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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虧的良心

關於信心的教導很多,但是基督徒如果不明白自己擁有無虧的良心,很難擁有完備的信心。

保羅形容一個人如果丟棄信心、丟棄良心,他的光景就像「船破壞了一般」。保羅曾遭遇船壞了三次,在他前往羅馬的路上,船遇風浪而壞了。處於這種光景,人無法控制船的方向,只能隨波逐流。因此保羅以親身經歷提醒我們,如果我們沒有常存信心與無虧的良心,就像「船破壞了一般」,不知道該往哪裡去,以致我們無法為主打美好的仗。因此我們必須對信心與無虧的良心有正確的認識。
    關於信心的教導很多,但是基督徒如果不明白自己擁有無虧的良心,很難擁有完備的信心。希伯來書四章16節說:「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的關鍵,除了信心,最重要的在於擁有無虧的良心。

一、得著無虧良心的關鍵──信心
1.因信稱義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三22~25)上述經文提到因信稱義,因信稱義的「義」指的是公義。公義就是當我們到神的面前,沒有任何羞恥、罪疚與自卑情緒,像從未犯過罪一般。公義也代表無虧的良心。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來九14)「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 神面前;」(來十19~22)這段經文說明我們得以稱義、可以坦然無懼的到神面前,可以洗淨良心,這與我們的行為完全沒有關係,而是我們相信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祂的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所以我們可以稱義。無虧的良心來自於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就了一切。
    無虧的良心與聖潔的身分,是神賜給我們的禮物。但是很多基督徒不明白自己擁有無虧的良心,因而內心不斷產生自我控告,常常覺得自己做得還不夠。因此聖潔的生活成為許多基督徒的重擔與壓力,因為聖潔的生活與行為成為他們自我稱義的方式。
    無虧的良心不是因為每天靈修、服事神、敬拜神,也不是靠著我們的行為努力。有些弟兄姊妹以為在服事當天與神有親密交通,服事就有能力;或者如果我們更親近神,明天就會比現在更公義、更聖潔、更重生,這些都是錯誤的觀念。
 2.拒絕控告
    當我們重生得救,我們已被神稱義,已經擁有公義的身分。但是仍然有許多基督徒不知道自己已經有無虧的良心,以至於仍然不斷被魔鬼用各種不同的方式控告、定罪。
    基督徒心中有罪惡感,就會失去坦然無懼的能力與信心。缺乏無虧的良心就無法擁有充足的信心,信心最大的敵人就是罪惡感。當我們沒有無虧的良心,就會接受魔鬼的控告,不相信自己會被神使用,因為覺得自己不夠好、沒有價值,需要透過不斷來到神面前,靠自己的行為討神的喜悅。
    控告是從撒但來的,控告的目的是要定罪;與聖靈光照我們,讓我們知罪完全不一樣。撒但使用兩種方法控告基督徒:一是翻舊帳,仇敵會不斷提醒我們過去曾犯的錯,以至於讓我們為犯過的錯不斷的認罪。求主幫助我們有從聖靈來的認知與啟示,知道我們已經靠著耶穌成為公義聖潔。否則,我們的生命仍然會很軟弱。另一種控告是一種不對勁的感覺,感覺到自己與神隔絕,不明就理的認為自己出了錯,因此產生絕望並且不知道該如何尋求神的幫助,完全感受不到神。
    這些都是魔鬼的伎倆,要偷竊我們的信心與力量。感謝神,「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神的話告訴我們,這些控告與定罪都是魔鬼的謊言。「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譯: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羅八33、34)神已經稱我們為義了,沒有人能定我們的罪。
    如果基督徒不明白,我們靠著耶穌已經擁有無虧與清潔的良心,並神賜的公義聖潔的身分──就會落入仇敵的控告與謊言裡,會產生罪惡與羞恥感,而無法坦然無懼到神面前。基督徒如果接受仇敵的控告,自我形象與自我價值會建立在自己的行為上。然而真正的事實是,當我們接受耶穌成為我們的救主,我們就已經稱義了。
    當保羅站立在該撒利亞的巡撫腓力斯面前時,他說:「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廿四16)保羅在歌羅西書二章13、14節又說:「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譯: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聖經中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一切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我們曾犯過的所有罪,都已經被撤去,釘在十字架上。因為耶穌的寶血已經塗抹了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已經擁有耶穌的義了。
    很多人有錯誤的認知,以為自己努力不再犯罪,就可以「更」公義、「更」聖潔,因而落入靠行為稱義的錯誤觀念裡面。但保羅很清楚告訴我們,公義聖潔是所有基督徒生命的起點,當我們接受耶穌成為個人生命的救主,就擁有神所賜的公義與聖潔身分。人得以稱義是因著相信耶穌在十字架的救贖,這身分使我們有無虧的良心,與我們的行為無關。
