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二十多年,從教兒童主日學開始,舉凡做招待、收奉獻、帶團契等等服事,都不落人後。由於熱心愛主愛人,被選為董事、執事,我自認是很成熟、很不錯的基督徒!這種自以為是的觀念,一直到參加了「把握時機」宣教生命課程後才被打破。這是一個生命整合的宣教課程,其內容分為四大主題:聖經、歷史、策略和文化。雖然只上了五天的課,但對我來說是人生的大翻轉。
原來我錯了:
第一:大使命不是從馬太福音廿八章19至20節開始的,亞伯拉罕之約就是大使命的開始。
第二:事實上,亞伯拉罕之約(創十二1~3)分為兩部分:(1)頂線(Top Line),「我必賜福給你……」,這是屬天的福氣──賜福;(2)底線(Bottom Line),「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這是屬地的責任──宣教。而以往我只講屬天的福氣,自己沒有、也沒有教導人去實踐屬地的責任。自己的光環愈來愈大,甚至搶奪了神的榮耀都不自知,真是虧欠啊!
第三:從宣教史來看,若不是有外國宣教士為我們翻譯中文聖經,跨越文化、地理及語言的障礙向中國人傳福音,我們怎麼有機會蒙恩得救?而神得最大的榮耀就是各族、各方、各民、各國,在基督裡合一,一起來敬拜神。
(作者為士林靈泉堂宣教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