到外教會主領退修會,那時有位姊妹請我跟她的孩子談一談,一問之下,得知孩子不太跟她說話,都已經快上大學了,每天一回到家,就關在房裡聽音樂和上網,很擔心他的前途,後來我與這對母子深談,這位姊妹說孩子的父親是美國人,是她還在大學讀書的時候認識的,交往了一陣子之後,突然發現自己懷孕了,她害怕的不敢讓父母知道,直到紙包不住火才說,父母出面解決,男朋友卻跑掉了,雖然她把孩子生下來,卻對孩子說:You are a mistake(你是一個錯誤!)孩子還小的時候,並不明白這句話的意思,等到大一點了,終於知道,原來自己是父母犯錯後的結果。

聽完媽媽的闡述之後,我問那孩子:你現在覺得怎麼樣?」「有甚麼我可以幫忙的嗎?」他都不回答,我看他不說,就請那位姊妹先離開,讓我跟孩子單獨聊聊,後來他終於開口說:我不恨我媽媽,不過我知道我是個錯誤!木已成舟,若再追問,是誰的錯?根本毫無意義,當務之急是幫助這對母子不再扛著錯誤的擔子往前走,透過禱告安慰他的心之後,我跟那孩子說:如果你需要我,就打電話給我或是來找我。之後,我們就沒再碰過面了。

每一個人的生命中,多多少少都曾遭受旁人有意或無意地傷害,我們自己也可能犯下類似的錯誤,所以嚴格來說,世人都得罪了人,也得罪了神,沒有任何人有資格站在神面前說自己無罪,然而我要強調的重點是,要從那些傷害走出來,千萬別用那些過犯控告自己或別人,免得服事、工作和生活各層面被黑暗權勢轄制住

一、為何我們必須從傷害來的黑暗權勢走出來

1.因為這是與神的性情完全相反的

我們主動去找的偶像,以及生活環境中遭遇的傷害,都隱藏黑暗權勢的力量,一定要將這些勢力從我們身上挪開,否則很難站立得住,更別想為主作見證或服事主,因為由傷害產生的怨恨、恐懼和懷疑,會使人無法相信神的愛。常有人問我:牧師,像我這麼壞的人,主耶穌真的會救我醫治我和赦免我嗎?」之所以會發出這樣的疑問,都是因為不明白神真實、無條件的愛。任何經歷和理論都不足以解釋救恩的真義,最佳的詮釋是,你願不願向愛我們的神敞開你的心扉,跟祂說:耶穌!求你進到我心中。

或許還沒相信耶穌的人會說:「我相信我的神啊!而且拜得很虔誠。」但試問:「你越拜越喜樂?還是越拜越害怕?」有一次我從金山回台北,與計程車司機聊天的時候,談到他後照鏡上掛的那些符咒,我問他:有用嗎?他說:「剛開始有用,一陣子之後,就沒有了。我又問他:你拜了這麼多,應該知道有一個比較厲害吧!他說他也不太清楚。我沒有趁勢批評論斷他所拜的偶像,只是向他傳講耶穌基督的愛和權能,下車時,他說:先生,我覺得你所拜的神比較好,因為只要拜一個就夠了。

一個在畢士大池邊躺了卅八年,等候醫治的人,只因「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約五89)若你是那個人,你能像他那麼相信耶穌嗎?我的小女兒從開始在地上爬,到學會走路的每個階段,都讓我們覺得很開心,有一天她自己扶著桌邊站了起來,好奇地東張西望,才走一步就哭起來了,因為摸不到桌子。我說:來,爸爸在這裡,走過來。她並沒有向前走。我接著說:過來,爸爸抱抱。」這也不管用。後來我對她說:「這裡有顆糖,走過來,爸爸給妳。她一看到糖,就忘了自己還不太會走路,兩三步就走到我手中。我要說的重點是,在神那真實具體的愛裡是沒有懼怕的,若你一直活在過去的傷痛或轄制裡,很難進入神的愛裡面。

2.因為受傷害的結果非常容易給魔鬼留地步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627)「地步」就是立足點(foothold)的意思。若我們給撒旦一個立足點,遲早會成為堅固營壘(stronghold)

當我們碰到不如意的事,通常會問兩個問題,第一個是,為什麼是我? 第二個是,要痛苦多久?若我們向神求救後,發現情況依然沒有好轉,就會對神產生負面的看法,撒旦最喜歡用這種伎倆離間我們與神的關係,讓我們對神失去信任感,牠也不喜歡我們與人和好,反倒使我們彼此傷害。

在北美時,曾為一對年輕夫婦證婚,婚後他們常鬧彆扭,後來這姊妹想離婚,就打電話來找我談,除了跟先生的關係有狀況之外,更多的不滿是針對婆婆而來的,後來我問她:「難道婆婆對妳一點都不好嗎?她想了想說:有啦!她有時候會送我東西,招呼我吃這個吃那個的。」看到她的心情好些了,我就勉勵她,給自己和婆婆多一點調整的時間,之後就請她祝福她的先生,雖然她也願意饒恕婆婆了,可是卻久久無法開口祝福婆婆,在不斷地爭執中,我看到我家那被釘死在地上的地毯,硬生生地被她給扯上來,我就知道仇敵大大地利用恨意來掌控她,為她禱告後,她終於開口說:婆婆,我奉主耶穌的名祝福妳!」一祝福完,她就癱軟地躺在地上,原來她的體力都在爭執中用盡了。隔年,她就生了一個白白胖胖的孩子,再過一年,又生了一個,由此可證,主耶穌來,的確是叫我們得生命,而且得的更豐盛。

