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精選
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
作者:區永亮牧師
資料來源:週刊 - 1695期 - 2012-09-09出版
文章類別:信仰與靈命
文章主題:天父/上帝|耶穌/基督|聖靈|內在生活|重生/得救|福音/佈道|國度/合一
關鍵字:傳福音|合一|恩典|愛|聖潔|聖靈|靈修讀經
傳福音這事不僅需要明白神的心意,也要明白傳福音的原則。若是因為太多人為的思想或宗派的規條,不但無法出去傳福音,反而因個人或宗派的看法與當地的文化習慣有相當的不同,阻擋了福音的傳揚。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廿八19∼20)多年前梅媽媽就曾帶著東區同工去澎湖服事,雖然梅媽媽很想在那裡設立福音中心,可是神遲遲未成就此事,因為時機尚未成熟。後來每年東區都有派短宣隊前往宣教。直到去年胡毅牧師提議去澎湖舉辦區牧長退修會,當我們在澎湖到處走走看看時,聽說有一座廟已經蓋了廿年,都已經啟用了卻還沒完工,只因為當地的信眾都是收入不多的漁夫,自己的生活都有問題了,實在沒有多餘的錢可添香油錢。看到澎湖大小廟到處林立,收入不多的居民卻在黑暗權勢之下,不斷的被恐嚇、被剝削,我就有一股極強的憤怒,深覺這正是所謂的屬靈爭戰,於是我們就談起要在澎湖設立福音中心。一切大致籌備妥當之後,獨缺工人,後來維正夫婦毅然放下台灣的事業,回應神的呼召,回澎湖搶救靈魂。
可見傳福音這事不僅需要明白神的心意,也要明白傳福音的原則,免得落入人為的想法,因為人為的想法若與神的原則相衝突時,是很難得著神的幫助與祝福的。
一、神是不偏待人的神
1.得救是本乎恩,不是靠人的行為
「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十五6∼11)
神所使用的宣教士彼得魏格納,過去曾為了他所屬的宗派所做的事懊悔不已,並頻頻地道歉說:「因為以往我們差派宣教團隊進去某地時,不是先把福音傳給他們,而是硬將西方文化加給他們。」雖然信仰與文化是密不可分的,可是當我們在傳福音時,還是得切割清楚。
若你到一個地方,當地的百姓已世居該地好幾百年了,你憑什麼改變他們呢?對他們而言,你想改變他們的文化就是一種侵略。西方宣教士初抵中國時,很令華人反感;但英國宣教士戴德生一來就融入華人文化,穿起長袍,梳起辮子,人們與他接觸久了之後,不但接受他的生活形態,也接受了他的信仰,這就是內地會對中國所做的成功轉化。
使徒行傳十五章就是解經家所說的大公會議,這是教會歷史第一次在觀念上產生了衝突,這個衝突反而為宣教帶來一個極大的突破。以前的說法是,非猶太教的外邦人若要得著救恩的話,得先歸入猶太教才行,但是保羅和彼得都說不用,只要人們接受並相信耶穌就會得救。
很多人覺得信仰是一件很無奈的事,所以才有所謂的輪迴,這輩子改善不了的,就期望下輩子能有所改善;如果下輩子不能,就期望能有好幾個下輩子,無論如何就是希望自己能修成仙。可是弄巧成拙的話,或許來世會變成豬,這樣不是很無奈嗎?也有人說:「沒辦法,不過我已經盡力了,這樣我只求個安心了。」這只是一種精神上的自我安慰,因為光憑良心不見得能讓你更好。當我們憑著良心行善,不如別人馬虎行事來得受歡迎時,就會心生嫉妒,這時的良心就帶來反效果。
有位企業界的老闆出了一些事,找人做了法會之後卻不見好轉,法師對他說:「你擺五十桌是不夠的,要擺一百桌才行。」又辦了一次法會之後還是一樣,法師竟然又對他說要再追加到一百五十桌或兩百桌才行,這位老闆雖然起疑,卻還是照做,只因害怕不擺不行。我之所以說這件事並不是要批評別的宗教,只是要大家回頭想想,我們這些找到獨一真神的人,都已經在基督的恩典裡與祂相遇了,還會活在宗教的無奈裡嗎?還會活在精神上的自我安慰嗎?「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徒四12)神真的很公平,也不偏待人,祂不會以我們的學識高低、錢財多寡,或積了多少功德,來決定要給我們的救恩,只要願意信靠主耶穌就能得著救恩。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或許我們在行為上沒有犯罪,不過若心中起了貪念、嫉妒和埋怨,就是得罪神了。中國人常說怨天由人,我們在批評論斷人的時候,不知不覺中就埋怨到神了。這世上真的只有耶穌能幫助我們脫離罪惡,也只有耶穌的寶血能洗淨我們的罪,聖靈也會因著我們信主,賜給我們一個重生的新生命,就是從天上來的生命。
