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復興就是絕對地信靠順服神,除祂以外,別無拯救,除祂以外,別無渴慕,若能全然降服於神,台灣不但會被神復興,也會清楚看見神就在我們當中。
出埃及記廿九章和卅章提到亞倫跟他的兒子被分別為聖,歸神使用的過程。利未記八章和九章又重覆記載了一次,第八章說他們在承受聖職的時候,在會幕內待了七天,都沒有出會幕的門,被分別為聖的日子滿了之後,第八天就進入歸神使用的階段,所以「到了第八天,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對亞倫說:『你當取牛群中的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又取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獻在耶和華面前,並取調油的素祭,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摩西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所當行的;耶和華的榮光就要向你們顯現。』摩西對亞倫說:『⋯⋯。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利九1∼7)獻祭的目的是為了神榮耀的顯現,之後就帶出22到24節的結果:「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利九22∼24)
一、「分別為聖,歸神使用」是我們的命定
1.我們必須要分別為聖才能歸神使用
「分別為聖,歸神使用。」是一體兩面的事,申命記四章24節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所以若想服事神,就當預備好,讓自己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坦然無懼地在神面前。昨天新聞報導,有位年輕人從台中騎摩托車到高雄,車子行進的時候,風吹在他身上,所以不覺得熱,等到停車以後,才發現自己曬傷,而且是二度灼傷。神真得很喜歡我們親近他,但是當亞當犯罪之後,祂知道無人能站立在祂面前了,因為一個有罪的人靠近神是不能活的,就像一個站在大太陽底下沒有任何遮蓋的人,一定會曬傷一樣。除非讓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捨命,用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恢復神與人的關係,人類才能回到神起初創造的完美狀態,並在神的同在中,與神一同滿足、平安和喜樂地來治理全地。
有三個「S」開頭的英文字可以明確描述分別為聖,被神使用的過程,第一個是salvation(救恩),第二個是sanctification(聖潔),sanctification、consecretion跟holiness是放在一起的,意思是我們要分別為聖,被神潔淨和恩膏到一個程度,回復到亞當夏娃還沒犯罪之前,可以負起的責任。之後才產生第三個s,就是service(服事)。羅馬書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被主的救恩得著的人,一定是個服事的人,所以才說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但服事跟做事不一樣,做事是按著我們的才幹、能力和喜好來完成事情,服事卻是從敬拜出來的,聖經NIV英譯版非常清楚地將「理所當然」翻成屬靈的敬拜。
2.我們是受膏的一群,有君王、先知、祭司的身分
因為基督就是受膏者,所以林道亮牧師說基督徒是小基督,都是小受膏者,聖經講到君王、先知和祭司(代禱者)三種受膏者,雖然這些年來,我們越來越明白受膏者為何,也努力地學習追求進入受膏者的地位,但是我們該更多認識的是受膏者應做甚麼。
