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國經濟學 ──把財富資源撒在這塊土地上
作者:張靜蓉牧師
資料來源:週刊 - 1745期 - 2013-08-25出版
神為我們開路,給我們能力和資源,以至於我們可以擁有財富、創造財富。所以我們要記念那給我們財富和資源的,不是我們的老闆,而是我們的神。
我大學畢業時來到了台北靈糧堂,在這裡有十年的時間被栽培、被成全,也在這裡結婚。一九九三年,我和先生受差派到台南開拓,雖然離開了母堂二十年,但其實仍是緊緊與母堂連結,因為牧長們每一年都會到台南來探訪、鼓勵我們,所以每次我回到母堂,就像回家一樣。
一、前言:申命記八章18節
今天我們要來思想「把財富和資源撒在這塊土地上」。申命記八章18節:「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你的,為要堅定祂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像今日一樣。」這節經文中非常重要兩個字是「記念」。第一個我們要記念:得貨財的力量是神給我們的。付薪水給我們的,不只是我們的老闆。在我們生命的旅程當中,神給我們智慧、生命、氣息;在很多的景況裡,神為我們開路,給我們能力和資源,以至於我們可以擁有財富、創造財富。所以我們要記念那給我們財富和資源的,不是我們的老闆,而是我們的神。
第二個要記念的是神與我們所立的約。這約是指亞伯拉罕之約。在創世記,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進到神的迦南美地,神跟亞伯拉罕立約:「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2∼3)神透過這約,揀選亞伯拉罕成為一個族群、國家,並在這當中有非常重要的命定──萬國萬邦都要因以色列這個族群認識神、得著祝福。
天父差派耶穌來到地上,不只為我們死、埋葬、復活,耶穌要升天之前,告訴門徒要去使萬國、萬民成為主的門徒。萬國和萬民是神的終極命定,舊約時神向以色列列祖起誓所立的約,今日一樣臨到我們的身上。
很多的時候我們講到命定,弟兄姊妹會思想:「到底什麼是我的命定?」命定沒有辦法從個人來找,命定必須從神的國和神的心意來找,才會找到。而神的終極命定就是萬國和萬民。
神一方面要我們記念祂給我們得貨財的力量,另一方面要我們記念祂與我們所立的約。所以我們得貨財不只是為了個人、家庭的得福,更重要的是為了記念神在這個土地所立的約。
二、本論:如何把資源撒在地上,創造財富、神國降臨。
當我們講到將財富和資源撒在這個土地的時候,也講到「神國的經濟學」。我們的資源、經濟、財富,都是為了神的國降臨,為了列邦和萬國,為了這個土地。當我們認識終極命定的時候,我們才會找到個人的命定;無論神把我們放到任何一個位子、任何一個地方,我們都能夠明白,我活在神的命定中。
1.「記念」是記念耶和華我的神
如何把資源和財富撒在這個土地呢?我們要記念是神把所有的受造物交在我們的手裡,讓這些受造物成為資源。當我們讓這些受造物的價值提升,以至於我們能擁有財富,像是使用太陽能、風力發電、水力灌溉、地上的植物花果樹木⋯⋯,甚至連一頭牛在耕田,其實也在創造財富。這些也就是經濟行為。
2.撒在神國或撒在世界
我們創造的財富,必須跟我們生存的目的連結。神讓我們在這個地上創造財富,不只是讓我們過蒙神賜福的生活,還有一個更高的原則是讓我們治理這地。創世記一章28節:「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這是神創造人類時所講的話。什麼叫做治理?神讓每一個受造物的誕生都是有意義的,就是要來服事神的國度。所以治理是要讓人類和所有受造物,在這塊土地發揮他們的潛能,好讓這土地能夠更美好。這就是我們生存的目的。
