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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的仇敵

愛你的仇敵是登山寶訓的核心,是世界最大的需要,也是基督徒最難學的功課。

週六在山莊禱告洞帶晨禱時,有一位姊妹請我們為她禱告,她週一要去新加坡的女婿家住兩個月。由於女兒與女婿交往時,她不喜歡女婿,也不希望女兒嫁給他,兩人曾為此事鬧的很不愉快。有一位老弟兄聽到她要去女婿家住兩個月,忽然冒出:「那你的日子要怎麼過?」的低咕聲,我們都笑了。雖然心裡為她捏了把冷汗,卻很佩服她愛仇敵的勇氣和行動。她說:「我這一次去,要靠著神的同在,愛我的女婿,希望這兩個月能恢復與女婿的關係,回來可以為主作見證」。
  從人的角度來看,這是不可能的任務;從神的角度來看,在神卻是凡事都能。愛你的仇敵是登山寶訓的核心,是世界最大的需要,也是基督徒最難學的功課。我們今天要從四方面來思想,如何愛我們的仇敵。
   一.放棄報復的權利
  三十八節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神在舊約設立這樣的律法,主要目的是作為法官裁決各種暴行的刑罰依據,而不是鼓勵私人有報復的權利。可惜以色列人誤解它真正的涵義,直到現在以色列人還是用錯誤的方式對待仇敵。最近新聞報導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擄走幾位以色列士兵,以色列部隊就砲轟加薩走廊的民宅,造成許多無辜人的死亡。耶穌在登山寶訓闡明神的心意,提到放棄報復的權利是愛仇敵的第一步。
   1.不懷恨在心
  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v.39)。耶穌這樣說,不是要我們接受暴力,也不是要我們放棄公義,乃是要我們不要懷恨在心。因為當我們恨人時,就會傷人,結果是冤冤相報何時了。對基督徒而言,恨人就等於殺人,在基督徒的字典裡沒有仇恨這兩個字。基督徒唯一能恨惡的對象就是罪惡本身,如保羅所說:「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羅十二9)。台灣最近弊案連連,我們應當恨惡的是貪婪的罪,而不是恨惡那些貪婪的人。
   2.交託公義主
  四十節說:「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舊約的律法規定,如果有人告你,他可以拿走你的裡衣,但不能拿走你的外衣。因為猶太人一般會有兩件裡衣可以替換,但外衣只有一件,如果外衣被拿走,他就沒有被子可以禦寒了。但耶穌卻說,有人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意思是,告你的人雖然不公義,你也不要報復,要將這事交託公義的主。
  放棄報復,不表示放棄公義。因報復的心而爭取到的公義,常不是真正的公義。因弊案走上街頭抗爭的群眾,若是為了爭取公義,大家理當義無反顧參加;但若摻雜了報復的心態,就容易被政客操弄,變成政黨惡鬥。以報復的心爭取公義的社會行動,常會模糊原先公義的焦點,造成社會不安、股票下跌、經濟衰退、國會停擺。基督徒要尋求公義,但要放棄報復,因「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20)。只有神有報復的權利,因只有神的判斷才是真實的公義。
  當猶大帶人來捉拿耶穌,彼得拿刀將大祭司僕人的耳朵削掉,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廿六52)並伸出手來,醫治僕人的耳朵。耶穌遭受許多不公義的對待,祂都把自己交託公義的主。因此彼得說:「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耶穌不為自己辯屈,公義的神卻為祂辯屈,第三天叫他從死裡復活,證明耶穌的無辜。所以保羅說:「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
  主一定會替我們伸冤。先知耶利米遭本族本鄉的人設計謀害他時,他禱告說:「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我卻要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耶十一20)。當我們受到不公義的對待,第一個要找的對象,不是我們的仇敵,而是尋求公義的主,將案子陳明在祂的面前。
  有一位姊妹房子出租,房客不按時交房租,拖了很久,趕也趕不走,實在無計可施。姊妹就禱告說:「主啊,求你把他趕走,我真不知道怎樣叫他走。他還跟我說,要我給他錢才會搬走。」有一天,這個房客突然搬走了。後來才知道,原來這個房客開車去辦事情的時候,車子停在路邊被歹徒敲破玻璃,車子裡的錢包和證件全被拿走。房客擔心歹徒會打電話來家裡勒索,或是綁架他的孩子,所以趕緊搬走了。這就是將自己和事情交託公義的主,你處理不來的事,神一出面,事情就解決了。
   二.善盡幫助的責任
  箴言書說:「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廿五21~22)。所謂將炭火堆在仇敵的頭上,原來的意思是古代中東地區贖罪的儀式裡,有罪的人必須在頭上頂一盆炭火,作為悔改的記號。神要我們在仇敵餓的時候,給他飯吃;渴的時候,給他水喝。我們這樣做,會使仇敵受感動,深覺內疚,將炭火堆在頭上,以示自我懲罰。因此當我們以德報怨,恩待敵人的時候,仇敵就有機會悔改向善,神也必賞賜我們。