    在奔跑天路的過程有時我們會犯罪跌倒,但犯罪不會讓我們失去神所賜給我們的公義與聖潔身分。有聖潔的身分才能行出聖潔的行為;有公義的身分才能行出公義的行為。擁有神所賜的公義身分,才能行在聖潔的道路上。每個基督徒在成聖的道路上,都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二持守無虧良心的關鍵──悔改
1.接受光照
    擁有神所賜的無虧的良心,可以幫助我們拒絕仇敵的控告,但不代表我們已經完全,我們還有很多成長的空間。
    在成聖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犯罪,雖然犯罪不會使我們失去公義與聖潔的身分,但是罪會使我們失去與神之間的親密關係。當我們犯罪,聖靈會為我們所做的事擔憂,但是聖靈仍然愛我們。聖靈何等盼望我們回轉、盼望我們悔改。因此我們需要不斷接受聖靈的光照,才能持守無虧的良心。
    聖靈光照的目的是讓我們知罪。知罪讓我們可以悔改回到神面前。聖靈會很具體地光照顯出我們的錯誤,顯明我們錯誤的動機。知罪是第一個步驟,當我們知道我們的問題出在哪裡,才有辦法悔改。這與仇敵定我們的罪、控告我們,讓我們覺得沒有盼望,覺得自己很糟糕不一樣。
2.謙卑悔改
    持守無虧的良心的關鍵是要謙卑悔改。神知道我們會犯罪,所以神給我們一個清洗罪的「肥皂」──「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這是神對已經相信耶穌而得以「因信稱義」的基督徒所說的,因為神知道我們會犯罪,因此神賜給基督徒這樣的恩典。
    認罪悔改無法重生、無法帶出救恩,唯有相信耶穌,才能重生得救。無虧的良心不是靠「認罪悔改」的行為得到的,而是相信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神知道,我們雖然擁有神賜給我們的公義聖潔的身分,但我們有時仍然會跌倒、軟弱。因此持守無虧良心的唯一方式,就是來到神面前悔改,神就會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當我們接受耶穌的時候,我們就好比成為24K的純金,之後如果我們犯罪,就像沾染了泥巴與灰塵的金子,雖然外表有很多泥巴與灰塵,但仍然無礙裡面是金子的事實。當我們向神認罪悔改時,神就洗盡我們一切的不義,洗淨金子外表的泥巴與灰塵,於是我們又成為24K的純金。
    但是如果我們沒有信耶穌,就好像石頭,不論我們用什麼方式洗,石頭仍然不會變成金子,成為金子的前提必須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當基督徒犯罪跌倒的時候,都可以隨時來到耶穌的施恩寶座前,求神赦免。
    有很多人不斷地尋求耶穌的赦免,因為他們在尋求被耶穌赦免的「感覺」出現在心中。其實當我們第一次到神面前悔改禱告,我們的罪就蒙神完全赦免、完全洗淨。神要我們向神祈求時,是憑著信心向神祈求,神並沒有應許給我們被赦免的「感覺」。
    神為我們開了一條新的道路,讓我們有公義的身分,使我們有無虧的良心。神也幫助我們活在、持守在無虧的良心裡面,這個關鍵就是悔改。    當我們犯罪,我們的心會責備我們,聖靈會光照我們的過犯。但是罪會欺哄我們,如果我們犯罪不願意悔改,我們的良心會愈來愈剛硬,會失去與神的親密關係,甚至到後來不願意悔改,聖靈對我們說話的聲音會愈來愈小,慢慢地我們就會硬著頸項,漸漸失去無虧的良心。
    悔改是離開罪,再次轉向神,恢復與神親密的關係與得著無虧的良心的秘訣。基督徒有時會軟弱跌倒,但我們隨時可以透過認罪悔改而回到神面前,而找回無虧的良心。
    聖經上神使用的人,沒有一個是完全的。摩西、大衛、彼得都不完全。但是他們都能坦然無懼的到神面前,因為當他們犯罪後,他們向神認罪悔改。當先知拿單來到犯下嚴重殺人、姦淫罪的大衛面前,告訴大衛所犯的罪,大衛立時認罪悔改,神就馬上赦免他。
    在人來看,罪有輕重之分,但是在神看來,所有罪的嚴重性都一樣。唯有當我們願意謙卑悔改,在神在人面前,才會有無虧的良心,才能為真道打美好的仗。
    在路加福音中浪子的比喻「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路十五12~14)罪造成小兒子失喪與父親的親密關係,並使他陷入困難。罪偷竊、殺害、毀壞他與父親的關係。小兒子是浪子,雖然罪使他遠離父親、陷入困難,但是當他「醒悟」,他仍然是父親的兒子,他便悔改回到父親面前。「……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路十五20、22)他父親不是把他當作僕人,而是把他當作兒子。
    當我們親近神,神就親近我們。當我們悔改,神就當下赦免我們,但這不代表祂喜悅我們所作的一切。父神希望我們回轉向祂,當我們回轉到祂面前,祂就完全接納我們。
    然而有很多教會裡的基督徒,像這段經文所描述的大兒子一樣,不明白因信稱義的真理。雖然在教會聚會,卻沒有享受兒子身分的一切;因為倚靠自己的行為,卻不知道因信稱義與行為表現無關。我們不須靠著努力,才能得到神給小兒子的一切。大兒子不明白他擁有「兒子」的身分,所以像一個雇工一樣。
    我們不需要像大兒子靠自己的努力,因為我們已經因著耶穌的救贖白白稱義。求神幫助我們瞭解這樣的啟示,讓這啟示進入我們生命中!當我們犯罪時,不要接受仇敵的控告,要接受聖靈的光照,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座前,向神認罪悔改,為了蒙恩惠、得憐恤!
(本主日信息發表於2005年9月11日在宣教大樓,由蕭永鑫整理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