天國文化提到我們要恢復君王兒女的身分,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我們有神為我們預備的權柄、能力和資源。我們也講到先知的恢復,明白先知的工作,了解神對這個世代的心意,但是除了這些應有的認知外,我們更要行出祭司應有的恩膏,把君王的豐富、先知的領悟,帶到眾人的身上,真實地成為眾人的祝福。希伯來書說:「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來四14)耶穌立了一個非常清楚的典範,那就是祂不只是一位君王先知而已,更是站在神與人中間的大祭司,親自填補神人之間的大空隙。
二、活出一個祭司職分,他所作的是
1.祭司的職責或功能
既然神如此聖潔,所以服事神的人是不能馬虎的。為此,神特別分別出一群人,讓他們專心負責會幕裡面的事。祭司袍的邊邊釘了很多鈴鐺的目的,是為了讓在會幕外的人確認祭司是否無恙,聽到鈴鐺的聲音,表示祭司還活著,若沒有聲響,外面的人就得用鉤子將死了的祭司鉤出來,可見祭司必須隨時儆醒聖潔,因為他是在聖殿裡工作。除此之外,祭司還有一個責任,就是站在人與神中間,將人的需要或困難向神陳明,神若接受人的悔改,會透過祭司為人祝禱。
2.他所作的是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四14、七25)從經文可以看出耶穌所做的就是祈求,就是代禱。但若把這所求或代禱具體化,就是祭司所做的。第一,代替百姓獻祭,第二,祝福。如果祭司沒有作這些工,豐富就出不來,人們也得不到神的賜福。
很多人都說利未記很難讀,又獻這個祭,又獻那個祭的,讀到後來,都忘了要獻什麼了,民數記更無聊,數來數去,讓人不禁產生很多問號,為什麼要獻祭?牛怎麼可以代替人?越想就越覺得神不像我們那麼聰明和周到,難怪保羅說,對許多希臘人而言,神所設立的十字架是愚昧的。我要說的是,若我們還沒有完全順服神的吩咐,這表示我們還沒有到真需要神幫助的時候,表示我們還不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
我發現有些人生病去找醫生,卻不相信醫生,譬如傷風感冒時,會覺得醫生開的藥不夠好,除非得到癌症,才會跟醫生說:「你就盡量做,我就交給你了。」就像很多人雖然得到神的答案了,但是還是常常跟神討價還價,要神尊重你的意見,不認為自己是個罪人,不認為自己是個被造的人,就是我們承認自己是被造的,也搞不清楚被造的目的為何。
若你問我:「牧師,如果神已知道那個人會不會得救,我們何必傳福音呢?他該信就信,不該信的,不就白傳了嗎?」也有人說:「牧師,愛人是很重要的,我的愛還不夠,如果神多給我一點愛,我就會傳福音。」或說:「牧師,我忙到不可開交,那有時間傳福音啊?」這些都是藉口。
幾年前,我看到巴刻(J.I.Packer)的書《傳福音跟神的主權》,他對傳福音的認知是:「傳福音不在於我們對人有沒有愛,或是知道誰會相信。雖然有時人不會相信,那乃是我們對神的愛有多少、還有這愛是否是真實。這樣的愛顯明在我們對神的順服上,傳福音是神的命令。」若不是聖靈作工,沒有任何人能夠領人信主,唯有當我們順服神的引領而行,事情才會發生。
今天的經文兩次提到「耶和華吩咐」,就是吩咐他們要獻祭,不在於我們明白獻祭的方法,從獻祭這件事可以看出我們是否願意順服神。當我們在神面前看到自己的不足,也真知道需要神的幫助時,就是順服。跟慕道友聊聊,就知道他準備好要接受耶穌了沒,跟願意出來服事的人談談,就知道他預備好了沒,不在於人的熱心或才幹,在於願不願意順服神的安排。
林道亮牧師說:「如果你沒有清楚聽到主的呼召,就貿然出來做傳道人,神是不會負你責任的。」若你跟神說:「我都獻身了,你怎麼可以不負我責任呢?」神會說:「你自己願意獻身是一回事,我是否呼召你,又是另外一回事,別把責任怪到我身上。」所以獻祭著重在我們的心是否完全順服神,若無法完全順服,不管手上有多少權柄、能力、資源或知識,都不可能完全發揮出來。
人犯的罪有兩種,一個是我們犯了神說不可犯的罪(sin of comission),另外一種是,該做的沒有做好,或甚至沒有做的罪(sin of omission)。服事的時候,若做一些不是神要我們做的,或是神要我們做的,我們卻沒做,這都叫做虧欠了神的榮耀,或是搶奪神的榮耀。我今年參加北美靈糧特會只待兩個禮拜就回台灣了。這次在美國我發現幾位有才幹的傳道人都跌倒了。我要說的是,有才幹和恩膏之後,依然願意順服神的旨意,去做你不明白甚至於你不能掌控的事,就可以看出我們到底順服神到什麼程度。
