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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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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起誓?

所有的誓言,不管是用神的名或別的名所起的誓,都與上帝有關。如果我們以為只有指著神的名起誓才要遵守,指著其他的事物起誓就不必遵守,那就大錯特錯了。

有一隻鸚鵡很會模仿人說話,被飼養在礦坑附近的一家旅館裡,用來招攬客人。每天傍晚礦工會來逗這隻鸚鵡,教牠唱低俗的歌曲。鸚鵡唱得好的時候,礦工就倒酒給牠喝,常常喝得醉醺醺的。後來旅館的老闆換人,新老闆是一位敬虔的基督徒,就帶領鸚鵡悔改信主。為了改正鸚鵡喝酒的惡習,新老闆就教牠說:「我發誓,我不再喝酒」,並且教牠唱聖詩:「基督精兵前進,奮勇向前進」。鸚鵡唱的很好,老闆很滿意,相信牠一定不會再喝酒了。
  有一天老闆外出辦事,礦工又來逗鸚鵡玩。鸚鵡說:「我發誓,我不再喝酒」,礦工說:「哇!講的真好,給牠酒喝。」接著鸚鵡又唱「基督精兵前進,勇敢向前進」,礦工說:「哇!唱的真棒,再給牠酒喝。」這樣你來我往多次,鸚鵡喝的醉醺醺的,倒在地上。
  老闆回來一看,大事不妙,顯然鸚鵡受到壞人的誘惑,又恢復喝酒的惡習。鸚鵡聽到老闆回來的腳步聲,張開無力的眼睛,以內疚的聲音對老闆說:「我發誓,我不再喝酒」,就昏睡過去了。
  對於「可不可以起誓」的看法,很多時候我們像這隻鸚鵡一樣,只會重複別人的話,卻不了解其中的涵義。人說不可以起誓,我們也說不可以;人說可以起誓,我們也說可以。今天我們要一起來探討可不可以起誓,才不會像鸚鵡一樣,人云亦云。
   一、耶穌所反對的起誓
    為什麼耶穌說「什麼誓都不可以起」(v.34)呢?耶穌所反對的起誓,是針對當時已產生弊端的兩種起誓:
1. 濫用上帝的名所起的誓
  當時許多以色列人動不動就用上帝的名,來為自己所說的話背書。濫用到一個程度,每次說話都要用一句誓言開始。這樣的起誓是沒有意義的,因未經思考,又缺乏敬虔的態度,耶穌反對這種起誓。
  許多人曾有這樣的經驗,開車在南投山區的路上,常看到路旁有廣告蜂蜜的招牌寫著:「不純砍頭」。砍誰的頭呢?你去買蜂蜜的時候,才發現是砍蜜蜂的頭。這是蜜蜂店的老闆濫用蜜蜂的名起誓。人常常做這種事,就像選舉的時候,候選人在廟裡砍雞頭起誓,如果當選卻沒有兌現競選諾言,願人頭落地如同雞頭落地一般。但選舉過後,競選支票跳票一大堆,卻不見人頭落地,許多雞因此冤死。不但選舉如此,婚姻也如此。有些演藝圈的藝人結婚七八次,許了七八次的誓言,也離了七八次的婚。耶穌反對這種草率的起誓,因為常起誓的人,說的話常靠不住。
2.逃避人的責任所起的誓
  由於十誡中神警告以色列人,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所以法利賽人教導以色列人,起誓時可以用別的東西代替耶和華的名。結果產生逃避責任的副作用,因指著神的名起誓,就必須絕對遵守;指著其他事物起誓,就可以不必遵守。法利賽人教導人指著天、指著地、指著耶路撒冷、指著頭起誓,耶穌說你們錯了,你們只是用這種方式來逃避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
  所以我們不能只按字面的意思,來理解耶穌所說「什麼誓都不可以起」的話,否則會遇到許多困擾。譬如婚禮時,能不能立下誓約?法庭作證時,可不可以起誓?入美國籍時,能拒絕起誓嗎?甚至總統就職時,也會面對起誓的問題。
