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光中遵神旨
作者:區黃明輝
資料來源:週刊 - 1765期 - 2014-01-12出版
24小時禱告中心的6-8班查經查到約翰壹書第一章,那個早晨丈夫講到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我們與神相交就活在光中(愛中),就不在黑暗裡(恨裡),光與暗沒有灰色地帶,若看人不順眼,就不在光中⋯⋯。查經後的回應禱告,遇見神、在神話語的光中,照出我隱而未現之罪,是否我對周圍的人、事、務仍有看不順眼之處?我帶淚悔改。走成聖之路,藉神的話、神的靈,生命不斷成長、成熟,經過考驗的信心生出成功的忍耐,使我們可以成全完備(雅一3∼4)。
另一個早晨查經查到約翰壹書第二章,丈夫提到不要愛世界(指世界的制度、潮流)及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只顧自己、不管別人的需要,指自私)、眼目的情慾(想要得到超過所需要的,指貪心)及今生的驕傲(做事動機不對,想得別人注意、肯定、稱讚),這一切很快要過去;唯有遵行神旨意的人,讀神的話、懂神的話、記神的話、晝夜思想神的話,靠著聖靈遵守、活出神的話,要永遠常存(約壹二15∼17)。
那天早晨的回應禱告,我又熱淚盈眶。主耶穌放下應有的權柄,虛己(kenosis腓二6)、降卑、道成肉身,為世人的罪死在十架上;我們學主樣式,與主同死,破碎、治死老我,會感到不舒服、疼痛,卻是必需;與主同死,才能與主同復活;身上帶著耶穌的死,耶穌的生要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林後四10)。
我們在神的光中與神相交,彼此在神的光中、愛中相交,多麼喜樂。那天,岳邀請我們及一位傳道人去她親自設計的金山故事館用餐,館內典雅,海鮮、烤雞⋯⋯鮮嫩,健康又美味。謙卑、能幹的岳與丈夫全心擺上,賓至如歸。當天樓上有一間教會的聚會,會後男女老幼到餐廳用餐,歡聲笑語樂融融。岳順服神,祂的美夢成真,復興要臨到這地。
那個週六,常務執事開完會後,在聚餐前,丈夫與我驚喜地合切精美的蛋糕,原來是為慶祝大女兒在美結婚;蛋糕中有水果,外層巧克力,上層軟糖,多謝執事們及何馬媽媽的細心及愛心。聖誕節中午,威邀請我們及他的家人圍坐大圓桌,享受美式自助餐點,烤牛肉、火雞香嫩,各式餐點應有盡有,度過溫馨喜樂的時光。雖然已不是孩子,但收到禮物還是很高興,為每一位送禮者的心意及愛心感恩。
又是新的一年,今年是榮耀年,也是教會60週年,榮耀的本質是聖潔、榮耀的彰顯是公義,教會的異象之一是「職場轉化幫助弱勢轉化」,我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以時間、精神、資源幫助弱勢及有需要的人,必蒙神悅納。祝福每一位讀者活在神的光中、愛中,是遵行神旨意的人。
(作者為師母,其夫婿為區永亮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