贖罪祭、燔祭和平安祭這三種祭各有其意義,贖罪祭就是罪得赦免,表明我們從罪的捆綁裡釋放出來。燔祭就是全然獻上,毫無保留,向神表明我們是屬於祂的。可是我們常會聽到神這麼跟我們說:「雖然你已經跟我說你屬於我了,可是其實你還不完全屬於我,因為你根本不聽我的話。」這就是我們的光景,喜歡屬於神,得著神的祝福,可是又不想處處受神的限制。再來就是平安祭,有時候也包括素祭,也叫fellowship offering,當我們被神買贖回來,就與神有了相交(fellowship)的關係。
獻完祭之後,亞倫就為他們祝福,從祭司的角度來看此事,能夠接受神的祝福是因為出於順服,因此神必要成全祂的應許而賜下祂的祝福,民數記第六章提到亞倫為以色列人的祝福,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祭司的祝福:「『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民六24∼27)當百姓做了該做的事,亞倫就代表神祝福他們,神的應許就成就在他們身上。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利九23)摩西跟亞倫服事完後,又進入會幕,沒有馬上回家,這一點讓我很驚訝,第二個讓我更加驚訝的是,百姓也沒離開,之後,亞倫又出來為百姓祝福,前面那個是獻祭的祝福,後面是從會幕出來以後的祝福,這次的祝福相當不得了,因為是祝福的源頭在向他們顯現。
很多解經家在想,摩西和亞倫後來又跑進會幕裡面做什麼啊?其實這是摩西最後一次進會幕,也是亞倫第一次進會幕,原來摩西是要把亞倫帶進去,讓亞倫知道怎麼遇見神,以及怎麼做神的事情,讓這位接班人知道該怎麼做。另外還有一個很大的不同,請原諒我這樣說,只是乖乖地做神的事情,很容易變成一個宗教徒,除非我們真實地遇見神,才能成為信徒、門徒和使徒。
明年我就到退休的年齡,我想由某某人來接好了,因為我覺得他大致上都很好,雖然他也有些不足的地方,不過沒關係,讓他做做看,就大致將接班的事交待下去,不過我還需要做最後一件事情,就是帶他進到可以遇見神的層面,當他也被神的靈充滿的時候,問他要不要愛靈魂已是多餘的,因為神的心已經在他裡面了,他不可能不愛靈魂的。
三、進入神同在的榮耀中
1.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
順服加上活出神的心意,火就會從天而降,燒掉整個祭物。祭壇上有兩種火,一種是人手所興起的火,一種是神悅納的火。詩篇說:「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卅七4)
既然祭壇上的火是不能夠熄滅的,那以色列人怎麼帶著壇跑來跑去呢?每次要遷移時,他們會留一些火種,到下一個地方再把它點燃,這整個重點是,雖然過去是人在壇上點火,但是火種是從神而來的,願每個基督徒都成為那個火種,不要讓每次的特會,成為暫時的滿足。更要把這火種傳出去,點燃我們的四周。
2.「復興」是人心的改變
兩天前,與一對夫婦談了很多事情,他們已經回台灣買房子,正考慮是否提早退休回台定居,先生的生意做得很不錯,不過講到神在我們教會、在台灣的工作時,他卻哭著說:「牧師,我要的就是這樣,不是美國的生活和房子,也不是美國的教會。」
我要說的是,如果神的火沒有落下來,就不會看見復興,我不是說轉化不好,只是想幫助大家更深入去思考轉化的意義,烏干達的轉化提到,他們的土地原本連蘿蔔都長不出來,後來不但長出蘿蔔了,而且個個都比腿還要粗,我要問的是,若那天,台灣的蘿蔔也長得像腿那麼粗,我們就滿意了嗎?那天,我們教會的人數增長到好幾萬人,我們也會就此滿意了嗎?假如我還不認識神的話,我會因上面的情況歡樂不已,可是對於一個遇見過神的人來說,上面那些事是不足以跟神自己相比的。
親愛的弟兄姊妹,全地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把神當作神,我們沒有全然地愛祂,因為我們沒有全然地尋求祂、渴慕祂。這顯明在我們並沒有完全順服祂的吩咐、祂的話語上。所以求神憐憫我們,當每件事情發生的時候,讓我們能夠真實明瞭神的心意,其實復興就是絕對地信靠順服神,除祂以外,別無拯救,除祂以外,別無渴慕,若能全然降服於神,台灣不但會被神復興,也會清楚看見神就在我們當中。
(本主日信息講於2010年7月25日,由林青緣整理,蕭永鑫潤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