  我們要了解,耶穌在教導時,常用活潑鮮明的對照用語,來突顯祂所要強調的觀念。譬如耶穌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8-30)。耶穌不是要我們把手砍下、把眼睛挖出,乃是在強調罪的可怕,我們要把所有會引誘我們犯罪的東西徹底根除。如果真的按字面意思來理解耶穌的話,許多坐在電腦桌前的人,地上會掉滿許多眼睛和指頭。
  因此當耶穌講到「什麼誓都不可以起」時,祂在教導我們兩個重要的真理:
  (1)所有的誓言都與上帝有關。耶穌說:「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vv.34-36)。耶穌的意思是,所有的誓言,不管是用神的名或別的名所起的誓,都與上帝有關。如果我們以為只有指著神的名起誓才要遵守,指著其他的事物起誓就不必遵守,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耶和華。天屬耶和華,地也屬耶和華,耶路撒冷屬耶和華,頭也屬耶和華。因此指著任何事物所起的誓,都跟神有關係,我們不能逃避人應盡的責任。
  耶穌這樣說,也在提醒門徒不要過一種二分法的生活。在教會或小組看起來很敬虔,在職場或辦公室卻跟世人一樣。基督徒的整個生命和生活中的每個部分都要向神負責,沒有公生活或私生活之分。我們在台上如何,台下也如何;在教會如何,在職場也如何。不是在教會和小組說一套做一套,在職場和家庭卻是另一套。
   (2)真實的品格勝過一切誓言。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v.37)。這句話是要強調真實的品格能取代一切的誓言。一個真實的人,不需要用起誓去保證他話語的真實性,因為真實的品格就是最好的保證。反過來說,當人必須用起誓來擔保時,品格已出現瑕疵。台灣最近弊案連連,檢調單位不斷與相關人士約談,抽絲剝繭,大費周章。我在想,如果這些相關的人都能照著耶穌所說的,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許多案子就會很快結案,可以省下不少社會成本。當然,這是我天真的想法,因為事情沒那麼簡單。
  當耶穌說:「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v.37),祂很清楚知道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失敗的地方在那裡。撒但用「多說」的方式取代神的「真說」,擄掠了人類。從此以後,人常活在「多說」的謊言中。從起誓的角度來看,在伊甸園裡的第一次婚禮應該沒有誓約,因為神創造亞當夏娃時,沒有邪惡在他們裡面。人的心裡沒有邪惡,就不需要起誓;起誓是人犯罪墮落之後的產物。起誓的存在告訴我們,人的不可靠和世界的邪惡。
二、聖經所贊成的起誓
  雖然人的墮落,使起誓成為人類社會必要的惡。神仍在聖經中教導衪的百姓,如何正確的起誓,好與世界的起誓,做出區隔與對照,引領人認識衪。
1.憑真實所起的誓
  神曾藉著先知耶利米對以色列人說:「你必憑真實、公平、公義,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列國必因耶和華稱自己為有福,也必因祂誇耀」(耶4:2)。神告訴以色列人可以起誓,但必須憑著真實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所謂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代表我們對神的效忠與敬拜。談到起誓的現代意義,必須從真實的角度來思想。在起誓中,我們基督徒以真實的品格見證真實的神,這種見證常表現在人與神和人與人之間的約定與承諾上。
