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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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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財在天的門徒

我們必須有錢,才能夠積財在天上,所以富有不是錯誤,因為金銀都是神所賜的,我們要在信心裡仰望神,讓神把超過我們所需要的供應給我們,也讓我們能夠把金錢用在神的國度裡。

對於金錢,聖經給了我們非常正確的觀念,但有時卻因我們誤解聖經的教導,而帶來偏差的看法,所以在還沒談到「怎樣積財寶在天」之前,先提幾個我們比較容易混淆的觀念。
一、謹防不準確的錢財觀
  1.錢財是萬惡之根嗎?
  柏拉圖認為:「錢財是邪惡的,是該受咒詛的。」聖法蘭西斯也覺得:「錢財是應當憎惡的,我們要躲避錢財,好像躲避魔鬼一樣。」這樣的觀念是不正確的。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神樂意將錢財賞賜給我們,但是假若我們貪財,用不正當的方法得到金錢,這就是萬惡之根,因為貪財會帶來欺騙、偷竊、搶劫、賄賂、貪污、出賣肉體、出賣朋友,甚至出賣主耶穌及信仰,所以問題在「貪」,不在「財」。
  2.興盛神學有偏差嗎?
  曾有人說,趙鏞基牧師是成功神學的代表。十年前他來台灣,有人問他:「什麼是成功?」他說:「成功不代表我們有很好的車子、房子、很多的存款,或是有很高的社會地位,成功就是我們遵行神的旨意,完成神的旨意。」他舉了一個例子:「假定有一個宣教士,被神呼召到很貧窮的地方去宣教,當他完成神的旨意,退休後回到自己的國家,雖然沒有房子也沒有車子,他仍然是成功,因為他完成神的旨意。」
  廿幾年前,我到韓國時,他們講道常常引用這節經文:「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約?2)那時韓國剛經歷過二次世界大戰和韓戰,國家非常貧窮,教會和基督徒都很貧窮,但現在他們很少引用這經文,因為韓國經歷神的賜福,越來越富足。現在韓國教會強調的是:要如何在社會和宣教上盡教會的責任?
  3.貧窮是福、富足是禍嗎?
 「耶穌舉目看著門徒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路六20)耶穌在這裡所講的貧窮,不是指沒衣服穿、沒地方住、沒東西吃,就越有福氣,絕對不是這樣。而「虛心的人有福了」(太五3)「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太五6)是指:當我們看見自己裡面的缺乏,而渴慕來到神面前,這樣的人是有福的。「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路六24)是說我們倚靠金錢,就有禍了。
  國度復興報有一篇文章「富有是錯的嗎?」假如我們貧窮到什麼都沒有,要如何積財在天呢?我們必須有錢,才能夠積財在天上,所以富有不是錯誤,因為金銀都是神所賜的,我們要在信心裡仰望神,讓神把超過我們所需要的供應給我們,也讓我們能夠把金錢用在神的國度裡。
  4.耶穌終身貧窮嗎?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有人引用此經文說,耶穌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為貧窮,所以認為成為貧窮很好,這是錯誤的。耶穌並非高舉貧窮,祂真正的貧窮,是被釘在十字架為我們倒空一切,包括祂的生命、身體和寶血,好讓我們因此成為富足。當耶穌降生不久,就有博士來到祂面前獻上黃金、乳香和沒藥,而這三樣東西在當時都非常昂貴。
  耶穌在服事的三年半當中曾說過:「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八20)耶穌甘願為我們成為貧窮,窮到連睡覺時都沒有枕頭,但祂不是天天都如此,耶穌和十二個門徒有吃的、喝的、穿的,而且管財務金錢的猶大,還常常從錢包裏拿錢,假如錢包裡沒錢,怎麼拿?
  5.金錢萬能嗎?
  金錢不是萬能的,我們可以買到醫藥,但買不到健康;可以買到食物,但買不到食慾;可以買到好床,但買不到睡眠;可以買到豪宅,卻買不到美滿的家庭。所以提摩太前書六章16節說:「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
  6.談錢就不清高嗎?
  有些基督徒認為教會的傳道人談到金錢就不清高。但是聖經說:「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你的,為要堅定祂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像今日一樣。」(申八18)在舊約時期,神也在各方面賜福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包括在財物上。
二、做個積財在天的門徒
  耶穌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太六20)彼得曾問耶穌,我撇下一切來跟隨你,可以得到什麼?耶穌說「你今世可以得百倍,來世得永生。」我們怎樣做一個積財寶在天的門徒?