2.神賜聖靈給信的人作為見證
或許有人會說:「基督教是怎麼一回事?牧師講得很有道理,不過這是真的嗎?這只是一個理論或觀念嗎?只是勸人為善的宗教嗎?」不是的,彼得說:「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神的靈是否在你身上呢?神的靈把我們所相信的這位死而復活的主耶穌帶進我們生命裡,主耶穌所要作的工就是把我們從罪惡裡拯救出來。
3.只要我們信,神就潔淨我們的心
神同在不是一個觀念,而是一個真理與事實,假如目前你手中空無一物,我把一顆蘋果放在你手中,你絕對不會說:「我手中可能有一個蘋果。」神渴慕能住在我們裡面,於是賜下聖靈給我們。
二、神的心意是願萬人都得救
1.這不但是彼得,保羅的經歷
「眾人都默默無聲,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徒十五12)
讀經與禱告是密不可分的,因為讀經是領受靈糧,禱告是呼吸,基督徒可以不禱告嗎?我常說讀經是聖靈可以作工的工具,而禱告是聖靈可以作工的機會,當我們禱告時,聖靈就會幫助我們。
使徒行傳十三章說當保羅他們來到帕弗傳福音時,有位名叫方伯的省長很有心想聽神的道,卻有一股黑暗權勢攔阻方伯信道,保羅定睛看著那個人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嗎?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裡求人拉著手領他。方伯看見所做的事,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徒十三9∼12)我相信當神的話進入,當地居民接受福音之後,聖靈就會澆灌他們,並毀壞當地的黑暗權勢。
有些人說當我們傳福音時不需要神蹟奇事,只要能感動人心就好了,多年服事下來,我覺得信主的人是需要被聖靈澆灌的,當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也需要有聖靈的運行,好叫那些被黑暗權勢蒙蔽的人得以被釋放,使他們能夠聽到神的道。
2.也是眾先知的宣告,特別以先知阿摩司為例
「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徒十五13∼18)使徒行傳十五章16節這裡所指的「正如經上所寫的」,就是指阿摩司書。
我們不能把「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解釋成恢復敬拜讚美,因為這與敬拜讚美無關,我們不能用神的話語來印證自己的經歷。基本上大衛倒塌的帳幕是指大衛王國的版圖,雖然所羅門王的版圖比大衛還大,但是因為大衛所得的是出於神的心意,所以神一定會恢復它。
3.這不僅是神親手要做的事,也是必做的事
「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徒十五17∼18)這剩餘的人是指外邦人,可見神要做兩件事,一個是恢復以色列國,就是恢復大衛當時的版圖;另外一個就是,神要使外邦人懂得呼求祂的名,而且能與以色列人合而為一,彼此相愛。
「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是什麼意思呢?簡單地說這是神永恆的旨意,不是靠人的方法和邏輯,信主的猶太人與外邦人之所以能合而為一,是因為我們蒙了神的恩惠。
三、在恩典中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
1.留意不去做不潔之事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徒十五19∼21)
