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若要成為火熱佈道的人,新約有三卷書不可不讀,就是使徒行傳、羅馬書和啟示錄。
羅馬書是一卷奇特且重要的書信,有人問若將新約聖經燒掉,除四福音外,你要保留哪一卷書?很多學者都說要保留羅馬書。為什麼?因為羅馬書不但把神的救恩講得淋漓盡致,對人的生命也產生重大的影響力。從教會歷史看,有三個重量級人物都因著讀羅馬書,生命有了奇妙的的改變。第一位是奧古斯丁,他讀了羅馬書之後,從放蕩不羈的浪子變成影響深遠的神學家。第二位是馬丁路德,他讀了羅馬書之後,發現因信稱義的真理,引爆宗教改革的烈焰。第三位是約翰衛斯理,他讀了羅馬書之後,真正重生,心中燃燒著因信得救的烈火,成為偉大的佈道家,廣傳福音。
基督徒若要成為火熱佈道的人,新約有三卷書不可不讀,就是使徒行傳、羅馬書和啟示錄。使徒行傳從聖靈論的角度,告訴我們如何領受聖靈的能力成為火熱佈道的人;羅馬書從救恩論的角度,對因信稱義的真理深入透徹的剖析,讓我們心中燃起佈道的熱情;啟示錄則從末世論的角度,告訴我們主再來之前會有大逼迫和大豐收。任何盼望主再來的人,都會渴望更多人得救而火熱佈道;因主不願一人沉淪,乃願萬人得救。今天我們要從羅馬書看保羅一生的佈道熱火是從哪裡而來?根據剛才所讀的經文,他的佈道熱火來自對福音深刻的體會。
一、福音是神的使命
保羅說:「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羅一14∼15)為什麼保羅一生能火熱傳福音,有兩個原因:(1)從福音的債務來看,保羅清楚知道自己是福音的特派員(參羅一1),如果他不傳福音,所有未信者都是他福音的債權人。我們也是福音特派員,因為每位主的門徒都領受了大使命,要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對所有未信者而言,我們也都欠了他們福音的債。將來有一天在神審判台前,我們要為此向神交帳。有一次我搭計程車,跟司機分享福音,他深受感動。下車時,他說:「這麼好的福音,為什麼現在才告訴我?」讓我有很深的的感觸。如果有一天你的鄰居在神的審判台前向神申訴,說:「我的鄰居都從來沒有跟我分享福音」時,我們真不知如何回答。
(2)從福音的本質來看,「福音」的原文是「好消息」的意思。在希臘時代,前方打勝仗時,會派人以最快的方式把好消息傳回後方,讓君王和全國百姓得知這個喜訊。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沒有傳出去的福音不是福音!就好像你的好朋友生重病,你為他禱告,他霍然痊癒,你知道這個好消息,卻不去告訴別人,就不是好消息,因為沒有人知道。同樣的,福音就是好消息,如果不將它傳出去,就不是福音。
傳福音是神給我們的使命。保羅說:「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羅一15)保羅傳福音是全力以赴,如同被稱為天才築壩工程師的海狸。牠們擅長在河面修建水壩,晚上工作,白天休息;透過團隊的分工合作,可以在一夜之間把水壩完成。海狸有一種天性,一旦牠們承擔任務,就會盡所有力量,快速完成。因此英文描寫一個人勤奮努力工作,會叫他海狸先生或海狸小姐。保羅用「情願盡我的力量」,來描寫他心中的佈道熱火,這句話的原文有兩個涵義:一,心甘樂意。二,熱切渴望。保羅傳福音沒有淡季、旺季之分,他渴望每天都有機會向人傳福音。
當鐵達尼號撞到冰山下沉時,有一位牧師將才六歲大的獨生女放入救生艇,握著女兒的手說:「孩子,不要怕,神與妳同在。」之後,他穿著救生衣在冰冷的海水中游來游去。每遇到一位漂浮在海上的人,就問:「你重生得救了沒?」那人若還沒信主,就與他分享福音。在來回尋找的過程中,遇到一位年輕人,問他重生得救沒?年輕人說:「我是無神論者。」他就把救生衣脫下,給這位年輕人。又游來游去搶救即將溺斃,快要失喪的靈魂。後來牧師又游回這位年輕人身邊,問他願不願意相信耶穌?年輕人看到牧師所做的一切,深受感動決志信主。最後這位牧師因精疲力竭沉入海底。這個感人的故事,讓我們看到什麼是「情願盡我的力量」傳福音給未信主的人。求主幫助我們熱切渴望、甘心樂意、全力以赴地將福音傳出去。
保羅不但盡上全部的力量與人分享福音,也很有智慧地讓我們看到傳福音的先後優先次序。
1.先使命,後靈命
