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糧文薈

Bread of Life
| 列印 | 完成 |

神國政治學

作者:謝宏忠院長
資料來源:週刊 - 1671期 - 2012-03-25出版

君王的產生是出於神的揀選,因此君王要謙卑敬畏神,地上君王的權力必須受約束,君王要代表神治理國家,必須熟悉神公平正義的法則,並在生活上活出誠實清廉的道德標準。

昨天去投票所投票,有一位小孩在教室外問我:「他們在裡面做什麼?」,「選總統」,「為什麼總統要用選的?」,「因有三組人馬」,「那這三組人馬頭腦一定有問題」,「為什麼?」,「因為做總統超級無聊,整天又被人罵來罵去,還要出來選,頭腦不是有問題是什麼?」小孩子的眼光果然跟大人不一樣!同樣的,神的眼光也跟人不一樣。今天正逢總統和立委剛選完的主日,我們要跳脫大家習以為常的藍綠思維,從神國的眼光來看政治。在進入主題之前,我們先思想兩個問題:第一,教會可不可以談政治?這是一個敏感的問題,我的答案既是「可以」,又是「不可以」。「不可以」是因為教會不可掉入所謂的政治意識形態爭論中,小組裡若產生這樣的爭論,就會引起紛爭,甚至分裂。「可以」是因為政治是管理眾人的事,政治無所不在。社會各種不同的組織中都會牽涉到管理的層面,舉凡公司、學校、醫院、教會等,其組織功能架構雖不相同,但都需要設定各個部門關係互動的規則,才能使這個組織發揮最好的果效,教會也不例外。從這個層面來看,教會可以談政治,只是必須照著聖經的原則來運作,不能以世俗化的方式來運作。
第二,神為何允許以色列國的存在?神要藉由以色列國的政治歷史,告訴世人什麼?我想用一段話來回答這個問題:「神透過地上看得見的以色列國,將天上看不見的神國,至高無上的主權彰顯出來,使世人明白神是治理全地的主。」以此論點為基礎,我們可從今天的經文得到三個重要的看見。
一、君王的產生出於神的揀選
第十四、十五節經文顯示,神早已知道以色列人到了應許之地,會效法鄰國要求立王,這是神不喜悅的事。撒母耳記上八章7節告訴我們,當時以色列人的政治和宗教領袖撒母耳先知,心裡很難過。耶和華對他說:他們不是厭棄你,而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最後神雖容許以色列立王,但附帶兩個條件:一,君王的產生必須是耶和華所揀選的人。二,君王必須是本國人。君王的產生既是出於神的揀選,揀選的神當然比被揀選的君王大。因此神的揀選具有兩方面屬靈的意義:
1.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
地上的君王既是出於神的揀選,表示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這是神對地上的政權非常重要的宣告。有一天晚上,巴比倫帝國的尼布甲尼撒王做了一個夢,夢見一棵非常高大的樹,樹的枝葉茂盛,果子繁多;樹蔭下有許多走獸躺臥,樹枝上有許多飛鳥棲息。忽然有一位天使出現,大聲呼叫說:「把樹砍倒,劈斷樹枝,搖落樹葉,打下果子。把樹下的野獸轟走,把枝上的飛鳥趕散。⋯⋯」接著他說:「這是守望者所發的命,聖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但四14、17)天上至高的神藉夢對地上的君王顯明一個真理,就是在地上最高的君王權柄之上,還有更高的權柄,是至高神的權柄。
公元二○○○年,有一位基督徒企業家邀請我去參加阿扁與企業界人士的餐敘,希望有機會能傳福音給阿扁,因為當時阿扁於台北市長選舉失利後,出來競選總統。我去了之後有點後悔,因為桌上所談論的都是企業和政治的事,我不便插話。只能在心中禱告,讓我有機會說話。後來話題轉到阿扁出來競選總統是天意,這時有人說既是天意,就請謝牧師給我們談談天意。感謝讚美主!我說「天意」就是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給誰就賜給誰。無論藍綠,不管是誰當選,都要在神面前敬畏這位至高者。
2.居高位者在神前要謙卑
君王既是出於至高者的揀選,就不能驕傲。聖經說:「誰蒙揀選,我就派誰治理這地。誰能比我呢?誰能給我定規日期呢?有何牧人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耶五十44)這三個「誰」的反問句,充分表達了地上的權柄必須在神面前謙卑。
第一個反問句「誰能比我呢?」答案是沒有人能與至高神相比,這是強調神的偉大。地上的君王再怎麼偉大,也只是人不是神。但人常自比為神,古今中外歷史不乏造神運動的君王。譬如北韓領導金正日日前去世,全國百姓為他痛哭到如喪考妣,後來才知原來若有人沒哭,會被送進勞改營。亞歷山大卅幾歲就建立了橫跨歐亞非三洲的希臘帝國,但他臨死前吩咐人說:「我死後要在我棺材兩邊各挖一個洞,將我的手伸出去,讓世人看見即使偉大如我,死時也無法帶走任何東西。」這是真正的謙卑。