  耶穌復活後,看到門徒們重操舊業,回到加利利湖捕魚,整夜一無所獲,就幫助他們捕到一百五十三條大魚,而且在岸邊為他們預備早餐。其實耶穌大可不必如此,祂可以說:「彼得我待你不薄,你為何三次否認我?整夜捕不到魚,活該,餓死好了!我幹嘛為你準備早餐!」有時候父母對孩子說話,不也是如此?孩子不聽話,不好好吃飯,餓死好了!但耶穌不是這樣。耶穌將炭火堆在彼得的頭上,彼得有很深的悔改,悔改到一個地步,願意用死來榮耀主的名。
  耶穌從兩方面告訴我們,如何善盡幫助的責任:
   1.化被動為主動
  耶穌說:「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v. 41)。在羅馬帝國時代,羅馬士兵可以隨時強迫猶太人幫忙提行李走一里路。雖然是服務羅馬人,卻是被動,心不甘情不願。就像耶穌在十架苦路上,因背不動十字架倒下,羅馬士兵就強迫古利奈人西門為耶穌背十字架。「走二里路的精神」就是在被迫的情況之下,仍以主動服務的態度去幫助仇敵。
   2.化勉強為樂意
  耶穌說:「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v.42)耶穌的意思不是要我們向人借錢週轉去做生意,也不是鼓勵我們倚賴人的救濟生活,自己卻不努力工作。而是因為當時猶太人中有許多貧苦大眾,他們的生活都有困難。有人求你幫助,你就要甘心樂意地幫助他。箴言書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十九17)。當我們樂意給有需要的人,神絕不會虧待我們。當我們向仇敵伸出援手,神必報答我們。
   三.付出禱告的代價
  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v.44)。耶穌知道我們無法一下子就能愛仇敵,祂知道人性的軟弱,衪要我們先為那逼迫我們的人禱告。當我們把自己和所恨的人帶到神面前的時候,我們的恨意就會漸漸消失,因為神就是愛,我們無法在神面前持續憎恨一個人。這種禱告是付代價的禱告,因為有時受的傷實在太深了。為仇敵禱告需付上二種代價:
   1.求赦免的禱告
  求赦免的禱告包含兩件事情:(1)求主赦免傷害我們的人。像耶穌被釘十字架時,看著釘祂十字架的人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廿三34)。對耶穌而言,祂付上生命的代價,求父神赦免傷害衪的人。(2)求主赦免我們不饒恕的罪。因為「我們若不饒恕人的過犯,天父也不饒恕我們的過犯」(太六15)。不饒恕是罪,我們的心若注重罪孽,主必不聽。
   2.求祝福的禱告
  求祝福的禱告也有兩方面的內涵:(1)祝福仇敵能認識主。韓國人被日本人欺負的很厲害,很多人被日本人殺死,但韓國的教會不斷為日本祝福,求主使日本有更多人認識主。(2)祝福自己能愛仇敵。愛仇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主的幫助,使我們能用主的愛來愛仇敵。
  宣教大樓以前有一位管會堂的老弟兄,他的兒子在國中時交了壞朋友。有一天,他兒子帶了壞朋友到家裡向他太太要錢。他太太沒有給他,這個壞朋友就到廚房裡拿菜刀,把這位姊妹殺死。這位弟兄非常難過,一時無法接受太太就這樣不明不白的死去。但他禱告說:「主啊,求你赦免這位殺死我太太的國中生,因為他所作的,他不曉得。主啊,求你恩待他,使他在過犯中,有機會認識你。」真是令人動容落淚的禱告,何等的不容易!
   四.效法天父的完全
  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v. 48)。耶穌勉勵我們在兩方面效法天父的完全:
   1.無條件的接納
      耶穌在45~48節提出兩種對比:一是天父完全的愛,一是人不完全的愛。天父完全的愛是無條件的接納和給予,耶穌說:「天父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v. 45)。不論好人、歹人、義人、不義的人,天父都接納,都給予。「耶和華善待萬民」(詩一四五9),神的恩慈要引導不義的人悔改歸向祂。
  人不完全的愛卻是有條件的接納和給予。耶穌說:「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vv. 46~47)如果是人先向你請安,你才向人請安;人先對你好,你才對人好;人先愛你,你才愛人。這種有條件的交換,有什麼稀奇呢?連稅吏、外邦人都知道這樣做。雖然我們很有限,也不完全,但我們既是天父的兒女,就有天父愛的DNA,活出天父無條件接納和給予的愛。
   2.人受造的目的
  耶穌說:「這樣,你們就可以做天父的兒子」(v.45)。聖經講到我們是天父的兒女,有兩種用法:第一種用法是指地位上的改變。我們本來是神的仇敵,因耶穌的救贖成為神的兒女,不是靠著我們的功德,而是靠著主的恩典。只要我們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救主,我們就是天父的兒女,在地位上已經完全。
