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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標」之後
作者:區永亮牧師
資料來源:週刊 - 1330期 - 2005-09-11出版
文章類別:
文章主題:耶穌/基督|律法/十誡|聖經真理|內在生活|生命/品格|其它|異象/使命|見證分享|其它
關鍵字:律例典章|生命之道|生命成長|真理教導|靈命更新
我們應當省察並檢驗我們的屬靈生命,我們到底得著了什麼?是否還有事物攔阻我們對主的火熱及對主的委身?
讀《標竿人生》這本書,對弟兄姊妹在與主的關係及屬靈道路上都有很多的提醒與更新。此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讓我們的屬靈生命得著整合。經過這四十天後,我們應當從中省察並檢驗我們的屬靈生命,我們到底得著了什麼?是否還有事物攔阻我們對主的火熱及對主的委身?讓我們將這四十天的努力呈獻在主面前,向主獻上感恩;同時也在主面前,更進一步的思想,好叫我們所領受的,不僅深藏在我們裡面,而且繼續把神的祝福,帶進我們未來服事的道路。
一.我的生活比先前更加對神委身嗎?(V12、13)
「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V12)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餘留下來的第二代即將要進到神所應許的迦南地。摩西提醒他們:要承受更大的祝福,相對地也要完成更大的使命。這時神就問他們:「你知道我所向你們要的是什麼?」神要的是我們的心,神要我們對祂有一個正確的關係,一個對的態度。
保羅說「我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這個「心」的意思是指思想,也可以指態度。我們要以耶穌的態度為態度,態度最能顯明在我們生活裡面,與人的接觸中,直接與人建立關係或影響四周的人。到底我們對神的態度應該如何呢?
1.神向你我所要的五方面
以色列人當年在曠野四十年,正是學習這幾方面的功課。神透過摩西重新提醒他們。最主要的是問他們:「態度改變了嗎?」
第一方面,祂說「只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是在驚訝當中的一種敬佩之意。
神的偉大,讓人產生敬佩、愛慕,願意謙卑俯服,將主權交給神。「敬畏」的意義很豐富,「敬畏耶和華」需要花時間去了解和學習。我們若對神有「敬畏」的態度,我們奉獻的態度會改變,禱告的態度也會不一樣。
第二方面,所謂「遵行祂的道」。乃是指跟從神的腳蹤行,走在祂的道路中,聚焦在神的身上。不需要問神「該走哪條道路?」「為什麼要這樣走?」「怎麼走?」只要一步一步跟著走,這就是態度。
當我們與我們的老闆說話的同時,心裡想:「神啊!當我講這句話,是否榮耀了你的名?」這就是在遵守祂的道。在我們的生活中,包括上班、讀書、處理任何事,如果先考量到神,這就是對神的正確態度,表示已經走在祂的道路上了。
第三方面,要「愛祂」。愛是這五樣事情中的主軸。因著認識神,發現神的美好,所以能更深的愛祂。一個愛神的人,會喜歡常常跟神在一起。一個人愛誰,就喜歡常常跟他在一起。對我來說,讀經禱告讓我可以更多地跟神在一起,即使當我們搭公車站在車上,都可以愛主。當冷氣吹在我身上,感覺就像被聖靈充滿一樣。
第四方面,要「盡心盡性事奉祂」。敬畏神,是因為看到神的偉大;愛神,是因為看到神的美善。我們服事的動機或動力都是從愛神而來。
當我們看到神的偉大,很自然地會照著祂所說的去做。所以羅馬書十二章2節說「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這樣的事奉,也叫做屬靈的敬拜。當我們看到神的榮美,以至於產生一個動作叫做敬拜,相對地這也叫做事奉。愛是所有服事的動力和動機,因為在敬拜裡面遇見這位榮耀的神,所以我們不僅要跟從祂,也要事奉祂。
第五方面,要「遵守祂的誡命律例」。神的話語非常重要,它與我們的生命有關,與神的心意有關。當我們因為愛的緣故,因著看到神的榮耀而服事神,我們不僅要為神做一些事情,我們也要清楚聽見神告訴我們要做的是什麼事情。不僅因著愛而服事神,還必須進一步求問神:「你喜歡我為你做什麼?」這叫做遵守祂的誡命律例。
2.表面看來雖是命令,但實際是要成為你的祝福
未信主以前,我們為很多事情忙碌,但是我們裡面無法得到滿足,於是就進到神的裡面。「罪得赦免」對基督徒是一個很大的恩典,不過我們還是在找人生的意義。如果我們把服事當作目標,目標達成後,還是會覺得虛空、不滿足。
因為神看重的不是節目或計畫有沒有完成?神看重的是人。當我們有對的態度,就會帶來極大的祝福,遠超過所求所想。經過這四十天,我們應該好好思想:我們跟神的關係、對神的態度有改變嗎?有改善嗎?有抓得更緊嗎?