第二個反問句「誰能給我定規日期呢?」答案是沒有,這是講到神的審判。意思是沒有人能訂下日期,傳喚審問神,指控祂做錯事情。至高神永不犯錯,只有祂有權柄訂下日期,傳喚審判人。希伯來書九章29節說:「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第三個反問句「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答案仍是沒有,這代表神的威嚴。當神的威嚴一顯出來,沒有任何人能在祂面前站立得住。捉拿耶穌的人來到客西馬尼園,耶穌問他們:「你們找誰?」他們回答:「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立時來捉拿耶穌的人都退後倒在地上,顯出耶穌的威嚴來。使徒約翰也有類似的經歷,當他在拔摩海島看見頭髮白如羊毛,眼目如同火焰,雙腳像熾熱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口中有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的耶穌時,他馬上仆倒在地,好像死人一般。
但以理為尼布甲尼撒王解夢後,勸王要行公義、好憐憫,斷絕罪過,但他驕傲如故。有一天他在王宮的平台上行走,看見華美的大巴比倫城,得意地說:「這大巴比倫城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造為京都,要顯出我威嚴的榮耀嗎?」話還沒說完,天上就有聲音說:「你的國位離開你了」,他馬上精神錯亂,被趕出王宮,吃草如牛,直到七年後才恢復正常,重返王位。他說:「現在我尼布甲尼撒讚美、尊崇、恭敬天上的王;因為祂所做的全都誠實,祂所行的也都公平。那行動驕傲的,祂能降為卑。」(但四37)當一個人在至高神面前驕傲誇口時,就立時失去人的尊嚴,如同野獸。
從人的角度看選舉,候選人能否當選是出於人的選擇;但從神的角度看,是出於神的揀選。因為經上說:「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十六33)神造眾人的心,也引導眾人的心成就祂的揀選。
二、君王的權力受到神的約束
有人研究中國大陸居高位者之所以貪腐,有三個共同因素:一,他們大都出身貧窮,因此有權勢時就想撈錢。二,他們大都表現傑出,因此官運亨通,步步高升。三,他們常被賦予絕對的權力,而絕對的權力必帶來絕對的腐化。因此,君王的權力必須受到約束。
1.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馬匹代表一個國家的武力和戰力。一個軍力強盛的國家,可以保衛自己,也可以侵略別人;但神說「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申十七16)當時以色列王為了保衛國家,派人去埃及買戰車戰馬,甚至把以色列壯丁賣去埃及當傭兵,換取戰車戰馬;但神說「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申十七16)這句話提醒我們,不要為了贏得世俗的戰役,卻失去基督徒的身份。神好不容易把以色列人救出埃及為奴之地,也付了重價把我們從黑暗的國度遷到光明的國度,我們不要回到老路,過著跟世界沒兩樣的生活。
詩篇卅三章16∼18節說:「君王不能因兵多得勝,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靠馬得救是枉然的,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愛的人。」只有神能使我們得救得勝,我們要為政治領袖禱告,讓台灣新選出來的總統、副總統、立委都能成為敬畏神的人。
2.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
古代國與國間,常透過把女兒嫁給對方的政治聯姻,達成友好的邦交關係。一則可以確保疆界的平安,一則可以軍事結盟,共同抵禦外侮。以色列人受外邦影響,也有樣學樣。但神說不可,因為「恐怕他的心偏邪。」(申十七17)為什麼心會偏邪?因地上君王透過政治聯姻結盟時,是在鄰國的假神見證下所立的盟約。無形中假神的權勢就滲透進來,使人離棄真神去敬拜偶像。所羅門王就是如此。他娶埃及法老的女兒,又寵愛外邦女子,後宮佳麗超過千人。年老時靈裡昏暗,竟引進西頓人所膜拜的亞斯她錄、摩押人的基抹和亞捫人的摩洛,又為這些神明建邱壇蓋廟宇。王的心和百姓的心就偏邪,國家在信仰上一落千丈,在道德上也向下沉淪,陷入內憂外患的窘境。內憂是他所愛的大臣耶羅波安背叛他,國家一分為二。外患是原希望透過政治聯姻和鄰國建立友好關係的結盟生變,以東還擊,亞蘭王也來侵犯。(參王上十一1∼6)
3.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擁有金銀越多的人,常會被金銀遮住屬靈視線,看不見神。多積金銀會使人倚靠錢勝於倚靠神。猶大王希西家打開國庫,向巴比倫使者誇耀自己的財富,種下猶大國敗亡的遠因。保羅說:「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歐債風暴發生,錢好像長了翅膀飛走了;美債持續延燒,錢也變薄了。