很多基督徒有一個錯誤的想法:等我靈命好一點再傳福音。現在我的問題一籮筐,等問題解決再說吧。但保羅強調先使命,後靈命。不是靈命不重要,而是優先次序的問題。保羅受洗沒多久,就在猶太人的會堂傳講耶穌。(參徒九18∼20)撒瑪利亞婦人遇見耶穌後,還沒上初信造就班,就向村莊的人分享耶穌。生來瞎眼的人在耶穌手中得了醫治,法利賽人問他是誰醫治你?如果是耶穌,他是罪人,不可將榮耀歸給他,要將榮耀歸給神。這個生來瞎眼的人說了一句名言:「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約九25)從這個角度思想,我要進一步問一個問題:不傳福音的基督徒可以稱為靈命好的基督徒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靈命好的標準是像耶穌,而耶穌的核心價值是「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因此,一個像耶穌的人必會積極尋找失喪之人。不傳福音的基督徒,不可能是靈命好的基督徒。
反過來說,傳福音可以促進靈命的成長。因為傳福音的人有更多機會,學會四件與靈命成長有關的事:(1)如何為失喪的靈魂禱告。(2)如何小心自己的言行,不絆倒別人。(3)如何倚靠聖靈勝過傳福音的恐懼與軟弱。(4)如何與人配搭,以團隊合作的方式得人如魚。我觀察過很多國內外的教會,傳福音的教會跟不傳福音的教會有一個很大的差別:不傳福音的教會充滿人的閒語,英文是gossip;而傳福音的教會則充滿神的福音,就是gospel。但願每間教會都能將內耗在閒言閒語的能量,化為廣傳福音的動能!
2.先猶太人,後外邦人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一16)羅馬書有三個地方談到為什麼要先傳福音給猶太人的理由:一,因猶太人是神的選民(參羅十一1)。神揀選亞伯拉罕,賜福給他,叫地上的萬族因耶穌得福。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理當先聽到福音,才能將這個好消息告訴地上的萬族,使他們得福。二,因猶太人是神的啟示的保管人(參羅三2)。神把祂的聖言亦即啟示交託給猶太人,而耶穌基督是神最高最大最後的啟示,他們既然受託保管神的啟示,理當先聽到道成肉身,拯救世人的啟示。三,因人類的救主彌賽亞從猶太人而出(參羅九5)。按肉體說,基督是從以色列列祖而出;按救恩說,祂在萬有之上,是永遠可稱頌的神。正是猶太人素來所盼望的彌賽亞,他們理當先聽到耶穌就是彌賽亞的好消息。
保羅深刻了解猶太人必須先聽到福音,因此他三次宣教之旅都先進入猶太人的會堂。照理說,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應該直接將福音傳給外邦人,但他每到一個地方總是先傳福音給猶太人。保羅說:「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九2∼3)雖然猶太人不斷逼迫追殺保羅,他仍念念不忘猶太人的得救。我們要效法保羅,在許多反對的聲浪中,仍要熱切有智慧的向我們的骨肉之親分享福音。
我為家人得救禱告多年,有時會為他們遲遲不回轉,留下傷痛的眼淚。但主耶穌告訴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我們不但要為家人親友禱告,也要為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不同族群禱告,他們是我們的骨肉。台灣現在有五大族群,不管是客家族群、閩南族群、原住民族群、外省族群、或新住民族群,我們都要向他們還福音的債。
二、福音是神的大能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一16)為什麼初代教會在傳福音時,會覺得羞恥呢?因為十字架救恩的信息,對看重神蹟的猶太人來說,不是神蹟而是羞辱,能行神蹟的耶穌,居然救不了自己,真是羞恥!對看重智慧的希臘人而言,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耶穌的死能除去人的罪的說法,只有愚拙人才會相信,真是羞恥!對看重能力的羅馬人來說,這個被猶太人稱為能救他們脫離羅馬帝國統治的王,居然慘死在十字架上。還說他是萬王之王,人類的救贖主,真是羞恥!(參林前一22∼24)但保羅不以福音為恥,因為他深知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福音的大能彰顯在兩方面:
1.止息神的怒氣
摩西年老的時候,寫下詩篇九十篇,特別提到神的怒氣:「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詩九十8、11)為什麼摩西以沈重的心情提醒以色列人,要敬畏神,不要惹神生氣?因為他一生中多次看到神的怒氣發作。他看過神的怒氣向埃及人發作,降下十災,讓埃及哀鴻遍野。他看到神向以色列人發怒,使背逆的選民在曠野漂流四十年,倒斃曠野。我們談到福音時不能只談神的愛,卻不談神的怒氣。保羅說人類在三方面惹神的忿怒:
第一,阻擋神的真理。「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一18)「不虔」代表不敬畏神,不怕神;「不義」代表不照著神的真理而行。神的怒氣要降在這些人身上,因為他們是阻擋真理的人。「阻擋」的原文是講到暴君以殘暴的手段壓制百姓。聖經說這個世界的暴君就是撒但,牠用謊言欺騙世人,讓人不能敬拜獨一真神。也用不義的行為阻擋真理,使人走在錯誤的道路。就拿媒體的偏差報導來說,同樣兩群人示威抗議,一方是反對墮胎,另一方是贊成墮胎。隔天報紙頭條新聞是百萬人聚集贊成墮胎,反對墮胎的新聞卻被放在不顯眼的角落。
第二,不理會神的啟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9∼20)世人不管認不認識神,是否聽過福音,只要看到神所創造的大自然,都應當知道有一位創造主。撒但卻透過兩面的手法迷惑人,讓人無法認識神;一方面,牠將造物主變成能量,去神格化。新紀元運動就是代表。另方面,牠將受造物變成偶像,神格化。現今的復古運動是代表。
第三,顛倒神的榮耀。「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一21∼23)台灣是神所造的美麗寶島,百姓卻將榮耀歸給人手所造的偶像。
世人在這三方面的不虔不義,產生三種結果:(1)人的思念變為虛妄,所思所想都遠離真實的主。(2)心地昏暗,人的良心對罪越來越不敏銳,在道德上向下沉淪。(3)造出許多偶像,靈裡剛硬,拒絕真神。雖然如此,神仍給我們機會,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就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顯明了神的愛。每個得救的人都能靠著耶穌的血,免去神的忿怒。哈利路亞!
2.得著神的公義
保羅說:「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救恩一方面止住神的怒氣,另方面讓我們得著神的公義。保羅在羅馬書三章25∼26節對此做了最好的解釋:「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神的義有兩方面的表現:(1)按公義審判人的義,因神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2)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的義。透過耶穌的死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使一切相信耶穌的人,不但不再是罪人,且被稱為義人,令人跌破眼鏡,是何等的恩典!
耶穌死的時候有兩個人經歷了這樣的恩典:第一個人是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彼拉多所釋放的強盜巴拉巴。他本應死在十字架上,卻因耶穌替代他,使他得釋放。第二個人是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臨死前他跟耶穌說:「你得國降臨的時候,請記念我」,耶穌說:「你今天與我同在樂園了。」明年中華民國即將屆滿百年,很多囚犯都在等馬總統宣布特赦,但那最多只能宣判無罪,卻不能稱人為義,神的恩典實在太大了!
最後,為什麼保羅說神的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呢?因完備的救恩包含三部分:因信稱義、因信成聖、因信得榮耀。這三樣都不是靠著我們的努力和行為所能得著的。是本於恩,也因著信。救恩不是一個事件,而是一個過程。今天許多基督徒得救之後,又回到以前的生活方式或在原地踏步沒有長進,都是錯用了因信稱義。義人必須靠著信心走完整個救恩的過程,這條救恩之路,是義人的路,越走越光明。這也是保羅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的意思。願我們每個人都跟保羅一樣,對救恩有這樣深刻的體驗,就會像保羅一生充滿佈道熱情,成為火熱佈道的人。
(本主日信息講於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