二.我的生命比先前更加「被更新」嗎?(V14-16)
態度調整之後,還有另一個困難。有一次我參加完海外的特會,服事結束後,有一個當地的會友說:「特會太豐富、太棒了,但特會結束後,接下來的日子該如何度過。」基督徒的生活不該如此。應該是被神提升以後,就保持住在那裡;不應該又退回到原點。甚至更應在特會的領受後,繼續的往前走;這樣才能帶出復興的浪潮來。才能帶出復興所需的改變!
1.從揀選的角度,更深體會神的愛
為什麼我們的態度常改變?甚至常常軟弱?基本上,我們的生命決定我們的態度。我常常思想:神為什麼拯救我?神為什麼揀選我?為什麼神的恩典臨到我身上?難道神不愛其他人嗎?神學上唯一能解釋的只有「揀選」,因為神揀選誰就揀選誰。
15節說「神從萬民中揀選了他們」。「揀選」表明神在我們身上有一個格外的恩典,不論這恩典有多大,基本上是不配的,甚至可以用一個很強烈的字眼來形容,就是「神偏愛你」,因為賜給我們,沒有賜給別人,所以叫「揀選」。神偏愛我們,祂為了讓我們知道這恩典有多大,所以神同時也把一個偉大的使命放在我們身上。
當我們服事神,並照著神的心意去做的時候,才會知道神給的恩典有多大。如果摩西不照著神的吩咐,帶著以色列人走到紅海,摩西絕對不知道神給他的權柄有多大。直到覺得走投無路,覺得走到盡頭的時候,摩西憑著信心才真正的知道,神給他權柄的能力有多大!
親愛的弟兄姊妹!只有參與服事;否則絕不會知道神給的力量有多大、所賜的恩典有多少。我們要把身心靈拿出來奉獻給神使用。這陣子我常發現:當我在會後服事為別人禱告時,我也不知道他們的困難。突然神的靈澆灌下來,我只是感覺到神與我同在,雖然我還沒開口禱告,這個人就躺下去了。這是神的權柄和能力!