這段經文提到有四件事不能做。第一個是禁戒偶像的污穢,是指不要吃拜過偶像的祭物。若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吃了怎麼辦呢?保羅說不用擔心,若對方告訴你那是祭拜過的,你就不要吃,若對方沒說,你在不知情之下吃了,你就吃吧!因為在基督裡是自由的,那些偶像並不比基督大,只要我們不是故意的,神會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可是若對方已經告訴你了,你還吃的話,那就是與偶像相交了,因為保羅說:「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林前十19∼21)
以前我的妻子要從王安電腦公司離職時,同事送她一個象牙雕刻的藝術品,又白又漂亮,有一天我在家裡不經意走過那個藝術品時,突然發現那是一個觀音像,太太回家後我就提議將它處理掉,雖然她有點為難,不過後來我們還是將它砸掉,並沒有因為捨不得而送給別人。
有些人專門找白綠色中間有一塊紅紅的玉,有專家告訴我說其實那是死人的陪葬品,玉裡面的紅點或紅塊,就是死人的血滲進玉裡面。我還認識一位常與鄧小平的兒子做生意的姊妹,她曾給我看一塊跟我的手掌一樣大的玉,是綠色的觀音像,她稱之為國寶。有一次有位剛信主的企業家請我去他家吃飯,其實是要我看看他所收藏的古董,其中不少是偶像或與偶像有關的東西,他說那些東西很值錢,既然他要信耶穌就不想再擁有這些東西,他想送給故宮博物院,或是賣掉將錢奉獻給教會。他問我這樣處理好不好?我說:「放在你家對你家不利,那你送到故宮,不就對國家不利嗎?弟兄,你也不需要賣掉它來奉獻,神的家是非常富足的。你自己要做個決定。」我只傳講真理,不會勉強他該怎麼做。後來聽說他晚上被鬼壓,他一大喊耶穌救我的時候,鬼就跑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決定將那些古董全部丟掉。我原以為只是一兩個,沒想到竟然有好幾個卡車的古董。
第二個就是不要姦淫,我想大家都知道。第三個是不吃被勒死的牲畜,就是說不吃沒有放血的牲畜。第四個是不要吃血,就是不要直接吃血,這與吃沒有被放血的牲畜其實是同一件事。
常有人問說基督徒能不能吃血?能不能吃豬血糕?能不能喝麻辣鍋的湯?神已經在創世記、利未記和申命記中嚴嚴告誡我們不要吃血。若從舊約的角度來看,血代表生命,生命是神給的,換句話說,生命是在神手中的,若我們吃豬血吃得津津有味,基本上就是不尊重神。當初亞伯是獻牲祭,因為他清楚知道生命是從神來的,所以他的獻祭是單單為了榮耀神,並不是為了自己的享受。神在舊約也講得很清楚,血成為救贖的唯一管道,這是神規定的,就看你要不要順服而已。
所以為了尊重神是掌管生命的神,我不碰血;因為神定意讓血成為救贖的唯一方法,我就不濫用它。
2.在愛裡彼此尊重接納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徒十五21)外邦人真的必須尊重猶太人,因為他們可是從小到大,而且是從古以來,每逢安息日就在會堂裡誦讀聖經的,那是他們深根柢固的習慣與文化。
以前美國超市很少賣動物的內臟,我的妻子很喜歡吃豬耳朵,有一天超市裡竟然有一堆豬耳朵,我就買了三五包,到櫃台結帳時,櫃台小姐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只是很納悶地問我那是什麼,我一說那是豬耳朵,她竟然嚇得大叫,還把那包豬耳朵丟得老遠,雖然她為自己的舉動感到很不好意思,可是她還是不敢去撿。
我很佩服以前的宣教士,因為他們真的是全然委身於神,沒有自己的主見。若是因為太多人為的思想或宗派的規條,不但無法出去傳福音,反而因個人或宗派的看法與當地的文化習慣有相當的不同,阻擋了福音的傳揚。我的老牧師跟我說:「你人都不會做的話,千萬不要做傳道人。」親愛的弟兄姊妹,求神憐憫我們,當我們明白這些原則,願意順服神、委身,神會大大的使用我們成就宣教工場上何用的器皿。
(本主日信息講於2012年7月15日,由林青緣整理,汪于茹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