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神的榮耀
榮耀是上帝的本質和屬性,
而耶穌正是上帝榮耀的彰顯。
進入二○一四「榮耀年」,
已蒙恩得救的你我,
要如何更認識這位榮耀的神,
經歷主更大的榮耀,
領受祂真實的同住,
並且活出神的智慧和能力,
使神在教會裡得著當得的榮耀?
看見神的榮耀
作者:區永亮
文章類別:信仰與靈命
文章主題:天父/上帝|神的形像|聖經真理
關鍵字:榮耀|神同在
主耶穌藉著聖靈的澆灌與我們同在,自然而然地,我們也成為神的兒女,與神有具體的關係,並且活出榮耀神的生命。
我們常說要看見神的榮耀,或是我們要榮耀神,到底「榮耀」是什麼?有人覺得榮耀就是很美麗、很明亮、是一種感覺……,這些說法都沒有錯,但並不完全。
一、什麼是神的榮耀
1.榮耀
舊約聖經講到「榮耀」,是指「重量、秤錘、砝碼」,換句話說,榮耀不是一種觀念,乃是可以實際經歷的。例如:所羅門王獻殿時,「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王上八10~11)保羅往大馬色的路上,「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徒九3~4)當神向人顯現時,因著神的榮耀,會有實際的事情發生。
新約講到「榮耀」時延續舊約的觀念,是指著「本質(substance)、本性」。神藉著祂榮耀的彰顯,表明祂的存在是具體的、真實的,並且是人可以分辨的。當人遇見神時,就會知道並且能分辨「那位就是神」。就像我們會感覺到陽光照在我們身上,並且知道是太陽出來了。透過神本質的彰顯,我們可以直接、具體的知道,神就在我們面前。
2.神的榮耀
透過神的榮耀,我們能知道祂是誰、是怎樣的一位神。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感受到神的聖潔,因此沒有人敢上山。當神顯出祂的神性,透過祂的作為,人無法推諉;「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
3.榮耀神
「榮耀神」就是當我們真實經歷到神之後,把祂應有的榮耀歸給祂。例如:我們經歷到神醫治的大能時會說:「神是何等的榮耀,因為祂是醫治的神。」聖經講到神的榮耀、偉大、聖潔,底下常有一個小註,寫神做了些什麼事。從這個角度,除非我們經歷到這位榮耀的神的榮耀作為,否則我們很難知道什麼叫做榮耀祂。因此「榮耀神」不是一個口號,也不是一個理性的認知,乃是我們因著經歷神而認識神的神性和作為,所以我們讚美、感謝祂,甚至獻身、服事祂。
我們的敬拜乃是由於真實遇見了神。耶穌說:「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從上下文的解釋,「心靈」可以翻譯成「聖靈」,「誠實」可以翻譯成「實在、真實(reality)」,整句話的意思就是「藉著聖靈大能的幫助,人就可以真實的敬拜神。(By the power of the Holy Spirit, God’s people will worship the Father in reality.) 」
二、經歷神的榮耀
很多人問,我可以藉著神的榮耀看見神嗎?或在神榮耀的同在中經歷神嗎?很多詩歌都說我們要看見神,渴慕與神面對面,但當我們在唱詩歌時,心中仍會呼喊著:「神啊!我還沒有看見祢。」如果這是我們的渴慕,縱然我們現在還沒有很真實、很清楚的遇見神,但我們相信聖經所說的,不是只在頭腦上知道神,而是要真實遇見祂;因為祂是一位又真又活的神。那麼,我們要注意下面幾件重要的事:
1.重生
我們必定要重生。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我們才能夠與神交通。「重生」不僅是born again,更是「從天上而生(born above)」。藉著重生,神把屬天的生命賜給我們,這個生命不僅能夠戰勝罪惡,更重要的是能認識神。神是我們天上的父,我們是神的兒女,「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就是從重生而來的觀念。
2.神的話
人有了神的生命,就有條件可以看見神;但不代表就可以看見神。因為仍然只能用人的了解來思想這位神。
聖經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8)清心(pure in heart)的人愛慕神的話語,心中充滿了神的意念、神的原則,因此能夠看見神。若我們沒有神的話,就不知道神是怎樣的神,只能用猜的;當我們有神的話,神按照祂的話啟示我們,加上聖靈的幫助,讓我們能遇見這位神。所以神的話語很重要。
3.聖靈的幫助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我們的心」也可翻譯成「我們的靈」,神的話是我們遇見神的基礎,但是需要聖靈帶領我們真實的經歷神。「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八15)「兒子的心」是一個專有名詞:「the spirit of adoption」,我們雖然不像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愛子,但我們是所謂收養的孩子。這在羅馬時代是很普遍的情況,養子的身份及所享受的權利,和親生的孩子是一樣的。保羅清楚地解釋,我們不再是奴僕的心。宗教家到神面前帶的是奴僕的心,怕做的不好、做的不夠;我們乃是帶著兒女的心來親近神,所以我們稱神為阿爸父。
神的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因此我們需要與聖靈有更親密的關係。福音派泰斗F. F. Bruce曾說過:「我們知道我們是神的兒女,不是因為聖經所寫,也不是因為某位牧師告訴我們,乃是因為神的靈如此說。」這是神自己親自做的工作。
因此當我們重生、從神的話語認識神、加上聖靈的工作,我們就可以經歷、遇見這位神。我自己從福音派的背景走到現在,因著對於聖經的認識,所以我很渴慕要認識這位聖經所說的神,但直到我被聖靈更新,我才可以很準確的說,我遇見了這位神。
三、傳揚神
神的救恩就是要恢復我們與祂的關係。當我們活在與祂真實的關係時,我們的生命就可以見證、傳揚這位神。
主耶穌的兩個名字:第一個名字「耶穌」,意思是把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另一個名字「以馬內利」,意思是祂與我們同在。這位神不僅向我們啟示、向我們顯現,祂還樂意住在我們裡面,因為祂是以馬內利的神。
主耶穌來到地上,為我們的罪作代贖的工作──從死裡復活,證明祂所做的是有果效的,叫我們罪得赦免,因信稱義。主耶穌升天、坐在父神右邊,藉著聖靈的澆灌與我們同在,這位神獨生的愛子(Sonship)住在我們裡面,自然而然地,我們也成為神的兒女(sonship),與神有具體的關係,並且活出榮耀神的生命。
所以基督徒見證神,應該是一種生活方式,不見得要做什麼特定的事情。人們怎麼從主耶穌身上認識這位父神,今天人們也可以藉著我們來認識這位父神。
(作者為台北靈糧堂主任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