2.要將心理的污穢除掉
我們一定要相信我們蒙恩,被神揀選,而且神把大使命交付給我們,但為什麼有時我們仍然不太願意服事,或不忠心於服事,而另有所思?16節告訴我們:「要將心理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我們不能更多愛主、忠心的服事主,常常是因為環境影響和自己的軟弱。所以神要將我們心裡的污穢除掉。申命記卅章6節「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神定意要除掉我們每一個人心裡的污穢,好叫我們能夠盡心盡性愛祂,事奉祂,使我們得以存活。神要我們過豐富的生活,過一個有力量的生活。
「除掉心裡的污穢」這句話,原文是行割禮的意思。舊約裡的「行割禮」,是一個男孩生出來第八天,就要把他生殖器官前面多出來的包皮割掉,這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這個記號代表:神的祝福,但前提是要過一個割禮的生活。意思是要「分別為聖」,具體而言就是「照著神的心意去做」。
「心靈的割禮」在耶利米書卅一章33節這樣說:「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以西結書卅六章26、27節也這樣說:「我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約珥書二章28節講到:「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整個舊約都在預言一件事情,有一天神的話語要刻在我們的心版上,這是聖靈的工作。
感謝主!藉著權能服事,我們看見聖靈醫治釋放的大能。但千萬不要忘記聖靈要在我們生命中做一個更深的工作--改變我們的生命!祂不僅賜給我們一個新生命,而且常常在我們心中作「行割禮」的工作。換句話說,我們不僅需要神的話,也需要神的靈在我們裡面。經文中說「不要做一個硬著頸項,悖逆的人」。當神的話語光照你,要向著聖靈說:「我願意用神的話來改變我。」
保羅在羅馬書二章29節說:「惟有裡面做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重要的是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工,不在於我們遵守一些教條。這樣的人是神所喜悅,神所稱讚的。施洗約翰說:「我來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後面來的就是耶穌,祂要用聖靈和火給你施洗。」聖靈和火基本上是講聖靈和祂的工作,祂的工作好像火一樣,火是神的能力,火在聖經裡代表煉淨。
我們生命裡面有很多的雜質,雖然不見得是罪。這些雜質可能是生命裡面不好的經驗,或是才幹等等,這些雜質常常在環境中讓我們驕傲,又讓我們嫉妒、貪心、軟弱等等,所以需要被煉淨。
三. 我要過一個以「標竿人生」為目標的生活(V17-22)
1.以神的性情為我的性情
神是萬有之神,萬物之主。祂有大能力,是正直的,祂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祂滿有慈愛、也照顧孤兒寡婦和寄居的。當我們的態度對了,是因心對了。心對了,神的性情就會彰顯,生命就會產生見證。
所以要「憐愛寄居的。」(V18)那時代寄居的人,一方面很卑賤,甚至很多是敵人。我們必須愛這些跟我們完全不一樣,甚至與我們有利害衝突的人。除非我們有神的性情,否則很難做到神要我們做的事情。
2.神所做的,我也要做
我相信在末後的日子,不論台灣或大陸、東南亞或整個世界,我們所面對還沒有信主的人,他們都還沒有進到神的國度裡。我們能夠愛他嗎?劉達芳博士,她是影響我出來服事的三個人其中的一位。原來她讀完碩士後就獻身做基層工作,在香港做裁縫衣服的女工做了幾年。每天對著前後左右四個女工傳道,然後換不同機器,又有四個新的工人在身旁。
她在教會見證分享說:「很多人都說要奉獻,但是服事獻身的心在哪裡?許多人忙碌事業、住大洋房,但愛主的心在哪裡?」那天我很受感動,一直的流眼淚。我賺錢、玩車、玩音響,難道這是犯罪嗎?不,這不是犯罪。但從另一方面講,這成為生命中的雜質,需要讓神來對付,需要學習擺上。
3.讓我們一起來榮耀神
20節「要指著祂的名起誓」,意思是凡事要尊榮我們的神,我們要以神為榮!這樣不僅會天天經歷神的同在,而且會天天看到神的祝福在我們當中。「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現在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V22)在末後的日子,我相信神要把全世界的華人,或是還沒有聽到福音的人帶到我們面前。有一天我們會看到所有的弟兄姊妹,我們所認識的好像天上的星星那麼多!
當我出來服事六到七年後,有一天早上我跪下來把自己重新奉獻給主:「主啊!你要的是什麼?」主說:「走在我的道路裡面(Walk in My Way),服事在我旨意的裡面(Work in My Will ),在榮耀裡來敬拜我(then,you will worship me in My Glory)。」現在我的禱告是──讓我們的教會走在祂的道路上;讓我們在主的旨意裡一起服事;讓我們一起在榮耀裡敬拜祂;因為祂配得。(本主日信息發表於2005年6月19日,由劉麗平整理,蕭永鑫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