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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糧週刊No.1499 / 2008-12-07出刊 |歷年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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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你蒙耶和華賜福

路得記讓我們看見,無論在平常生活或困境裡,神永遠是與我們同在,恩待我們的神。

我相信每當我們敞開心向神敬拜的時候,聖靈就能夠在我們裡面運行。或許我們有很多需要被調整的,不過最要緊的是,我們的靈及我們的心態要願意被調整。很多時候教會遇到問題,通常不是方法錯誤,而是態度、理念出了問題。

路得記雖只有短短四章,卻在其中看見神豐富的同在。聖經裡面特別在路得記講到「神豐盛的預備」(providence),這個字很難翻譯,是與有神的同在分不開的,也是與行走在神的旨意中相連接的。神同在就是神的恩典豐豐富富的臨到,而要進入神的恩典,必須行在神的旨意裡。在特會或佈道會中,常常看見神蹟奇事顯明神的同在;但神的同在也彰顯在日常生活平順及困難當中。平順的時候,我們感謝神;不順的時候,我們更加感謝神。因為神用格外的恩典來托住我們。在黑暗的光景中能唱歌,像倪柝聲弟兄所寫的詩歌,聽起來就特別有滋味。路得記讓我們看見,無論在平常生活或困境裡,神永遠是與我們同在,恩待我們的神。

一、耶和華是供應我們一切所需的神

日常生活中,我們需要神的同在,否則會走不下去;如果遇到困難,就失去了信心,不相信神的同在,這信仰是不完全、沒有能力、甚至是空的。因為神同在是神的心意,是真實的,是你我可以經歷的。

屬靈生活在許多時候是平凡且按步就班的,神同在就像呼吸、吃飯一樣平常,但在平凡的生活裡因有神同的在,就能自然而然的帶出不平凡的意義與不平凡的影響。

路得記這段經文的背景,是因為饑荒的原故,有一位做丈夫的帶著他的妻兒到外邦。丈夫過世,兩個兒子娶外邦女子為妻,不久兒子相繼過世。婆婆拿俄米決定回到猶大地去,並要兩個媳婦回到她們的娘家。但有個媳婦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一16)於是路得就跟著婆婆返鄉,遇到家族裡富有的波阿斯,婚姻就按著神的預備而發生了。

人生難免有起伏,困難時,更要倚靠神;拿俄米能夠走下去,路得願意跟著她,是她們知道她們所信靠的神是一位有豐盛祝福的神。知道信靠這位全能神,縱使有困難,也能站立的住,也會有條出路。

1.耶和華是「恩待」人的神

「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得一89)經文中,拿俄米說了兩個重要觀念,一是恩待,是強對弱、上對下、富足對貧窮的恩慈。

一般而言,別人對你好,多半是你以前對他好;或者現在對你好,因此期待你將來報答他。「恩待」卻不是這樣,乃是情況好的幫助情況不好的,是出於基督,也是甘心樂意的;根本不在乎這人過去有沒有幫過我或是將來會不會幫助我。恩待是白白給的、沒有條件、是出於愛、是從神來的。神從來不期待我們能給祂什麼,一切都是祂造的,祂只期待我們都活在祂的恩待中。

2.人是依靠神而存活

二是平安,這裡講的平安,不是說沒有困難的事就是平安,基本上這個平安是所謂的「安息」。「安息」的意思,就是你進到一個享受的裡面,進到一個豐富滿足的裡面,因此不僅對自己或對整個環境滿意,而且覺得很有價值的。而神要世人知道祂的豐富不是為了誇耀自己的能力,而是叫人可以全然的信靠祂。

波阿斯是活在神豐富裡的人,因此當路得說你是我「至近的親屬」時,波阿斯就能回答:「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妳盡了本分。」(得三13)  

波阿斯因為認識神,就能安心倚靠神,知道豐富從神而來,知道神是永活的神,並且產生一個理念:「盡我的本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為人處世的態度。他知道神的心意也照著去做時,他不用掙扎,只要「盡我的本分」。

安息是在生活中「盡本分」,沒有掛慮、沒有擔憂、沒有害怕、沒有壓力。當我們相信神掌管明天,相信神會負百分之百的責任,要信靠順服神,就得以進到神的計畫,同時從神得到安息。

二、耶和華是樂意「賜福」給我們的神

過去在北美查經班時,我不知道什麼是靈恩,只知道一件事,就是「神的話」,我咬緊牙關緊緊抓住神的話;有時雖然抓住了,但還是覺得孤獨;雖然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羅五34),但就只能停在那,動彈不得,直到我明白下一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5)原來能夠走下去是靠兩件事,一是堅持走在神的話語裡,二是需要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心中。

神樂意向我們施恩,但常有人認為自己這麼壞,神怎麼可能會愛我?通常為人禱告沒有效果,很多時間是對方覺得神不可能愛他,以致於不能用信心來領受神的賜福。

從小到大,如果表現好,媽媽才愛我,老師才喜歡我,同學才對我好;如果表現不好,情況就完全相反。我們在「積公德、利益交換」這樣的行為導向的觀念下長大,很難理解神的恩典是大對小、強對弱、有對無的恩慈;很難理解全然無罪的神,會恩待有罪的人,並且賜下豐富的恩典。

1.人因罪而失去神的賜福

我們失去神的恩典,不是因為神收回恩典,而是因為我們不肯行在神的心意裡。當人因犯罪而遠離神的時間,同時也離開神的祝福,但神並沒有撇棄我們,祂仍想盡辦法要恩待我們。神創造人類,人不聽話,神可以再造一批,可是神並沒有這麼做;明知人悖逆,神還是想盡辦法救我們。