  1.最會理財、投資的門徒
  瑪拉基書三章10節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那十分之一是神賜給我們的種子,種在那裡就有一百倍、六十倍、卅倍的收成。有些基督徒好像不斷在缺乏裡,因為他把種子全吃掉了,所以得不到神的祝福。剛剛提到韓國在卅年前是很窮的,他們教導弟兄姊妹,在最窮的時候更要奉獻,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就越來越豐富,他們的國家也越來越富足。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林後九6~11)積財寶在天,不只是在什一奉獻上,也包括將另外的十分之九,有智慧地奉獻在宣教、植堂和神國其他的需要上。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十九17)在小組裡面不只是口對口、心對心的分享,有時候也需要口袋對口袋的分擔,分享的喜樂是雙倍的喜樂,分擔的痛苦是一半的痛苦。當九月開學時,若知道有人交不出兒女的學費,就奉獻給他們,神必報答,也必償還。若其他小組有人需要幫助,也可以請區牧長代轉奉獻。初代教會是沒有缺乏的,因為有「愛」,而且知道怎樣運用神給的錢。
  2.積財在天、心也在天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六21)有一位年輕人,他很想到海外宣教,但是礙於語文能力的問題,所以宣教機構拒絕他,他難過地想著:「雖然我不能去,但是我可以賺錢支持別人去宣教。」之後就以很便宜的價錢,買了一個生意不太好的加油站,他對神說:「我要好好經營,把每個禮拜一天的收入,用來支持一個宣教士。」因為他對客人很有禮貌,服務也很好,所以生意越來越好。第二年他又對神說:「神啊!我感謝你,我現在的收入非常足夠,所以今年我要用每個禮拜兩天的收入,來支持另外一個宣教士。」後來他將每個禮拜五天的收入,拿來支持五個宣教士,他自己只留下兩天的收入就豐富有餘。
  他不但積財寶在天上,他更為這五個宣教士禱告,因此這些宣教士後來建立教會,並帶領很多人信主。相信有一天在天上,不只是耶穌會對他說:「你積財寶在天上」,包括所有因著他的奉獻而信主的人,都會說:「我謝謝你,因為你奉獻支持這些宣教士,使我們能夠聽見福音、信主,得到永生。」
  我們教會的黃兆綬執事,已經安息主懷了。在十年前他家裡只剩下他一個人的時候,他就把錢分成幾份,一部份作生活費,其餘的奉獻給南部的神學院以及我們的教會和神學院,並將房子登記到教會名下,等他過世之後,房子就歸給教會。這就是耶穌說的,「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就在那裡。」
  3.眼睛瞭亮,全身光明
  耶穌接著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暸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2~23)鏡子是鍍銀的,所以當我們照鏡子的時候,只看到自己;但玻璃沒有鍍銀,所以從玻璃往外看,就非常的清晰。教會年長的弟兄姊妹,看起來雖然髮蒼蒼、視茫茫、牙齒動搖,但是因為神照明他們心中的眼睛,所以他們讀神的話語充滿亮光,看事情仍然非常有智慧。
  4.役錢而不役於錢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有一位讀生命培訓學院的弟兄,他的職業是醫生;有一次我到他的診所,看診的病人多到候診室外的座位都坐滿了,還有人站著等。我問他:「今天病人是不是特別多?」他說:「今天比較少,因為天氣不好,下雨。」他讀生命培訓學院這一年,只有下午、晚上看診,早上必須來教會上課,聽說少賺不少錢。但是相信他就讀培訓學院的這一年,對他以後的生命和工作,神所帶給他的祝福,絕對遠超過我們眼睛所能夠想像的,所以我們必須學習不用金錢來衡量我們人生的方向。
  在我剛到靈糧堂三、四年的時候,有個菲律賓的家族企業,邀請我到菲律賓牧會,他們付我高薪,配給車子、房子,還有分紅。但我斷然拒絕,因為那不是神的旨意。我知道我是事奉主,不是事奉瑪門。
  當我的二兒子在紐約的銀行上班時,他第一個月的薪水就超過我們家三個人的總和,過兩年後,他從美國打電話告訴我,說他要辭掉工作回台灣。我問他為什麼要回來,他告訴我,他要回國與他哥哥一起做青年的宣教工作。當他回到教會服事後,他的薪水反而是我們家中四個人中最少的。假如他現在仍繼續留在紐約工作,我相信他心中絕對無法滿足。感謝主!讓我們全家可以一起服事神,看見年輕人被神興起、被神裝備、造就並被神使用。
  5.積財在天,不憂吃、穿
  「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太六26)這節的重點不是教導我們學習飛鳥不種、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從明天開始都不上班,不是!這節經文要強調的是,天父甚且養活牠們,難道我們不比飛鳥貴重的多嗎?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六32)當我還在就學的時候,常帶著負面的想法:「有一天,當我有家庭、孩子,我能夠維持整個家庭所有的開銷嗎?」雖然那時我已經不再是糊里糊塗的基督徒,但我仍然會憂慮。當時我心裡有個念頭:「我想要做一份工作,至少能夠維持家用,讓我可以愛主,又服事主。所以有兩種職業我不想做,一個是老師,一個是牧師。」沒想到我大學畢業後,當了一年老師,並做了四十年的傳道人。然而我卻沒有為著要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而煩惱,因為神充足的供應一切。
  6.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
   「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我看過很多將自己的時間、生命和金錢讓神居首位的人,神真的打開窗戶傾福給他們的見證。
  華里克牧師寫了《標竿人生》以後,神賞賜給他超過想像的版稅收入。當他拿到這一大筆錢後,他將他過去廿五年從教會所支領的薪水,全數還給教會,並繼續在教會服事。接著他用這筆錢成立了三個基金會,關懷非洲的愛滋病基金會、栽培領袖的基金會及環球和平計畫的基金會。他將神賜給他的錢用在神的國度裏,只留下部分生活費。他住的房子依舊,開同樣的車子,穿著跟以前一樣的衣服,生活方式完全沒有改變。他的事工不但影響他的教會,也影響了全世界的教會,因為他知道如何處豐富,也知道如何處卑賤,或有餘或不足,隨事隨在他都得了祕訣。
  他說當他每次奉獻的時候,都幫助他,再一次從財務的捆綁裡得到釋放,再一次經歷在基督裡的自由。也求神幫助我們做一個積財在天的門徒。
(本主日信息發表於2006年8月6日靈糧山莊,由林青緣整理,蕭永鑫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