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糧週刊No.1188 / 2002-12-15出刊 |歷年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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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哀歌為樂歌
作者:謝宏忠院長
文章類別: > 聖經真理|內在生活|生命/品格
關鍵字:信心|公義|勇敢|真理教導
經文:阿摩司書五1~17
當我們願意活出信仰的真實內涵,尋求社會的公平公義,活出個人的道德勇氣,我們能化哀歌為樂歌。因為神說:「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
一九一二年,號稱世界最大、最豪華、永不沉沒的「鐵達尼號」,在從英國開往紐約的處女航中,不幸於紐芬蘭外海撞上一座冰山。出事前,船內仍有許多人通宵達旦的慶祝,樂團也不斷奏出歡樂的歌曲,卻不知再過三個小時,這艘船就要沉沒到海底。
同樣的,阿摩司的時代也好像一艘鐵達尼號一樣。當時北國以色列在耶羅波安二世領導下,整個國家充滿了歡樂的歌聲,卻不知哀歌已經臨近。就在這時,先知阿摩司突然登上舞台說:「以色列家啊,要聽我為你們所作的哀歌。」(v.1)因為他看到國家興盛、經濟繁榮、歌舞昇平的背後,隱藏著許多得罪神的罪惡!「以色列民跌倒,不得再起;躺在地上,無人攙扶。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的城,發出一千兵的,只剩一百;發出一百的,只剩十個。」(vv.2~3)再過不久,神會透過戰爭審判自稱強大的以色列國。百姓因戰爭死傷遍野,全國的軍力只剩下十分之一,無法再捍衛國家。
阿摩司先知一方面提出警告,一方面大聲疾呼:「你們要尋求神,就必存活!」今天我們要透過阿摩司先知三次的呼籲(vv.4, 6, 14),一起來思想如何將國家的哀歌化為樂歌。
一、尋求信仰的真實內涵
1.復興的假象
「耶和華向以色列家如此說: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不要往伯特利尋求,不要進入吉甲,不要過到別是巴;因為吉甲必被擄掠,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vv.4~5)當時以色列國的物質生活富裕,很多有錢人住象牙豪宅,擁有避暑、避寒別墅。許多人湧向宗教聖地去還願、獻祭,包含了吉甲、伯特利和別是巴。以一般人的眼光來看,這好像是宗教大復興,可是先知的眼光不一樣,他說:「你們不要去,因為這些宗教聖地有一天會被毀滅,你們所獻的祭,神並不悅納。」因為以色列的領袖及百姓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
(1)用熱絡的宗教活動換取上帝的祝福。神不是喜歡馨香之氣嗎?以色列百姓認為只要多多獻祭,就會蒙神祝福,不會有任何災難。阿摩司說,這是大錯特錯的事!增加祭物、節期、禮拜次數,火熱唱著敬拜讚美的詩歌,都不能保證我們的靈命真正復興。最近教會增加主日崇拜的堂數,聚會遲到的情形卻愈加嚴重,可為明證。
(2)用熱絡的宗教活動替代聖潔的生活。以色列人的錯誤並非宗教活動出了問題,而是信仰的認知出了問題。他們認為信仰的本質在宗教儀式裡,卻忘記信仰的本質也應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失去生命的宗教儀式,才是神所厭惡的。
2.真實的信仰
耶穌在祂的時代也同樣指出這個問題,祂告訴法利賽人說:「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獻上十分之一,可是那公義、憐憫、信實的事,你們反倒不行。」(參太廿三23)耶穌並未反對十一奉獻,他所反對的是沒有真實信仰的宗教活動。先知以賽亞也告訴我們,不要用嘴唇親近神,心卻遠離神。因此當我們忙著參加聚會時,更要特別提醒自己:我信仰的實際究竟如何?我只是一個主日包裝精美的基督徒?還是不論在家庭或職場,我都力求活出主日的榮美?