換成是我們,救幾次不行,就丟了;修不好,就再買新的;但神不是這樣,神不放棄仍努力地的施行醫治與拯救。我們因罪和神斷絕關係,人不能挪開罪,只有神能,耶穌因此付上生命的代價,預備了救恩讓我們恢復與神的關係,並重新進入神豐富的祝福裡。

2.耶和華是一位滿有慈愛的神

路得對波阿斯說:「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得三9)「至近的親屬」原文不僅是親屬也是拯救者、代贖者。這是很特別的關係,是親屬,但和別的親屬不同,他有責任買贖,救贖你。

利未記廿五章記載,男子娶妻未生子就過世,他的兄弟有責任娶他的妻子,如此不但能為死者留名,也保存他的產業;如果死者把地賣了,至近的親屬有責任把地買回來。如果地賣了十元,至近的親屬,就用十元買回來,即使有人出一百元,也不能賣給那出一百元的,因為只有至近的親屬有權利優先將那塊地買贖回來。

波阿斯預表耶穌基督,耶穌就是我們的拯救者、代贖者;無限的神居然道成肉身成為有限的人,成為我們至近的親屬,來拯救、買贖我們。祂恢復我們與神的關係,並讓我們進入神的豐富裡。這就是「天使對約瑟說:『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太一2123)而「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三、耶和華是與我們立約的神

神要與我們立永恆的約,約就是應許。就像孩子看到媽媽做蛋糕想抓著吃,媽媽說不行,要先洗手,孩子知道照著去做就有蛋糕吃,這就是約。

救贖在神的手中,我們遵照神的原則,就能進入神的恩典。就像一個中暑的人躺在路上,沒水喝,肚子又餓,問他要不要進來,這裡很涼快、有水喝、有東西吃,他並不需要做什麼,只要進來就可享受這一切,他要做的只是「選擇」進來。

很多人對神說:「如果我如何如何你就要幫助我;或是如果你幫助我,我就如何如何。」這就是為什麼不能進入神豐富的原因,因為我們不知道「約」的意義,我們在跟神談條件講合同,以至於不能進到神的祝福裡。信心是我們進入這個約唯一的條件,必須有的態度。

1.我們能得著神的恩待是因我們守住神的約

路得記的開頭是「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得一1)而士師記最後一節則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路得記是一個凡人拿俄米及另一個凡人路得,加上至近的親屬波阿斯與另一個至近的親屬,四人按著神的心意所發生的故事。波阿斯說路得是賢德的女子,少年人無論貧富,她都沒有跟從。路得沒有用人的方法去解決她生活的問題,她相信神有更好的帶領。

波阿斯稱路得「女兒」,波阿斯比路得年長許多,路得當然可以說我不要嫁這個老人;每個人在每件事上都可以有選擇;在家裡、在公司、在服事、在小組,我們都可以選擇,問題是,我們的選擇是按照神的心意,還是自己的喜好?

讀士師記看見神興起許多大有能力的人帶出復興,但復興的時間都不長,甚至帶來復興的人也會跌倒,參孫就是個例子。

倚靠聖靈是必須的,但不是去追求一些現象、一些能力;真正在順或不順時能幫助我們走下去的是,讓「神的話」成為生命的依據。

我們進到神為我們預備的復興,但復興不是人做出來的,只有神有能力成就,我們要如何承受復興,重點在領導人,他的生命站立得住嗎?他的生命可以影響跟著他的人嗎?跟隨者的生命有被提升嗎?這與人是否信靠神的話,遵守神的話有分不開的關係。

2.我們要進入耶和華所訂的約

當波阿斯醒來,看到一個女子躺在後面,他就問她是誰,路得回答:「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得三9)「遮蓋」這個字,和波阿斯回答路得:「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得二12)經文中的「翅膀」這兩個字在原文是同一個字。患難時我們能投靠誰?因為我們知道自己不行,所以需要神的同在;神同在的關鍵在於:我們要知道祂是豐富的神,而且要投靠祂被祂遮蓋。

波阿斯說「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他若肯,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必為你盡了本分。」(得三1213)波阿斯何以能如此甘心樂意,而且像拿俄米對路得說的,「你只管安坐等候,⋯⋯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得三18)因波阿斯真認識神,他知道順服是蒙福的唯一要素,摸著神的心意、走在神的旨意裡,必能得著神的祝福。

基督徒的生命裡沒有一件事是巧合的,雖然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但我們手中有地圖,知道下一站是那兒,最後一站會是什麼;我們不會碰巧走人生的路,因為我們手上有聖經、有神的話。問題在於我們不太喜歡照著地圖走,我們太自以為聰明,不願意按照神的話語,卻倚靠自己的本領。

我們真的把神的話當做腳前的燈與路上的光嗎?我們真的相信,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還是只是參考參考就算了?

前幾天,汪美牧師指揮十幾個安康社區的孩子唱詩歌,他們唱著唱著,我的眼淚就流了下來,這些孩子站在他們的苦難中,唱出他們的心聲,唱出神的話語;這就是神的心意、神的原則。

弟兄姊妹,當我們照著神的話生活,神會帶領我們,我們會知道最後的結果是什麼,生命的熱情會在心裡燃燒;復興不是單靠幾個大能的人或一些能力的彰顯,復興是因著弟兄姊妹熱情的火被點燃,熱情的火要燃燒,要不斷地燒,還要擴展出去愈燒愈廣。熱情從何而來?不是人多一點、錢多一點;熱情是我們更多地信靠神、更多地經歷神豐富的恩典;神的同在成為我們的能力,在順境時如此,縱使在逆境,也是如此;讓我們在神所擺設的盛宴裡,活出有意義、有價值並合乎神心意的人生。

(本主日信息講於831靈糧山莊,由劉文欣整理,蕭永鑫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