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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糧週刊No.1594 / 2010-10-03出刊              pdf檔下載 |歷年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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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我的天父──受洗見證

我是一個未婚媽媽!有一個四歲的小孩。

七年前我和孩子的父親相識,當我發現自己懷孕時,也發現孩子的父親是個已婚的人。頓時我由一個期待新生命誕生的母親,成為眾人唾棄的第三者。

我不顧父母的反對,一心只想要擁有這孩子、擁有孩子的父親。有一年的端午節,我想回家看看父母,母親看到是我,馬上就把門關上。我知道我讓他們受羞辱,我對不起他們!

孩子八個月大時,我突然不想每天在懷疑、爭吵、恐懼之下過日子,於是我主動跟對方提出分手,結果他心有不甘,竟回去告訴他太太,是我引誘他、害他的,並要他老婆告我。

在法庭上,我因知道自己的確成了別人家庭的第三者,所以我願意坦承我的過錯。最後我被判刑四個月,那男人卻沒有罪;我不懂為何這法官不能站在中立、公平的角度去審判。我好恨!恨所有的人及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當我感到萬念俱灰,開始不斷地求神問卜,想搞清楚,為什麼我會有如此的下場?從北到南,從廟裡求到算命、改名字,甚至去上心靈成長課程,種種能試的我都去做,但沒有解決心裡的疑惑,反而讓我心裡更不平安。當時我因室友是基督徒的關係而接觸基督教,但我只把聖經當作歷史故事來看。

漸漸我經濟上的缺口愈來愈大,只有靠借貸過日子。就這樣一直到今年五月,孩子生病住院,我警覺不能這樣拖著小孩!所以孩子出院後,我把他暫時送到政府設的家扶中心的寄養家庭,我想努力工作個半年,存些錢,再把他接回來。

有一天我在公車上,整個人像掉進黑洞一樣,心裡好難過、好愁煩,覺得人生沒有什麼希望,我什麼都沒有了,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嗎?就在這時候,我在公車上禱告,因為我不太會禱告,所以我只講:「主啊!請你將我的愁苦帶走。」我不斷地重覆這句話,一直講、一直講,只講這句話。我淚流滿面,根本無法管公車上其他的人怎麼看我。神奇的事發生了,在我下車的那一剎那,我的心居然好平靜!好輕鬆!好溫暖!我的心、我的雙腳好像在跳舞一樣地輕盈,神真的帶走我的愁苦,更把「希望」加給我!前一刻我還想自我了斷,為何這一刻卻滿懷希望呢?當時我很驚訝,原來禱告的力量這麼大!

有一天我在電話中受了朋友的羞辱,我狂哭、吶喊,對著鏡子不斷地狂打自己巴掌,想把自己打醒,突然從心裡發出一個聲音,說:「孩子,千萬不要傷害自己,我不願意看見妳傷害自己,我對妳的愛就像妳對妳孩子的愛一樣。」我再次強烈感到神的愛是如此的真實,我得到好大的平安,這平安原來就是我一直在尋找的答案。

經過這兩件事情後,我決定要參加今年十月二日的千人受洗。我決定要全心地交託給主,讓主行在我的前面。相信主必給我一個新生命,我可以坦蕩面對我的人生下半場。

(作者為北區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