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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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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能力

(林前十三1~3節)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3節非常清楚地說到:「能力」的源頭就是「愛」,而愛的來源是神。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十三13)

這段經節非常清楚地說到:「能力」的源頭就是「愛」,而愛的來源是神。

1.愛是從神來,神就是愛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神先愛」,因為祂的愛是不止息的。「先愛」就是先付出、先犠牲。就好像一個嬰孩,對於愛,起初是完全無能的,但父母就會先愛,那愛是先付出、先犠牲、不求自己益處、不計較、凡事相信、盼望、忍耐……。「先愛」的愛,永遠是更成熟的愛、更豐富的愛、有承擔的愛。

人是按神榮耀的形像造的;神將永生放在人的身上,使人對這份豐富的愛,有渴望、有感受,也可以成為一個能付出愛的器皿。就像嬰兒會感受愛、渴望愛,當他慢慢長大,領受了許多父母的愛,他也會付出愛。

猶如一首詩歌所唱:「父啊,久在創世之前,祢選我們愛無限!這愛甘美,激勵深厚,吸引我們親耶穌……。」神在創造你我時,已用基督的愛吸引我們親近耶穌。「親耶穌」的同時,代表我們也同時回到天父的面前。神是愛,常親近神,其實就是親近「愛」。所以「愛的能力」之源頭,是從父神來的。

2.基督藉著十字架,將愛表明出來

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四9)父神是在愛中創造一切,祂在創世前就愛我們。神的愛是藉「基督」顯明,所以神子基督向世人彰顯愛。彰顯的方式:第一,藉著十字架──藉著基督的降生、受死、復活;第二,藉基督的話語──代表神的話。

首先,十字架的重點在「基督的死」;這是個犧牲,可使我們得到赦免。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愛,不是我們求告改變之後才有的。而是我們還是罪人時,基督就為你我死,這就是愛。愛是種犧牲,基督以犠牲使我們罪得到赦免、得著新生命,叫我們一生因祂的犧牲得著解救、得醫治,也使我們因祂的鞭傷,從各種捆鎖、蒙蔽、壓制中得自由。而你我所熟悉的一切真理,已表明了基督的愛。

第二,藉基督的話語,彰顯神的愛。基督的話就代表神。我們常以為我們是用意志能力遵行神的話語,其實當我們遵行時,祂的愛也在澆灌我們的心,使我們裡面有成長及滿足。所以當我們遵行祂的話,依靠祂,祂的靈就會澆灌我們,我們就經歷神的愛。

真正愛的能力,不是做了什麼來換取愛,乃是全心讓主耶穌得著你,讓神的愛來充滿你。有時,我們在聚會中為兄姊禱告說:「你就是單單注視主耶穌!」其實注視主耶穌,愛和信心就會增加。不一定祂要對你做什麼或說什麼,是因為祂就是愛。

因為明白愛是從神來的,所以我們要一直跟主連結,跟祂的話語連結;愛就會流到我們身上,像枝子與葡萄樹連結一樣。我們也要常常默想神、默想神的話和神的愛,把自己放空,讓祂的愛和祂自己來充滿我們。當我們把焦點對準神的愛,默想一個主題後,就會經歷到聖經中所說的:祢用永遠的愛愛我,祢以慈愛吸引我。神其實一直在吸引我們,當我們說:「主啊!我願意被祢改變。」一旦在愛的裡面改變,愛的能力會帶來「更新」。

保羅講:「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弗三18)若整個群體都如此改變,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就會看到一些愛的行動與愛的延續。當整個基督群體都在愛裡更新蛻變,就是一個愈來愈像基督的身子──教會。

3.聖靈工作,將愛澆灌下來

天父的愛是一切的源頭,愛子耶穌基督就是「愛的彰顯」。「愛」藉道成肉身彰顯,道就是祂說的話(基督的話),藉著肉身走向十字架的救贖過程向世人彰顯。而聖靈「澆灌愛」,就是將神的愛、基督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中,使我們更新改變像基督。

當聖靈把基督的愛澆灌我們個人及群體時,我們就能在愛裡更深且完全的接納自己,這就叫做「在愛中沒有恐懼」。保羅也說:「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壹四18a)羅馬書第八章15節:「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我們既領受一個兒子的靈,我們就呼叫阿爸!神也會藉著聖靈,把祂的愛不斷澆灌我們,帶來我們生命的成長和老練。如羅馬書提到:「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35)

聖靈不但澆灌我們個人,基督的愛也澆灌一個群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教會。當我們兩三個人在一起,或是卅個人聚在一起,都能被基督的愛澆灌;在愛中建立自己,也在愛中建立彼此。

4.在愛中建立自己/愛的延伸

當我們「在愛中建立自己。(弗四16b)愛的能力就會延伸,如同基督的同在。

首先,個人在生活中、在各種角色上「道成肉身」。例如:在家庭關係中,作父母的「道成肉身」活出基督,必能讓孩子們體會天父的愛,願親近神;作子女的活出基督,也可以在愛中建立家庭親密真實的關係;在職場、社群中,也會因活出基督的愛而帶出影響。

其次是,基督徒群體活出「愛的影響力」。基督徒追求永恆的價值觀(如:林書豪敬畏神),可以影響現今追求虛榮名利的社會;基督徒的婚姻觀,可以堅固「家」的根基。而關懷弱勢、寄居者、孤寡……,以基督的愛補足這社會的不平,滿足基督公義的心,進而城市轉化,這就是基督愛的影響力。

我們是基督的身體──教會,當我們代表主踏上黑暗的地區,當地居民第一個認出我們的記號,就是愛。例如我們在萬華、大同、安康、緬甸、泰北、非洲、西海岸、澎湖……,每一個付出,都是因著愛。

又將萬有服在祂(基督)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地,是踩在人的腳下;萬有,是服在教會的腳下。「愛的能力」可以改變人的生命,轉化城市及國家。就如羅馬書八章3539節:「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唯有從神而來的愛,必會帶下能力。

(作者為台北靈糧堂牧養處副處長、福音外展負責人、東西中區區牧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