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糧文薈

Bread o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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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世界的光

作者:周神助牧師
資料來源:週刊 - 1471期 - 2008-05-25出版

耶穌是世界的光,透過這光,我們的生命可以改變,我們的家庭、教會、城市和國家也可以改變

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這光不是陽光,不是月光,不是星光,不是燈光,也不是X光,這光乃是屬天的永恆真光,是真正照亮我們的大光。耶穌是世界的光,透過這光,我們的生命可以改變,我們的家庭、教會、城市和國家也可以改變。
一、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
   1.坐在黑暗裡的百姓
    跟從耶穌的,就不在黑暗裡走,這黑暗乃是道德的黑暗、信仰的黑暗,是屬靈的黑暗;而非肉眼所見的黑暗。以賽亞書六十章2節:「看哪,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祂的榮耀要現在你身上。」另創世記一章1~2節則說:「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感謝神,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神說要有光,就有光。神的光是一種權柄能力,然而黑暗也有能力,黑暗進到伊甸園,撒但引誘亞當夏娃吃了不該吃的善惡樹果子。當亞當夏娃犯罪以後,黑暗不但進到他們裡面,黑暗甚至影響全地,帶來極大的黑暗。
    有人在政治圈工作一段時間,感受到政治圈的黑暗,但不只政治圈被黑暗所籠罩,我們常在報章媒體上看到被起訴的人說這是台灣司法最黑暗的一天,原來司法界也是黑影幢幢。有弟兄姊妹在立法院工作,他們說立法院非常黑暗。甚至在媒體工作的弟兄姊妹也發出嘆息說,媒體的使命是要揭弊,但自身卻常常落在黑暗裡。最近新聞不斷披露演藝圈淫照事件,從幾張、幾十張到幾百張、幾千張,甚至幾萬張。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但感謝主!耶和華要顯現照耀我們,祂的榮耀要顯在我們身上。「那坐在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太四16)  
    有一位代禱者在禱告裡感受到:台灣的約櫃是在新港。新港是一個偶像崇拜非常嚴重的地方,但當她查閱台灣史料,發現在三百年前荷蘭人來台時,將福音傳進來,當時新港全村的人都信了耶穌。感謝主,坐在死蔭地的百姓,有光發現照著他們。這光也照在原住民身上,有一段時間,原住民是全村全村的人信主。在印尼也有類似的見證,整條街的人原都是回教徒,有天早晨,有人詫異地發現在一面大牆上竟然有耶穌的像,那畫不可能在一個晚上完成,後來整街的人因此都信了主。感謝主,雖然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許多百姓被撒但弄瞎了心眼,但神的光要照出來。
    2.世人恨光愛黑暗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三19~20)黑暗不但顯在外面,也藏在人心裡。在北美的一間華人教會,有人邀請朋友來教會,這位朋友覺得不管是教會裡的人、詩歌或氣氛都很好,但再次邀他時,他卻不敢來,因為他現在跟他太太以外的女人住在一起。凡作惡的就恨光,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到責備。「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    
     弟兄姊妹,神不但是光,祂也是愛。耶穌基督的光充滿了愛,祂的光不是定罪的光,這光為我們帶來光照、慈愛、赦免和醫治。
    3.拒絕福音真光
    廿幾年前,教會有一位很愛主的老姊妹,她的兒子在大學教書。有一天兒子對媽媽說:「妳跟我講什麼話都可以,但不要跟我講耶穌,否則我就翻臉。」弟兄姊妹,耶穌基督這光來到世上,但人不愛光,倒愛黑暗;不但拒絕耶穌,且拒絕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在他們身上。
  《成為聖潔》一書講到一對宣教士夫婦到非洲剛果的部落傳福音,他們剛到那裡服事時,整村的人都活在黑暗裡,他們不但恨光,且不叫福音的真光照在他們身上。所以他們拒絕這對宣教士夫婦住在那裡,不給他們房子住,也不賣菜給他們,因此他們必須自己蓋房子、種菜。他們請村民來幫忙蓋禮拜堂,村民不願幫忙,所以他們只好自己動手。當禮拜堂蓋好,他們邀請其他村落的基督徒同工同來參與獻堂禮拜。為了招待客人,師母在獻堂禮拜的前一天到菜園拔菜,牧師則去釣魚,希望用青菜和魚來款待客人。但師母到菜園時,看見整個菜園被當地人搗毀了,就在這時,忽然聽到「轟」一聲,回頭一看,整個禮拜堂被燒為灰燼。這對宣教士夫婦極其難過,但感謝主,神繼續鼓勵他們,他們也相信基督福音榮耀的光必要照出來,後來剛果的復興就從那地開始燃燒起來。
    整個非洲原本是黑暗的大陸,但過去廿年,神透過祂的僕人布永康(Reinhard Bonnke)在非洲撒種耕耘,每次佈道會都吸引上百萬人聚集。現在,那地正被神的光照耀,那地的人已看見神是光,耶穌是光。
二、我是世界的光
    1.神就是光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壹一5)感謝主,祂不但是光,且是一切光的來源。當摩西聽從神的吩咐上山與神同在,在神的同在中他感受到神的榮光,因而要求得見神的面。神答應了摩西的祈求,但神必須把摩西藏在磐石穴中。當神從他面前走過時,神用手遮住他,使他只看到神的背影。神的榮光極為榮耀,因此我們有罪的人無法真正用眼目直視那真光。儘管摩西只看見神的背影,但他的臉卻反射出神的榮光,當他下山時,百姓不能直視他的臉。
    在耶穌基督登山變像時,那光也曾顯現出來。當掃羅從耶路撒冷到大馬色去捉拿基督徒時,半路上神的光四面照著他,那大光使掃羅伏俯在地,問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2.耶穌是真光