  當我們這樣見證神的真實時,普世萬民不但會蒙福,且會得榮耀。為什麼?因神是透過起誓與亞伯拉罕立約。神說:「祝福你的,我必祝福他;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以色列人只要憑著真實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保持對神的效忠與敬拜,不拜偶像,普世萬國必會因以色列人蒙福。可惜以色列人不憑真實起誓,反憑虛假起誓,離棄真神,指著巴力起誓。神只得興起外邦人,在耶穌基督的救恩中,憑真實起誓,效忠敬拜真神,見證福音的真實性。
  因此憑真實所起的誓,不只與我們個人有關,更會影響普世萬民。也許我們不常起誓,但卻常做出承諾。我們與人的約定或承諾,若能表現出真實的品格,會吸引人認識這位真實的神,使他們有機會認識耶穌,得著救恩,叫他們蒙福、得榮耀。尤其在現今的世代,充滿投機性的承諾。所謂投機性的承諾是指,一個人已口頭答應別人一件事,但是等到有更大的利益出現時,他就背棄前一個諾言。譬如律師接了你的小案子,賺不到很多錢。後來他有機會接了大案子,就取消跟你的約定。
  有一個人跟八十歲的老婦人簽約要買她的房子,這人是很有名望的基督徒,常奉獻大筆金錢給福音機構,是每個基督教機構都樂意延攬的董事人選。但在簽約當天,老婦人和買賣雙方的律師都已到場,準備簽署各樣文件時,這位大有名望的基督徒卻姍姍來遲,且一進門就宣布:「我改變主意了,我已找到別項投資,不想買你的房子了。」有人問他:「那契約怎麼辦?」他說:「取消。如果你不高興,可以到法院去告我」。說完,轉身就走。這件事在當地流傳開來,成為企業界許多未信主之人茶餘飯後的笑談。他們這樣說:「當然了,他是個有信仰的人,但是你不要忘記他也是生意人。生意人以生意為優先考量,雖然他的確做了一些好事,可是利字當頭時,他也和我們一樣一馬當先」。這位基督徒沒有守住承諾,他的作法不但無法讓萬民得著神的福氣和榮耀,反而羞辱主名,使教會蒙羞。所以我們作主的門徒,在生活中遇到承諾,甚至起誓的時候,都要憑著真實而行。因為:
  (1)上帝憑真實起誓。「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希 6: 13-14)。你會訝異為什麼神需要起誓?神說話算話,不需要起誓。然而神為了遷就人的軟弱,幫助人相信祂的話,就指著自己起誓。不是因為神的品格有瑕疵,而是因為亞伯拉罕的信心不夠。所以神藉著祂的應許和起誓,雙重保證來堅固他的信心。
  (2)耶穌憑真實起誓。當大祭司該亞法審問耶穌時,「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祂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太26: 63-64)。顯然耶穌在大祭司面前起誓,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是基督。當人挑戰祂的身分時,耶穌不隱藏自己真實的身分,衪在永生神面前起誓,印證自己真是彌賽亞。
  (3)保羅憑真實起誓。保羅說:「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加1:19-20)。「我在神的面前說」的意思是:有神可以給我做見證,我所說的是真實的,有在神面前起誓的意思。
  因此,真實的基督徒不需要測謊器,測謊器是人墮落之後的產物。我們在神的面前是憑著真實的品格起誓,而不是用起誓來遮掩自己有瑕疵的品格。
2.按誓言而行的誓
  民數記三十章第2節說:「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誓言給我們一種約束自己的自由。既是約束,又為什麼是自由呢?大家可以思想一下,當我們開車的時候,是不是受到交通規則的約束?當眾人都接受交通規則的約束時,就會在道路上得到真正的自由,不會交通大亂。例如美國人非常遵守交通規則,甚至在紅綠燈無法運作時,交通仍有條不紊。這就是在約束中真正的自由。我們在承諾中有這樣的自由、在誓言中有這樣的自由、在約定中有這樣的自由。我們若按著誓言而行,就是見證神的信實和真實。
