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與治理
領導是個藝術,
不在乎職位,乃在乎影響力。
生活在這高度競爭與多元化的社會中,
領導者如何引領團隊或組織裡的人朝向同一目標,
並透過治理與管理來完成神賦予人類的使命?
讓我們回歸聖經中的原則,全方位學習「領導與治理」,
並在家庭、職場、教會中發揮影響力,
成為攸關轉化不可或缺的關鍵人物,完成神的命定。
建立基督身體 滿足神的心意
作者:區永亮
文章類別:教會與國度
文章主題:領導/治理
關鍵字:教會管理|僕人領袖|僕人領導|教牧領導|領導
教會運用管理與治理的原則不同於一般企業,教會的目的是為了成全他人;就領導者而言,他有責任來成全所帶領的人,幫助他們站在神所賜的位分上,發揮潛能,好讓神的心意得著滿足。
不論是企業組織或是教會,都運用到治理(administration)與管理(management)的原則。然而企業及教會在運用這些原則最大的差別,在於兩者運用的動機不同與對治理管理所帶出果效的期待不同。
就屬世的角度而言,一般社會企業之管理及治理的動機,可能為了企業或個人的利益。教會同樣也運用管理與治理的原則,但不同於一般企業的是:教會的目的是為了成全他人;就領導者而言,他有責任來成全所帶領的人,幫助他們站在神所賜給他們的位份上,發揮潛能,一同完成神給教會的使命,好讓神的心意得著滿足。這是教會治理與管理的目標,而非為了一己的私慾。
透過治理 釋放祝福
教會不是指一棟建築或是一個組織,教會是一群被神呼召出來的人(a called out people)。神將一群人及許多人才、錢財等資源交給教會領袖來治理及管理。神之所以將這樣重大的的責任交託給他,乃是神透過他的管理和治理,這群人就能影響改變一個城市,這就是主禱文所說的:「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這才是教會執行治理與管理的積極目的。
就我個人的認知,治理與管理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彼此在範圍及本質上也有些分別:管理(management)有其侷限的範圍,這範圍通常侷限在一個單一部門,對一個部門而言,專業的分工很重要,部門內彼此有密切的互動,有共同努力的具體目標。但是對整體組織,不論是公司或教會的目的或目標,他們就不一定有清晰或宏觀的了解。
治理(administration)有以下幾個重點:治理階層的負責人通常是資深且位居組織最上層的人。因此他應該也很專業,因為他必須對所有部門的管理都有所著墨。一個企業或組織在做一個大方向的決策,常常是由治理這個層級所決定的。因為所做的決策需要通盤考量到整體的組織,因此治理階層的決策,通常不會只侷限在單一層面,而是與多個管理階層有所連結。
以教會目標為導向
彼此連結
彼此連結
就我自身而言,由於在台北靈糧堂所擔任的職責,我需要清楚地將管理與治理區分出來。當我過去只擔任牧養處處長時,我只需要顧慮或關心牧養體系的同工就可以了,因為我所做的就是所謂單純的管理(management)工作。但是當我現在同時又兼任事工管理處處長及教會的執行牧師,由於我同時兼具多重角色,所以當我要做決策時,就必須以治理(administration)的角度考量,不能只考慮到單一面向。
當我要做決策時,我必須考量「牧養」該如何與「事工管理」結合,甚至我必須考量要如何讓「牧養」、「事工管理」與「宣教」或是「植堂」彼此連結,若我們再更進一步延伸,那我們也需要考量如何與「神學院」連結。神學院學生的來源在哪裡?神學院學生畢業後的事奉工場在哪裡?都必須作一個整全的考量。
這一切的決定與教會整體的目標方向有密切的關係。舉例而言,若教會以宣教為導向,則神學院訓練的學生未來就會以宣教為導向。不同的導向會造就出不同的結果,有些神學院強於教導,有些則偏重牧養、有些著重宣教、有些特別注重輔導。這些不同的結果,取決於整個教會的目標方向。所以當我們談治理時,著重於決策該如何執行與連結,因為不同的決策會產生不同的影響。
領導是以僕人服事為典範
當我服事越久,就越體會到我之所以能帶領一群人,不是因為我專業的技術比別人強,而是我先遵行神話語的原則,然後我所做的是與我所說的一致。因此若我沒有按照聖經原則,只是以個人主觀的想法去要求別人,就未必能說服別人或帶動一群人了。在我所帶領的同工中,很多人的專業能力都遠勝於我,但他們之所以聽命於我,是因為他們信任我,甚至他們有需要時,他們還會請我提供意見給他們。
領導是需要操練學習的,我們最需要操練的是如何更像主耶穌基督。在整本聖經中,只提到領導六次,有四次是針對領袖群,有兩次是針對個人。舊約較強調僕人領導(servant leadership),然而在新約中,主耶穌也很強調服事(serve)。而且總是先強調跟從( followership)。如果我們真實地在生活中跟從主耶穌基督,自然從我們身上散發出的領導,就會是僕人領導,我們就是成為一位以服事他人為導向的僕人領袖。
提供完整架構與服事平台
此外,當我們談到如何在教會團隊中落實執行治理與管理時,一定要放心地將工作交託給執行的人。但是完全落實把工作交託給他以前,需要有一定的步驟與順序:在將一個新任務交給同工之初,一定要先與他們一起做,將理念及作法傳遞清楚,否則他們可能不知道該如何起步,或者造成做出來的結果與當初我想要的不一樣。接著,在做到一個程度後,就要放手交給他去做。之後,再看看執行這份工作的果效到底如何。基本上這就是門訓的原則。舉例而言,當區牧長在會議中討論教師團隊所編的教材,彼此之間若有不同的看法與建議時,我需要針對看法不同的部分作深入的了解,之後與教師團隊進一步討論並作適合的調整,當他們將需要再調整的部分修改過後,我們再與區牧長討論。我們按照這樣的模式運作兩年後,整體運作已漸上軌道了。
從領導者的角度而言,當教會團隊要落實執行治理與領導時,同工需要一個可以操練恩賜的機會,不但讓他們的恩賜可以獲得其他同工的肯定,最重要的是幫助弟兄姊妹被成全,好完成神對他們個人的呼召或使命。就領袖而言,若有人要栽種橘子,領袖必須找出一塊地,同工才能栽種橘子。因此,提供架構與平台很重要。
治理關乎整個團隊,團隊是一群特別的人。因為每個人都有獨特的呼召與專長,所以領袖不可能把每個人都放在同一個位置上。舉例而言,不是每個人都擅長帶小組,所以不需要要求每個人都當小組長。因此當領袖在落實執行治理時,必須有一個架構及次序,好讓每個人都能各盡其職,整個組織才能順暢地運作,教會的整體目標才能完成!進而建立一個完整健全的基督身體,讓神的心意得著滿足!
(作者為台北靈糧堂執行牧師,兼任牧養處處長及事工管理處處長,蕭永鑫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