二.尋求社會的公平公義
以色列國的經濟發達,造成貧富不均的社會問題。許多高官富商所賺得的錢,不是靠誠實的方法而得,而是靠不公平的手段,壓迫貧窮的農夫而得。所以第七節說:「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將公義丟棄於地的」,顯示以色列國的社會充滿了不公不義。在此我們需先了解聖經怎麼說「公平」和「公義」。「義」在聖經中是一種關係用語,它講到三方面的關係:與神、與人和與物的關係。如果這三種關係都走在神所定規的原則裡,我們稱這種義為「公義」。
以十誡來說明會更清楚:(1)與神的關係:從負面來看,我們不可有別的神,不可拜偶像,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從正面來看,則是要盡心、盡意、盡力、盡性的愛神。(2)與人的關係:從負面來看,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妻子等等。從正面來看,我們要愛人如己。 (3)與物的關係:從負面來看,我們不可濫墾山林,免得造成土石流;不可濫抽地下水,免得地層下陷;不可濫殺動物,以致稀有動物絕跡。從正面來看,我們要用智慧管理地球,讓我們的子子孫孫能夠永續經營。
而「公平」在聖經中是一種司法用語。如果我們與神、與人、與物的關係,沒有走在神所定的各樣公義原則中,就必須照著這些公義的原則受審判,這才是真正的公平。
1.最痛苦的諷刺
因此,當聖經提到神的審判是公平時,並不是按著社會的風俗習慣和自己的主觀判斷,為審判的依據,而是按著神所設立的公義原則來審判。我們尋求社會公義時,必須要先有這樣的認知,才能避免最痛苦的諷刺。什麼是最痛苦的諷刺呢?譬如法院本是保護百姓,伸張正義,讓受欺壓的人覺的甜美的地方,現在反而壓榨百姓,屈枉正直,變成讓老百姓痛苦的地方,這就是「將公平變為茵蔯」的意思。就好像警察是人民的媬母,但在媒體上卻看到有些警察成為擄妓勒索案的主角,真是令人痛苦的諷刺!
當時的以色列國正是如此,他們犯了兩種罪行:(1)踐踏窮人:「你們踐踏貧民,向他們勒索麥子。」(v.11)當時社會裡的有錢人借錢給貧窮人,向他們收取高利貸。窮人若還不出錢時,富人就向他們勒索田地的出產。如果再還不出,就沒收土地,甚至把人賣為奴隸。(2)苦待義人:「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v.12)當有訴訟案件時,有錢人賄賂法官,屈枉正直。按公義原則生活的人,反而沒有得到公平的審判。
2.最公正的法官
所以,神在這裡透過阿摩司說: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將公義丟棄於地的,我必然要審判你們!神是最公正的法官。第八節說:「要尋求那造昴星和參星,使死陰變為晨光,使白日變為黑夜,命海水來澆在地上的,耶和華是祂的名!」神不但是設立公義原則的神,也是有能力施行審判的神。祂既然有能力創造星宿,翻轉日夜,當然也有能力翻轉不公不義的社會,成為公義公平的社會!
「祂使力強的忽遭滅亡,以致保障遭遇毀壞。」(v.9)神使自覺強盛的人忽然滅亡,即使躲在堅固的堡壘中,也難逃毀滅的命運!換句話說,當神的審判臨到我們時,是一種擋不住的審判,沒有人能逃脫的了。神是按公義審判世界的神,祂不偏愛富人,也不袒護窮人,那裡有違反祂公義原則的地方,那裡就會有祂的介入和審判。
在此,我們要肯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台灣的社會公義所作的貢獻。以前老百姓對台灣司法界曾有這樣的反諷:「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台語)很多案子因為賄賂和關說,最後都不了了之,這是以前司法界所隱藏的罪惡。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秉著神是公義的神的主張,從事社會改革和民主運動,積極爭取社會公義,以致於今天很多人可以享受公義和公平的果實。
三、尋求個人的道德勇氣
「所以通達人見這樣的時勢,必靜默不言,因為時勢真惡。」(v.13)當時很多自認為聰明通達的人說:「社會如此敗壞,多說無益,不如明哲保身,免遭殺身之禍。」
1.對罪沈默的罪
基督徒對社會現況的認知,容易出現兩個盲點:第一個盲點是看不到社會的時勢險惡,關在象牙塔裡,告訴自己平安、平安。第二個盲點是看到時勢險惡,卻保持沉默。其實,保持沉默,就是傷害自己。譬如你的住宅區裡面有特種營業,反正在別人家旁,與我無關,你以為就沒事了嗎?不!有一天你的孩子長大,可能就受試探進入那種場所,怎麼是與你無關呢?你反倒是傷害到自己的孩子!