我跟我先生張庭禎牧師到台南去開拓時,教會是從零開始,到目前已經超過1100個人。在這二十年當中,我們不只是建立台南靈糧堂,我們還在嘉義、台南的安平開設了分堂,以及北區、新市的福音中心,最近我們也開始了南區的福音中心。為什麼我們要這樣做?一個教會壯大不是就好了嗎?不!神把我們放在這個土地,給我們最高生存的原則和目的,就是要治理這地,要我們把財富、經濟、資源⋯⋯這些祂給我們的,與神的國度連結,讓萬國萬民因著我們而得祝福。
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耶穌告訴了我們生存的優先秩序──不是把我們的需要放第一,乃是把神的國放第一。弟兄姊妹,身為基督徒,必須把我們的生命跟神的國連結,一起來關心我們的土地。
世界治理的方式是剝削,只想從別人身上得益處。所以在世上的管理,老闆對你的潛力沒有興趣,對成全你跟你的發展沒有興趣,除非你可以幫他賺錢,他才會培植你。若我們沒有跟神的國連結,我們的人生就會進入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價值系統。
但是神國的治理系統不一樣,神國的治理系統是創造財富、神國降臨、大家蒙福。神國的治理是餵養你、保護你、引導你、培植你、祝福你,讓你更強盛更卓越,讓你的生命結實纍纍。神國的治理是讓我們能夠幫助別人、成全別人,告訴別人蒙福的道路,讓這塊土地能夠蒙福。從小我覺得唯有讀書是人生的目標,一直到我信主進入教會以後,我看見神透過教會培植我、成全我、引導我,幫助我的生命走在神國的方向。過去教會培植我,現在我可以培植別人、成全別人,所有的目的都是要叫這個土地蒙福,讓神的國能夠降臨。
3.經濟行為的屬靈涵意
屬靈的生命一定有屬靈的原則來運作。一個基督徒如果裡面有神的生命,就一定有神的原則和法則在他裡面運作,在他裡頭會看見神的國度和神的心意。所以他的人生觀、價值觀、經濟觀,一定和別人不一樣,因為他的人生與神的國和神的心意連結。
我們教會成立第四年的時候,有很多的同工、弟兄姊妹說要建堂,一直催促著張牧師,於是有一天晚上,張牧師把同工都叫來,告訴他們:「你們說要建堂,現在建堂認獻單發下去,就可以看出你們要建堂的決心。」那天的同工大約是十個家庭,可是十張認獻單收回來竟是870萬。這870萬震動了我跟張牧師的心,我們覺得弟兄姊妹比我們有信心,願意拿那麼多錢出來。當教會在二○○二年開工建第一個會堂,到獻堂一共花了一億。當時我們的成人聚會只有400個人,但在建堂的過程裡,沒有跟任何一個教會、團體募過一塊錢,一億元全部都是台南靈糧堂的弟兄姊妹奉獻的。其實我們的教會裡並沒有有錢人,甚至我們很多的小組長自己住的房子都是租的,他們的兒女年紀也都很小,但他們許多都奉獻了百萬,以至於創造了400人一億建堂的神蹟,並且在獻堂的那一天,我們沒有欠銀行任何一塊錢。
建堂的過程裡,有很多的見證。有一位姊妹,她的先生在建堂的那段時間突然心肌梗塞過世。她先生過世時,欠了一百萬的債,而且還有四個嗷嗷待哺的小孩。我們只能鼓勵她,要靠主剛強。這個姊妹在工廠裡幫忙煮飯,一個月薪水兩萬塊,但在建堂的過程裡,她除了每一個月什一當納2000元,她還建堂奉獻2000元。一個兩萬塊收入的寡婦,每個月用一萬六千元養大她的四個小孩,到現在已經大學畢業了。另一位姊妹,當我們填認獻單的時候,她填50萬,下面括號說:「我好想奉獻一百萬,但是我只有50萬。」這個姊妹是我們的同工,所以我認得她的字,當我們獻堂的時候,她總共奉獻了117萬。弟兄姊妹,讓我們看見我可以奉獻給神,是因為有一個神的原則在我裡面運作。
二○○九年,轉化的信息進到台灣,那時一方面因教會的人數一直增長,另一方面張牧師開始比較多作城市的連結,每週在我們教會有牧者禱告會,所以希望有更大的場地舉辦城市禱告會。那時教會的正對面剛好有個市場的三樓要租,那個會堂可以坐一千人。所以教會又再花五千萬裝潢這個一千人的場地,為了要服事這個城市。
