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出生來自一場婚外情。一出生,媽媽就將我寄養在保母家,久久才探望一次,爸爸則是從未現身。直到三、四歲,媽媽才將我接回同住。聽說親生媽媽將我從保母身邊帶走時,車廂內的我一邊哭一邊緊抓保母的手,不知情的人還以為保母才是我的親生母親。
和原生家庭家人共同生活初期,我很沉默,甚至不願意開口叫爸爸、媽媽。媽媽總是刻意要我去叫爸爸吃飯,我常常叫不出口,只說:「吃飯!」所以幾乎每次都被罵到哭才勉強叫一聲「爸爸」。正因如此,爸爸和我空有血緣關係,卻像是陌生人。
爸爸是政壇聞人,但我卻是「父不詳」的私生女!常常因為鄰居嘲笑我而打架,面對處罰,倔強的我沒有流淚也不尋求原諒。記憶裡的許多夜晚,瘦小的我經常站在黑暗角落看著爸媽爭吵推打,衣櫥門板上甚至有刀砍過的痕跡。接著爸媽決裂、媽媽經常不在家,我和弟弟相依住在沒有大人的租屋裡,看似堅強的我,心裡其實充滿孤單及恐懼。
國中時期,當爸媽吵架次數日趨頻繁,心中不知不覺產生苦毒,埋怨媽媽為何要生下我?並暗自想出一個邏輯:如果媽媽當年沒有懷孕、沒有生下我,兩人就不會同居,不會再生下弟弟,更不會有現在這個爭吵、冷漠以對的家庭。這個想法讓我充滿罪疚,自覺自己是所有痛苦的罪魁禍首,常常困擾壓抑著我。
升高三那年暑假,有機會參加高中福音營,營會最後一天,講員為學員禱告時,我的心溫熱著、不可自抑開始流淚,聽見有個溫柔聲音對我說:「孩子,來到我面前,我知道沒有人瞭解妳,妳覺得爸爸不愛妳,沒關係,來我這裡,天上的爸爸會愛妳到底!」那天是我17歲生日,我在台前嚎啕大哭。「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篇一三九15∼16)這段話對我來說像是一個身分證明,證明我的存在不是錯誤!雖然我是父母外遇、從暗中犯罪而生,但我的肺腑是天父所造,在母腹中祂已覆庇我,我是神的兒女,是祂美好的計畫之一!從此,我不再被「私生女」這個身分轄制。
我非常喜愛詩篇一三八篇8∼13節這段經文:「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使我深知我是為接受父神的愛而來到這世上,在還不認識祂以前,祂就已經在乎我、先愛我!將榮耀歸給愛我們的父神!
(作者為台北靈糧堂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