  幾年前有一本書叫《守住一生的承諾》,許多人看了都很受感動。這本書的作者麥肯金曾是美國南卡羅來那州哥倫比亞大學的校長,也是一位牧師,牧養一間教會。當他的太太被診斷出得了阿茲海默症(老人癡呆症)時,他就知道有一天可能要離開他的工作。因為阿茲海默症會逐漸惡化,失去記憶而無法認出周圍的人,需要人全天候的照顧。
  麥肯金牧師有好幾年的時間,心裡不斷掙扎,到底應該犧牲他的傳道事工?還是犧牲他的太太?是否應該為基督和神國度的緣故,先求神的國,然後將太太送到安養院去?許多人建議他請看護,讓自己可以繼續服事神。
  也有人對他說,你不是常說:上帝第一,家庭第二,事奉第三嗎?把太太送入安養院吧!有人會照顧她的。他回答他們,你們誤會了上帝第一的真理。所謂上帝第一是將神賦予我們的責任擺在第一。例如神賦予我們家庭的責任,我們把它擺在第一,就是上帝第一。
  麥肯金牧師最後終於決定辭去校長和牧師的工作。他在寫給教會的一封信裡這樣說,我親愛的妻子罹患了阿茲海默症已經十二年了,到目前為止,我還能夠承擔她越來越多的需要。然而越來越明顯的是,她需要我的時間已經日益增多,我幾乎必須隨時陪著她,因為只要我一出門,她就充滿害怕,擔心會失去我,甚至會跑出去找我。
  你們一定很難相信我為什麼會做這個決定。其實這個決定是根據四十二年前,我和妻子在婚姻中所做的承諾,就是:「無論疾病或健康,我將永遠愛你、珍惜你。從今天起,無論順境或逆境,無論富有或貧窮,直到死時才能使我們分離」。身為一個男人,我必須守住自己的承諾。同時也是為了公平的緣故。這些年來,我的妻子全心全意的照顧我,做了許多犧牲。如果我在未來的四十年都要照顧她,也還不清我欠她的。沒錯,有時候責任是很殘酷的,不過,更重要的是因為我愛她。她是我的喜樂,她如孩童般對我的信任和倚賴,她溫暖的愛,她所散發的智慧,她的愉悅以及她遇到挫折時的堅忍,都讓我非常喜愛。我並非「必須」照顧她,事實上應該是我「想要」照顧她;能夠照顧這麼美好的人,是我的榮幸。
  你們可以有別的牧師來牧養你們,但我的妻子只有我這個丈夫可以陪她走人生的最後一程。他又提到,有一位經常與垂死病人為伍的腫瘤科醫師對他說:我發現一個事實,幾乎所有的女人都會陪伴她們的丈夫,然而卻沒有多少男人會這樣陪著他們的妻子。
  麥肯金牧師這封信的結語是:雖然我的妻子已經不像以前那樣充滿活力,極富巧思,能言善道。但是每天看著我的妻子,思想她是怎樣的一個人時,我就發現我對她的愛,一天比一天加增。他說,我出這本書的目的,不是在提倡「親人照護」的觀念,我只是在頌揚婚約中愛的喜悅,因他知道有很多家庭在經濟上有困難,沒辦法像他這樣。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我們需要去照顧我們所愛的人時,我們是因著責任或是因著愛,讓這份照顧成為我們的喜悅,而不成為我們的重擔呢?按誓言而行是蒙神祝福的。麥肯金牧師在婚姻的誓言裡約束了自己,也在這樣的約束中得到最大的自由。這是許多人不明白的。求神恩待我們,特別在這婚姻解體的時代,我們更需要活出守住一生承諾的見證。
  因此,可不可以起誓?有二條思路:一、如果我們起的誓是濫用神的名,或是逃避人的責任,我們可以說NO,我們不會起這樣的誓。二、如果我們所起的誓是真實的誓言,在婚約裡、在法庭作證時、在簽約中,我們可以說YES。但不管是NO或YES,我們都要知道品格重於誓言。我們越能活出真實的品格,就越不需要起誓保證我們所說的話是真的。耶穌挑戰我們,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祂所要強調的就是那份真實。
  求主幫助我們活出真實的品格,使我們可以影響許多的人。也願我們藉著守住對配偶、客戶、主人的承諾,見證神的真實,使列國萬民因我們得福,得榮耀,阿們!
(本信息發表於2006年6月25日,陳玉嬌整理,蘇淑真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