二、如何從這樣的黑暗權勢走出來

1.我們的態度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是釋放)。」(路六2737)幾年前,有位被倒掉幾百萬的人請我為他禱告,我跟他說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饒恕對方,他根本聽不進去,看他一臉不願意饒恕的決心,我坦白地跟他說,我不知如何為他禱告,只能祝福他,求神賜他平安。之後就去為別人禱告,他沒有馬上離開,之後又站在我面前,我說:「你願意饒恕嗎?」他點點頭,我就請他說出來,他講出來之後,我才為他禱告說:主耶穌,他的困難這麼大,只有你能幫他承擔,求你卸下他的重擔。」之後,他就躺到地上去了。希望大家明白我所舉的這個例子:我們的態度是得著神的幫助和祝福的關鍵。

2.我們的行動

第一,要有愛心。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路六2728)經歷過神恩的基督徒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35)環境可以顯出我們的屬靈光景,常被神的愛充滿才是我們唯一的本錢。

第二,肯犧牲。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路六29)原文並不是用手掌,而是用拳頭打,這不僅是很大的羞辱,甚至帶出對人身的攻擊而「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裏衣也由他拿去。(路六29)就是別人想佔你便宜。當別人這樣對待我們的時候,神不要我們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心態,反而要因著神的愛,從神的眼光看到對方被黑暗的權勢捆綁的苦楚,因而生出憐憫,為對方禱告,求神釋放醫治他。

第三,肯施捨。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路六30)神從沒有向我們要任何東西,反而將祂的獨生愛子耶穌給我們,所以我們要常常感謝讚美神。

有一位弟兄跟我說,她太太娘家很多人都搬到美國來,所以太太常請娘家的人吃飯,甚至用金錢來幫助她娘家的人,雖然他和太太的經濟狀況頗豐,但是他心裡就是過不去,其實他所擁有的一切,甚至他的太太都是神給的,既然如此,給出去又何妨呢?。

3.我們的動機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路六3134)這是積極的做法,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只是消極的作為。神的法則總是不同於屬世的方法。到了我這個年紀,還有服事的機會,真的得感謝很多人對我的包容和鼓勵,所以每當聽到某傳道或某弟兄被批評被責備時,我能體諒和扶持他們,因為我當年所犯的錯,並不比他們少。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親愛的弟兄姊妹,神絕對會將爭取公平的主權給我們,不過,最好還是由神替我們平反,我們只要為欺壓我們的人祝福就好了,相信神必將超乎我們所求所想的豐盛,傾倒入我們懷中。

三、我們不再活在黑暗的權勢中

1.我們必作至高者的兒子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六35)我們教會常常講權柄,試問:兒子的權柄比較大,還是僕人的權柄大?如果沒有屬神的生命,卻空有權柄,充其量只不過是一個會欺壓和藐視人的神僕。很多人手中握著神給的權柄,卻無法發揮正面的影響力,這會讓那些不知感恩的人有樣學樣,而且還變本加厲。真正能扭轉環境的,是那些有屬神生命的神兒女,他們有真實的權柄,可以恩待人,可以祝福人,使石心軟化,回轉歸向神。

我曾服事過一個人,他說:牧師,我走完這一生,能上天堂就好了,我不奢望痊癒。」不,只要活在地上一天,就是神的兒女,要活出神的豐富、榮耀和影響力。若信耶穌只是為了上天堂,那我們快快回天家就好了。神並沒有在我們受洗後,就馬上帶我們回到天上,因為祂要我們在地上帶出影響力,幫助人,領人歸主,奉主耶穌的名安慰醫治和釋放人得自由。所以應當時時倚靠神,不論你現在的光景如何,絕對有重生的機會,因為沒有人完美到不需要神幫助,也沒有人壞到讓神拯救不來,只要神的兒女願意帶著神給的權柄,向世人宣告神的救恩,必有更多人投入神的懷抱。

我父親在我讀初一時就過世了,剛開始那幾年我常打架,那是我認為最容易解決問題的方法。其實我那時最需要的是,有人安慰我鼓勵我和為我禱告。當人們在痛苦時,只要為他們禱告,他們的心一敞開,死裡復活的主耶穌一向他們顯現,他們就會得著恩典,從新得力,但是關鍵在於,我們是否願意從過去的傷害走出來?

2.我們必能見證這位「慈悲」的天父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六36)兒子是最能見證和代表父親的,所以我要大膽地說,這世界上,除了主耶穌基督之外,沒有人能夠代表天父,也沒有人能夠成為父神的見證,而今天身為神兒女的你我,有基督的生命,如果我們不為神做見證,還有誰可以為他做見證呢?

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只有神的愛能夠吸引人來到他面前。雖然神的大能是必須的,可是神的大能總使人心生敬畏。有一次,有人帶了一位約廿歲出頭的女孩子來找我,和她談完以後,我發現她看起來好像很害怕,就跟她說:妳要我為妳禱告?」才說完,她就跑掉了,因為我知道神的能力,所以那時沒有跟她說太多。其實那時我應該多與她對話,先讓她感受到神的愛,培養對神的信心。就這段經文而論,我們不僅要見證父神的大能,更要見證祂是一位有憐憫、有恩典、有慈愛,又不輕意發怒的神

服事被鬼附的人,只要奉主耶穌的名,將他們裡面的黑暗權勢趕出來就好了。但是要讓被服事者能敞開心領受神的愛,這就不是我服事的能力做到的。那是我生命是否流露出神的愛,可帶來的感動。親愛的弟兄姊妹,離開所有的苦毒吧!別再讓黑暗權勢捆綁你,更別讓魔鬼毁了你。打開心,領受神的大愛,進入恩典的門,好讓神的祝福透過我們傳遍世界每一個角落。(本主日信息講於2010822日,由林青緣整理,蕭永鑫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