三、君王的責任顯明神的治理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申十七18∼20)這段經文無論對當時或現代,都是一個了不起劃時代的革命性思潮。它具有兩方面的重要提醒:第一,君王要服在律法之下。古代君王最常用的一句話是「朕即律法」,但神要君王服在律法之下。第二,君王沒有比百姓更好。君王要謹守遵行律法書上的一切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自覺高人一等,看自己比百姓強。換句話說,以色列的君王本身並沒有被賦與神聖的地位,如同神明,但卻受召要顯明神的性情、價值與目標。主前一千五百年,神透過摩西對地上君王說的這一段話,在現代民主制度下依然有效,真是神的智慧。從這角度來看地上君王治理的責任,必須有兩方面的表現:
1.熟悉神的治理法則
大衛王說:「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詩八十九14)神的治理是以憐憫為念,維持國家社會的公平正義。因此,君王要熟讀律法書,特別是申命記,因為其中清楚說明了什麼是公平公義。
申命記一章17節告訴我們:「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神吩咐地上的君王要以公平正義的三不原則治理國家:一,不可看人的外貌。二,不可分貴賤。三,不可懼怕人。律法尚未頒佈時,神在審判不公不義的所多瑪和蛾摩拉之前,先造訪亞伯拉罕,應許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萬國都必因他得福。但這應許不會自動成就,除非亞伯拉罕的子孫能遵守主道,秉公行義,神的應許才會成就。(參創十八17∼19)猶大國敗亡前,先知耶利米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耶廿二3)神透過先知警告猶大君王,你們若認真行出公平正義,國就安穩。若繼續欺壓弱勢群體,國必變為荒場。感謝主,昨天馬總統發表當選演說時,特別提到兩件事,說往後四年他要特別照顧弱勢群體,也要盡力縮短貧富差距,這是正確的方向,也是符合聖經公平正義的原則。
由此可知,天上的王權透過與以色列所立的盟約與律法,向地上的政權宣告一件事,就是坐在寶座上的至高神是憑公義審判世人的主。無論是以色列人或外邦人,神對公平正義的要求是一樣的。這是舊約聖經向我們呈現的神國政治學。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建立和維持合乎上帝性情的公平正義社會秩序,是人類在上帝面前共同的政治使命。」因此基督徒和教會要成為時代的先知,對社會的不公不義發出聲音,像舊約先知一樣。美國馬丁路德金牧師為黑人民權大聲疾呼,英國威伯福斯議員為廢除奴隸制度多年奔走,成為神在地上公平正義的見證人和催生者,是我們效法的榜樣。
2.活出神的道德標準
神的律法書不但講到公平正義的治理原則,也講到地上的君王應有高尚的道德標準。神與大衛立約,應許他的後代必堅立國位直到永遠,然而王若犯罪,神必用人的杖和鞭責罰他,只是神的慈愛仍不離開他。(參撒下七13∼15)意思是,如果地上君王沒有活出神的道德標準,神會管教責打。大衛犯下奪人之妻和借刀殺人的罪,神追討他的罪。所羅門建邱壇拜偶像,神亦追討他的罪。神對政治領袖的道德標準是高的,這也是為什麼每次選舉正副總統候選人,都必須接受社會最高道德標準的檢驗。我們不但要選出有能力治理國家的人,更希望這人有高尚的道德,其中又以誠實和清廉為最重要的政治品格。誠實代表說話算話,沒有隱藏;在政治界誠實永遠是最好的政策。清廉則是不貪不義之財。聖經說若有人接受賄賂,會弄瞎他的心眼,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
綜上所說,君王的產生是出於神的揀選,因此君王要謙卑敬畏神,因為沒有比神更大的。另外,地上君王的權力必須受約束,無論在男女關係、個人財務或國家安全上,都應受約束。最後,君王要代表神治理國家,必須熟悉神公平正義的法則,並在生活上活出誠實清廉的道德標準。
聖經學者O\'Donovan把新舊約所講述的政治神學,歸納整理為「上帝王權的治理,過去是透過以色列的存在而彰顯,如今則在耶穌的生死與復活達到最終的實現。」這話說得真好!舊約預言政權必擔在彌賽亞的肩頭上,祂必按公平和公義治理全地,祂的國權永世無窮。新約告訴我們,耶穌就是這位彌賽亞,因著祂的受難與復活,神將祂升為至高,叫一切受造的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是主(參腓二8∼11)。有一天上帝王權的治理將在基督再臨時,得到最終的實現!「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十一15)阿們!
(本主日信息講於2012年1月15日,由陳玉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