當我們心想,已經有了會堂,也有了一千人的場地,應該可以比較放鬆,沒想到還不到兩年,台北靈糧堂跟南部的二十幾個分堂,決議要台南靈糧堂蓋南部靈糧神學院。這好像是第三個建堂一樣,所有的經費一共1億5000萬,可是我們的教會還是願意承擔。建堂到現在已經進入第三次,弟兄姊妹沒有逃跑,還是繼續留在這個教會。最重要的是有屬神的原則在我們裡面運作。
世界價值的體系想的是存款的數字,想的是囤積越多越好,可是在神的國度裡頭不是這樣。其實有很多的人很有錢,但他們卻不關心神的國,以自己的享樂為中心。他們名為基督徒,可是他們並不關心神所要的,不關心神的心意,甚至他們的生命都被世界給吸走了。或許他們還是非常的富有,神沒有把這個祝福拿回來;可是他們失去了最大的祝福,就是屬靈的產業。
我們第一次建堂奉獻時,有一位姊妹來找張牧師說:「我有錢,幾千萬都可以借教會,但是每一年都要開奉獻收據給我報稅。」那個時候張牧師的領受是神會供應,「不要貸款、不要借錢」。所以張牧師就婉拒她了。兩三個月後,這個姊妹來找我說:「師母,我上千張的股票,原本每一張都20萬元,可是才經過幾個月,一張變成20塊錢。」所羅門王享盡了一生的繁華和富裕,可是在他的裡面沒有滿足。整卷傳道書不斷重複「虛空的虛空」。當我們抓住世界的價值體系,我們只是享受物質,卻沒有在神的裡頭的富足和產業。
幾年前我到對岸做培訓,和學生住在一起,住的地方非常簡陋,即使天氣寒冷還是睡在地上,燈也小小的;可是我最後一天要回台灣時,是從上海哭回台灣。因為神讓我看到這個地方雖然非常的貧窮,連書桌都沒有,讀聖經還得幾個人站在一個小小的燈泡下一起讀。那麼貧窮的地方,可是他們得到的是神的產業。最近我訓練130個牧師,這些牧師都是好幾年的時間關在監獄裡,吃的是有蟲的稀飯,跟自己的尿和糞一起睡覺。當我第一次去幫他們培訓,最後一堂課的時候,我教他們禱讀,而且請了幾位牧師上來操練。沒想到當他們禱讀的時候,我自己在台上痛哭。他們覺得很奇怪,老師怎麼自己哭成這樣?因為他們在禱讀的時候,神告訴我:「孩子你聽,他們的禱告你在台灣聽不到,這個禱告是從監獄、從逼迫、從苦難發出來的禱告。」我想到在台灣這麼富裕的地方,可是屬靈的產業卻非常的貧乏。親愛的弟兄姊妹,神給我們靈,好讓我們可以承接神的產業、神的命定和神的託付。
三、結論:
耶穌說:「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太十三46)因為他覺得,這顆珍珠比他所有的財寶更寶貝。弟兄姊妹,我們生命的珍珠是什麼呢?在神的國度裡,當我們找到這顆珍珠的時候,我們可以變賣所有的,為要得著這一顆珍珠。
一九九三年,當張庭禎牧師跟我求婚時,我沒有馬上答應他,因為我在台北靈糧堂作了五年的傳道,在他跟我求婚時,我全身上下只有1500元,連婚紗的頭紗都買不到;我又是他的牧區長,所以我很怕他笑我這麼窮。當然了,他還是說他願意娶我。為什麼那時我只剩下1500元?因為做學生工作,早晚跑校園,跟學生在一起陪伴他們,是最費財費力的。我們結婚四年後,兩個人存了80萬。那時在推建堂奉獻,在同一個主日的早晨,神就分別告訴他、也告訴我說:「全部拿出來」。80萬是我人生最高的存款,我從來沒有擁有這麼多錢,但那時我們不只奉獻80萬,而且把結婚時家人給我的首飾全部賣光。我覺得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經歷到什麼叫做奉獻到會心痛,也是第一次經歷到什麼叫做自由。弟兄姊妹,當我們奉獻,有時候神透過一些方式來考驗我們的心,但其實神自己會付一切的責任。
在我們牧會的這20年來,神讓我們看見要把資源拿出來。我們兩個人單單建堂就奉獻了400萬,南部靈糧神學院開始推動奉獻時,我們決定再奉獻100萬。弟兄姊妹,為什麼我們可以這樣子做?因為我們找到了這顆珍珠,就是主自己,祂比所有的財寶更寶貴、更有價值。求主幫助我們,都能夠如同這買賣的人找到了寶貴的珍珠,並且願意變賣所有的,為要得著這一顆珍珠。
(本主日信息講於2013年6月16日,由汪于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