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糧文薈

Bread o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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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們,孩子不能沒有你!

作者:紀惟明
資料來源:週刊 - 1796期 - 2014-08-17出版

從聖經觀點,父親對家庭有三項功能:領導、保護和治理。父親如何發揮上述功能於子女教養上,可歸納出以下幾點:
一、追求自己的靈命成長──家人對靈命品格的重視程度,父親/丈夫的榜樣至關重要。一家之首如能竭力追求靈命成長,則必然有能力與動力負起對家庭的各項責任,家庭裡的種種問題就會減少。
二、鼓勵妻子靈命成長──聽過許多的見證,原來支離破碎衝突不斷的家庭,因著夫妻各自的生命覺醒,而轉變為和樂的家庭。丈夫如扮演屬靈領袖的角色,又鼓勵妻子成長,則全家蒙福。
三、建立家庭認同感──家人間有親密的關係,孩子才會愛回家。許多青少年流盪在外皆因與父母缺乏連結,家中缺乏溫暖。對家的認同感要從父親開始,爸爸把與家人的活動時間,排在甚麼優先次序呢?
四、愛妻子與妻子建立教養共識──父母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是彼此相愛,父親關心敬重母親,讓孩子喜樂滿足,心理健全,對父母的教養也易順服。父母教養的標準不一,會導致孩子無所適從,夫妻最好在教養上有共識,千萬別在孩子面前爭吵。
五、作兒女的榜樣──父母如果不注意身教,只要求兒女聽命,通常兒女到了八歲以上,會開始不服氣,如再施以高壓,只會導致孩子對父母不敬疏離。父親如失去該有的形像,在兒女心中會種下怨恨苦毒的根源。
六、愛兒女──爸爸愛兒女不需花很多時間,只要把握機會常對孩子使用五種愛的語言: 言語肯定、肢體接觸、服務行動、精心時刻、驚喜禮物。這些愛的行動會讓孩子喜樂,有安全感,讓孩子感到自己是珍寶。
七、主動教導兒女──箴言提到父母在教導兒女上的角色分工,「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譯:指教),⋯⋯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或譯:指教)是光。」父親教導兒女人生重要原則(誡命),母親則銓釋應用父親所講的原則於生活中(指教),兩人通力合作如同燈座和發出的光,缺一不可。
八、作兒女的人生教練──兒女成人後面對人生挑戰的能力,建立於未成年時面對小挑戰的經驗累積。人生教練如同運動教練,父親需要適時給孩子指導、示範、糾正、鼓勵,父親的擁抱及安慰,其力量勝過母親!
九、建立孩子對神的信靠──父親如能常帶領全家禱告、讀經、分享生活中自己的見證經歷,讓孩子看到父親如何敬畏神,信靠神,這是對孩子信仰最大的影響力。
我相信如果爸爸們都興起,擔負起神所賦與父親的責任,不但家庭蒙福,教會復興,社會也會轉化。
(作者為台北靈糧堂執事、親職事工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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