    在主的光中,保羅又問:「主啊,我當做什麼?」主說:「我要差遣你在君王面前為我作見證,你要到外邦人中傳揚福音。」感謝主!這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因此跟從主耶穌這真光的人,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原本在黑暗裡行走的尼哥底母,當他看見那光,就跟隨光,得著生命的光。曾跟許多男人一起生活的撒馬利亞婦人,原本也活在黑暗中。但當耶穌的光照在她身上,她就得著生命的光。還有一個原本是瞎眼的,耶穌基督使他得以看見,他不但肉眼看見光,更寶貴的是他看見那真光,得著生命的光。有一個行淫時被抓的婦人,當群眾拿起石頭要打她時,他們問耶穌說:「這人犯姦淫被抓到,是否可以用石頭打她?」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她。」這些人從老到少,一個個都走了。人們看見行淫婦人有罪,卻沒看見自身的罪,當神光照他們時,他們一個個都走了。於是耶穌對這婦人說:「我不定妳的罪,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曾被七個鬼附著的抹大拉的馬利亞,活在黑暗痛苦當中,耶穌基督來了,把她裡面的鬼趕出去,讓她得著生命的光,不再行走在黑暗裡。
     3.祂吩咐光
    當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的時候,「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不但如此,神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6)那光也進到保羅心裡,使他的眼睛得開,使他從黑暗歸向光明,從撒但的權下歸向真神。「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
三、跟隨主必要得生命的光
    1.得生命的光
    基督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面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當我們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看見祂是世界的光,我們願意接受跟從耶穌,就不在黑暗裡走,得著生命的光。當我們還不認識神,不知道什麼是黑暗,只覺得別人身上有黑暗,但當我們來到神面前,就察覺到自己內裡的黑暗;當我們讓耶穌的光進到我們裡面,黑暗就離開了,我們就得著生命的光。
    2.你們是世上的光
    前幾天台北舉行了一場「台灣基督徒領袖論壇」。韓國大地教會的牧長們來台和台灣眾牧者聚首。其中有一位牧師,原本在電視台擔任記者,後來晉身電視台主播,之後又被派駐華盛頓作特派員。在他未信主以前,他的工作就是專門揭發弊案,並揭穿攻擊那些說謊的;在家裡,聽到兒子說謊,也會嚴厲地指責糾正。當他信耶穌時,他發現自己內裡也滿了謊言。他承認那幾年時間「他的祖父死了三次」,因為假單上寫「祖父過世」就可以放三天假。感謝主,當他認識耶穌,知道耶穌是世界的光,光照在他裡面,他就看見自己的黑暗,他的生命就被轉化。
    宗教不能真正解決我們裡面的黑暗,基督教也無法散發出真光,我們真正需要的是基督的光。我在基督教家庭長大,從小到高中畢業都在教會裡,但我並沒有真正認識基督的光,因此在家裡說謊,在學校考試作弊。直到高中畢業,當我真正認識基督的光,我的生命才開始改變。
   當我們在基督的光中,那光會越照越明,我們會越快脫離黑暗,進入神的光中,得著生命的光,並且成為世上的光。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撒馬利亞婦人遇見耶穌以後,不但得著基督生命的光,且成為世上的光。後來她在鄉親面前,訴說耶穌在她身上做了何等榮美的事。
     撒該在遇見耶穌之前,他訛詐人、貪污;但當他遇見耶穌,他得著生命的光,且成為世上的光。他說:「我從前訛詐了誰,要還他四倍。我要變賣財產,一半賙濟窮人。」
  3.興起發光結光明的果子
    弟兄姊妹,當我們得著生命的光,不要以為自己已經完全了,我們必須常常活在光中,在光明中彼此相交,耶穌的寶血就洗淨我們的罪。我們要成為神光明的子女,結出光明的果子。「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弗五8~9)我們不但成為世上的光,且要興起發光,因為神的光已經來到!
     當一個人行在光明中,他的人際關係會改變,當他遇到衝突,往往會先認錯道歉,或先伸出和好的手。夫妻之間不要抱怨,「為什麼每次都要自己先認錯」,假如先認錯,表示自己更多活在光明中。前幾天,河用祚牧師作見證,去年他們教會在日本許多城市舉行佈道會,神光照他,過去許多韓國人非常不能饒恕日本人,甚至痛恨日本人,他一直覺得日本應該先向韓國道歉,但在神的光中,他說需要道歉的是我們韓國人。我們常常高高在上,覺得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沒有錯,他說他要為這個態度道歉。弟兄姊妹,這就是光明所結的果子。
    4.耶和華成為我們永久的光
    將來有一天,一切的黑暗都要過去,神的光要完全地照在我們裡面。「日頭不再作你白晝的光;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你神要為你的榮耀。你的日頭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縮;因為耶和華必作你永遠的光。你悲哀的日子也完畢了。你的居民都成為義人,永遠得地為業;是我種的栽子,我手的工作,使我得榮耀。至小的族要加增千倍;微弱的國必成為強盛。我──耶和華要按定期速成這事。」(賽六十19~22)有一天黑暗將要完全過去,真光照耀,義人的路要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
  耶和華不但要成為我們永遠的光,祂也要成為我們家庭、教會永遠的光,我們個人的生命要轉化,家庭、教會要轉化,城市要轉化,我們的國家要轉化,因為祂是生命的糧,是世上的光。我們要讓神的光照在我們裡面,我們要宣告:黑暗要永遠過去!神的光要在我們裡面,成為永遠的光!(本主日信息講於2008年3月2日,由陳玉嬌整理,蕭永鑫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