  但耶穌在這裡所說的是另外一種用法,不是指地位的完全,而是指生命的成熟。「完全」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不是指十全十美,而是講到一個東西完成了它受造的目的,就是完全。譬如你買了一部多功能電腦,把它所有的功能都發揮出來,這部電腦就稱為完全。如果你只用了其中一個功能,這部電腦就是不完全。好像我從前做實習醫師、住院醫師的時候,在專業上是不成熟的。可是經過多年的磨鍊成為主治醫師,我在專業上是成熟的,那時就是完全。所以完全代表成熟,耶穌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是指我們在生命上要成熟,像天父一樣,這也是神造我們的目的。
  人受造的目的就是要像神,可惜現在世上的人,大多數是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沒有半分像神。因為罪污染了大地,污染了人心。人既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就當活出神的形像,活出在神裡面的成熟生命。然而,我們無法靠著自己的力量,來完成我們受造的目的,「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只有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才能做到。
  今天早上宣教大樓第一堂聚會時,有一位姊妹一看到主日的講題是「愛你的仇敵」,馬上說出:「這怎麼可能?」但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耶穌的話是不打折扣的,神不會因為人的軟弱而降低祂的標準。不過,主也知道我們做不到,所以祂差遣聖靈,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幫助我們完成神造我們的目的。
  接下來我要請一位姊妹來作見證:
  弟兄姊妹平安!我的父母是從大陸來台,小時候父親在深坑鄉公所工作,每月領了薪水才回家一次。母親不認識字,但非常勤奮,而且對孩子非常嚴厲。在我小時候,有一次到鄰居家玩,地上有一根髮夾,我撿起來夾在頭上,就回家了。媽媽看到就說是我偷拿的,我說是在地上撿的,媽媽說在地上撿的就是偷,就拿菜刀砍我的手。我的手背上都是血,媽媽拿錢給我,叫我自己去診所看。我當時用另一隻手扶著我受傷的手,一路哭著,走了大約從教會到辛亥站那麼遠的路程。現在我的手上還留有一些刀痕,這些傷痕深深的刻在我心中。
  另外有一次媽媽說她的錢少了五塊錢,就問我和妹妹是誰拿的。我說我沒有拿,妹妹也不承認,媽媽就燒了一鍋熱開水說,如果你們倆個都不承認,我就把這鍋水從你們身上倒下去。當時妹妹承認了,被打得非常慘。在我二十歲那年,我已半工半讀。有一次幾個朋友約我去看電影,因為沒有跟媽媽說,當我們正要走的時候,媽媽突然跑來,當著大家的面重重的打我一巴掌。我覺得非常沒面子,這些傷害在我的心中,讓我無法愛我的母親。
  在我記憶中,她不曾擁抱過我,或跟我說我愛你,當我進入教會,因著神的愛、憐憫與饒恕,常感動我為我與母親之間的關係禱告。當我也做了媽媽,孩子漸漸長大,更知道教育孩子是多麼不容易的事,何況母親沒有受過教育。今年跨年禱告會為今年命名時,神給我的是更新年。因為以前我是一個不死不活的基督徒,雖然遵守主日和小組聚會,但都是人來心沒有來。現在我渴慕聖靈不斷充滿我,更新我的生命。我發現神更新了我與神之間的關係後,也慢慢更新我與兒女的關係,同時更新了我與母親的關係。
  以前母親節我都不想回新竹去看她,因為從小所受的傷害,使我無法原諒她。今年的母親節,聖靈催促我回新竹去陪母親。雖然當天有颱風,我仍然回去了。當我牽著母親的手去教會,心裡很感動,因為從小到大我從未牽過母親的手,我知道那一天她很開心。以前我很怕她來我家,因為她一不高興就會罵人,拿著包包就走了。現在我非常歡迎她來我家住,她對我的態度也改變許多。雖然她有時還是會罵我,以前我會跟她頂嘴,但現在我都會在心中默默為她禱告,求主給我更多的愛來愛她,我相信我跟母親的關係一定會越來越好。將一切榮耀歸給神!
  雖然我們的姊妹仍不完全,但她已走在完全的路上。要修復破損的人際關係非常不容易,但聖經告訴我們,只要我們有願意做的心,就必蒙悅納。我們的姊妹從來沒有牽過母親的手,但是那一天她主動的牽她母親的手去教會,這是化被動為主動;以前她很怕媽媽來家裡住,現在卻歡迎媽媽來住,這是化勉強為樂意,真是不簡單。
  最後我要強調的是,愛仇敵是我們的責任,要將結果交給神。因為我們對仇敵好,仇敵不一定會對我們好。我們要繼續為傷害我們的人禱告,也要求主繼續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當我們這樣做時,有一天我們可能看到傷害我們的人,也成為神的兒女。當仇敵成為神的兒女時,也證明了我們真是天父的兒子,在生命上已經成熟。
  愛仇敵的愛不是一般的愛,而是agape的愛。聖經上用這個字來描寫神的愛,它不是內心情感自然流露的愛,而是出於意志選擇的愛。當我們選擇去愛那些傷害我們的人,就是以神的愛,選擇去征服心中的仇恨和苦毒。這種意志的愛不容易做到,卻是神對我們的期待。願每一位弟兄姊妹都能靠著主的恩典和聖靈的幫助,學習愛我們的仇敵,彰顯天父的愛和榮耀!(本信息發表於2006年7月2日,陳玟伶整理,蘇淑真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