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八年的九二一大地震,除了將教會推到災區參與服務之外,也開始將教會推向雙福(福音和服務並行)的拓植模式。教會不但正式成立全國性的社會服務法人「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在台北提供婚前服務,並將教會已有的長者服務、白絲帶工作站(爾後有天使心家族、喜樂家族、印尼外勞關懷……等事工)納入成為「愛鄰」愛的的服務項目。經過十年的耕耘,「愛鄰」在台灣各地靈糧堂會(含台北靈糧堂)成立76個辦事處及5個地方社團法人;在海外也同樣以「愛鄰」為名稱成立6個協會和2個基金會於宣教點或靈糧分堂運作;「愛鄰」在台灣已經受到政府及社會團體的認同和重視。
在初期,台灣的靈糧分堂人數達到相當時,才有意願設立「愛鄰辦事處」,或者是把「愛鄰辦事處」的牌子掛起來、再慢慢的開始運作社區服務;但是,也有一些案例是開拓分堂或福音中心的同時也成立「愛鄰辦事處」,開展適合當地需要的服務貼近鄰近社區民眾,順勢傳揚福音帶領人信主、建立小組、開始主日崇拜聚會。因此,我們發現先有教會再有「愛鄰」是穩當的次序;而所處情境特殊時、在策略和方法上也可以先有「愛鄰」再有教會。新近的例子是今年五月由瑞芳靈糧堂於雙溪開設的拓植點,同時將「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和「新北市愛鄰希望關懷協會」兩個單位在當地運作。我們的基本認知和共識是──有教會才會有人力投入服務,否則只是一個基督教的社福機構而已。因此「愛鄰」本質上是教會機構,在異象、目標、人力、物力、財力等都是根源於教會且連結於教會。
在各地靈糧堂會設立「愛鄰」的意義是:明確樹立教會另一使命──社會服務(Social mandate),並且讓人看得見,感受到基督徒參與所在的社區或城市。另外,教會同時藉著「愛鄰」的服務被社區認同、接納、信任,有需要的時候就想到教會。教會的場地也會被認同為當地民眾的服務中心。透過設立「愛鄰」,便於取得各種社會資源;同時因為「愛鄰」是服務導向,不至於被貼上「宗教」的標籤。
之所以取名「愛鄰」,是因為想到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7)。我們的目標是:有靈糧堂會的地方就有「愛鄰」的設立以及真實持續的愛鄰行動。為此,「愛鄰」除了以婚姻家庭親職、弱勢及特殊族群的服務外,更積極協助各靈糧堂會及福音中心設立「愛鄰辦事處」或「愛鄰分會」,建構以教會為本的「愛鄰」服務網絡,成為教會強而有力的膀臂,來服務我們的社會以及海外宣教拓植點!
(作者為台北靈糧堂宣教植堂處副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