基督徒是世上的光,世上的鹽,如果我們對罪保持沉默,整個國家社會就會陷在黑暗腐化中。「對罪沉默的罪」是一種使公理顛倒的罪。社會上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說法,如果我們對這些說法保持沉默,就會讓這些說法積非成是。我們的社會不但是非不明,而且是非顛倒。是非不明已經很糟糕,是非顛倒更加糟糕,因為它是以黑為白,以惡為善的人間地獄。
譬如墮胎是一件得罪神的事情,可是媒體報導都告訴我們沒有關係。如果你反對,你就自外於社會的潮流。但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台灣每年95%以上的墮胎,是在胎兒健康、媽媽健康的情況下被墮掉的,完全違反胎兒的生存權,可是誰敢大聲疾呼?如果繼續對這樣的事保持沉默,我們的孩子可能就是下一個受害者。
2.求善行義的福
14節說:「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我們求善行義,會帶來兩種福氣:(1)神的同在:「這樣,耶和華萬軍之神,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v.14)神的同在使我們在爭戰中得勝。(2)神的恩典:「要惡惡好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或者耶和華萬軍之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v.15)神的恩典使我們在審判中,經歷神的憐憫。
美國有一位基督徒牙科醫生,無意中在電視上看到晚上八點檔的節目「唐納修訪談秀」,邀請的來賓多是有性變態的人,是一個很低級的訪談秀。他看了非常氣憤,想到很多青少年會因此受污染。於是他去了解有哪些廣告商支持這樣的節目,然後寫了兩百封信給這些廣告商說:「你們不應該支持這樣一個敗壞青少年的節目。」剛開始時,許多廣告商並不理他,但是他鍥而不捨,最後居然有一百七十家的廣告商支持他的看法。他也請教會連名寫信到國會,因著他的努力,終於把節目調到夜半三更的時段。這位基督徒醫師表現了他的道德勇氣,甚至無懼於節目負責人的恐嚇,因為神與他同在,使他在爭戰中得勝!
兩千年總統大選的時候,我們常聽到的一句話是「台灣到底要向上提升?還是向下沉淪?」台灣確實走到一個關鍵的時刻,我們必須回應神對台灣的心意。今天阿摩司的信息不只是對北國以色列發出,對台灣也是一樣。台灣生存或敗亡的關鍵在乎尋求神,而不在乎政黨輪替。
阿摩司傳講信息時,是在以色列國大地震的前兩年。換句話說,神透過先知給以色列國兩年的悔改機會,這兩年是以色列國的關鍵年!我不知道神給台灣的關鍵年有多少年,但我知道一件事:如果台灣社會繼續充滿淫亂、偶像和污穢,神的手必然介入!因為神是公義的神。所以基督徒應該先起來尋求神,叫我們的國家能夠存活。
「主耶和華萬軍之神如此說:在一切寬闊處必有哀號的聲音,在各街市必有人說:『哀哉、哀哉!』又必叫農夫來哭號,叫善唱哀歌的來舉哀。在各葡萄園,必有哀號的聲音,因為我必從你中間經過,這是耶和華說的。」(vv.16~17)這裡提到「我必從你中間經過」。對以色列人而言,這句話一點都不陌生。因為他們的祖先在埃及地被欺壓的時候,神從他們中間經過,帶給埃及人刑罰,帶給他們救恩。可是以前走在埃及地,拯救以色列人的神,今天走在以色列,帶給以色列人的,居然不是拯救而是審判,不是樂歌而是哀歌,這是何等大的提醒:同樣一位神,不同的時空、不同的環境,卻產生不同的結果!關鍵在哪裡?關鍵就在乎以色列人有沒有尋求神。在埃及受壓制的時候,他們呼求神,神就帶領他們出埃及;在以色列國享豐富的時候,他們卻沒有尋求神,神就使他們被亞述帝國所滅。
只有當我們願意活出信仰的真實內涵,尋求社會的公平公義,活出個人的道德勇氣,我們才能化台灣的哀歌為樂歌。因為神說:「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
本信息講刊登於第 1188 期 [ 2002/12/15 ]週報 ,劉麗平整理,陳佩瀅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