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精選
基督為我家之主──神對家庭豐富的藍圖
作者:口述◎謝胡毅 整理◎張儀貞
資料來源:期刊 - 2010夏季號 - 2010-04-25出版
文章類別:信仰與靈命|工作與生活
文章主題:聖經真理|家庭婚姻
關鍵字:夫妻關係|家庭倫理|家庭關係|家庭|真理教導
在主的心意裡面,家庭是一個指標;有圓滿的家庭,有豐富的生命在家庭裡面,教會才得以建造。
過去「家」這個字給人的聯想,多半是正面的,像是愛、安全、溫暖。但現在「家」卻讓人想到爭吵、家暴、離婚、不平安……諸如此類的負面文字。「家」已不再是安舒的避風港,甚至許多人選擇不再回「家」!「家」出了問題了,「家」病了。
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常在婚禮中祝福新人的家庭要以「基督是我家之主」,那麼以基督為主的家庭,是一個怎樣的藍圖呢?保羅特別用以弗所書五章22節至六章3節,教導我們來思想神對家的心意。
一、起初神創造,造男造女
設立婚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創世記一章27至28節講到「神照著祂榮耀的形像造男造女……」男女都是神所造的,神把祂的靈吹到我們裡面,我們就變成有靈的活人,所以男人不是神,女人也不是神,都是照著神的榮耀所造的。而且男女都是神所最愛的,沒有誰高誰低,誰尊誰卑;在神的眼光中,都是「甚好」。
神只有說,那人獨居「不好」,就為他造了一個配偶,設立了「婚姻」。所以婚姻不是人想出來,是神設立的。而我們也看到,亞當第一次看到神為他創造的配偶時,讚嘆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所以在上帝所創造的婚姻中,夫妻是「骨肉」的關係,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是永遠不能分開的。祂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
愛爾蘭是一個實施期限婚姻制,並且禁止離婚的國家。男女雙方可以在婚前根據多方面因素綜合考量,協商婚姻關係的期限,這期限從一到一百年。很有意思的是,一年的結婚證書工本費高達台幣近十萬,結婚證書如六法全書般鉅細靡遺地詳列夫妻各樣權利義務及罰責。而一百年婚約的工本費卻不到卅塊,結婚證書只有薄薄的一張紙,上面寫著:「……我不知道左手對右手,右腿對左腿、左眼對右眼、右腦對左腦,究竟應該享有怎樣的權利,或承擔怎樣的義務。其實他們本來就是一個整體,因為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為彼此的快樂而快樂……。」很奇妙,通常最後選擇一百年婚約的人,接納對方為自己身子一部分,反倒孤注一擲不去想退路,而是喜樂地去面對這輩子唯一的愛人。
愛爾蘭這個看似把婚姻關係當做合約的態度,背後卻是對婚姻透徹的領悟。我很欣賞這段話:「婚姻這東西,往往只有在破釜沉舟的時候,才能綻放出最燦爛的光輝。」
基督愛教會,夫妻一體
以弗所書中講到:基督愛教會。基督看見教會雖然不完美,祂還是愛,而且是永不改變的愛。兩千多年來,基督對教會的心都沒有改變,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永遠屬於祂的一個部分。
如果用基督跟教會的關係來看丈夫跟妻子,從結婚的那一天開始,這個妻子就有了一個真正新的身分:她不再屬於她自己,她是屬於她的丈夫;同時她的丈夫也是屬於她的。這是一個新的身分!是一體的。他們在身體上、心靈上結合,在靈裡面更同屬一位神。「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
丈夫愛妻子,為妻子捨己,好像愛自己的身子一樣。這正是丈夫的態度:顧惜自己的妻子,好像顧惜自己的身體一樣,聆聽她的感受,體貼她的需要。做妻子則要敬重丈夫,絕對不在人前說輕視他的話,要敬重順服他,信任他的決定,常常不打折地肯定他。
二、孝敬父母,手足情深
孝敬父母,在世得福
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一無所有、一無所能時,神給我們的依靠,除了祂親自供應,亦為我們預備了父母,所以以弗所書中講到:「在主裡聽從父母是理所當然。」(弗六1)
我們在主裡真心地感謝、尊榮、尊敬父母,是理所當然的。如果父母有些不完全的地方,我們選擇饒恕、選擇放下。神十分看重我們對父母的態度,是人際關係的根基,所以在聖經中的教導就是:「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
彼此相愛,全家蒙福
父母之外,一個家庭裡最重要的關係還有手足。神的創造很奧秘,同樣的父母,但每一個兄弟姊妹們卻都不一樣。在不同之中,擁有不同的特質和不同的功用,雖是不同但要彼此相愛,像五根手指頭一樣,只有以愛合一,才會有力量,家庭才能蒙福。
三、養兒育女,照主的教訓和警戒
教養兒童,走當行之路
親子教育是現在很熱門和被看重的議題,也是許多家庭的困擾。這讓我想到以前的父母孩子生得多,有的父母甚至不認識字,但他們好厲害,養出很多傑出的子女;反觀現在的父母,孩子只生一兩個,家長學歷加起來很高,理論一籮筐,但孩子的問題卻反而更多。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神要我們按著神的教訓來養育孩子。以十誡來說,就是不可以有別的神、要單單敬拜祂、不可以有偶像、不可以妄稱主的名、要守安息日、孝敬父母、不可以殺(恨)人、姦淫,還有不可偷、貪心、作假見證。十誡正是最基本教養守則!箴言書裡特別提到:「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廿二6)先按著神的警戒教導孩子,神並未強調表現、功課、才幹,我們要先滿足神的誡命,再按著孩子的能力來幫助他發展。
不要惹兒女的氣
這裡提出來不要惹兒女的氣,我特別去問一些孩子,什麼會讓你們覺得被惹氣呢?答案很多,像是當父母言行不一致時,還有父母吵架、犯罪不悔改,或是愛比較、偏心,背後批評他、誤會他、不聽他的解釋,或是常常忽視他的需要,這些都會惹兒女的氣。
如果今天神的話引導光照我們,看到我們過去有很多惹兒女氣的地方,作父母的,放下我們的面子,我們現在就悔改;如果我們是作兒女的,覺得父母過去惹了我們的氣,或是他們沒有照著主的教訓來引導我們,如今事過境遷,我們作兒女的要選擇饒恕。
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無論是子女或是父母的角色都會經歷,因此不用計較誰做得多或做得少,最重要的是,自己做錯了,就悔改,別人錯待我們了,就饒恕。唯有這樣,我們的家才更豐盛,真的讓基督成為我們家之主。
基督是我家的豐富
婚姻家庭是神所設立,而且是因著愛的緣故為我們所設立的。但願在這豐富年,主在恩典中保守我們的家更加豐富,讓基督真正成為我們家的主。也求主賜給我們信心,讓我們靠著主,能夠恢復原來祂所要賜給我們的──美好家庭的樣式──來榮耀主名!
(作者為牧養處副處長及東西中區區牧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