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和妻子用心思考尋求神,神也用經文和環境引導、調整我們,使我們清楚是該走出來全時間奉獻。
我小三的時候,父母經商失敗,家庭由富裕陷入貧困,這樣的經歷使我深信「成功」唯有靠自己。
努力讓我很快就擁有了車子、房子,也娶了心愛的妻子。一切都這麼美好。然而,本該快樂的我!內心卻沒有平安、滿足。我迷失在物質中、父母不合的困擾仍然存在。感謝主!後來和妻子認識了耶穌,我好像找到人生的燈塔,在海上漂流許久的船,總算尋見可以靠岸的港灣。
受洗後,我有學習牧養服事的機會,並成為教會中的信徒領袖。妻子和我在經歷人生的大風浪後,因著神而更加相愛,家人也相繼的信主。周圍的牧者、朋友開始鼓勵我獻身傳道。當時我並沒有這打算和感動,沒有回應、也沒向神尋求。我當上了執事主席,常忙到甚至沒時間在工作上盡力的地步,但是神仍做奇事,讓我的事業,在一片失業、裁員、倒閉的日子裹,仍然蒙福,業績、成果是歷年最棒的。客戶們彼此介紹,訂單成交率竟達到八成以上!
四十歲那年,我開始思考我的人生:神賜給我這些豐富,難道我還要再追求物質、人的滿足嗎?我有多少四十年呢?我要怎麼樣和永恆的主,有更直接的關係呢?感謝神!我開始和妻子用心思考尋求神,神也用經文和環境引導、調整我們,使我們清楚是該走出來全時間奉獻。所以我結束了事業,妻子也辭掉工作,把車子、房子都賣了,上來考靈糧神學院。
來到靈神,課業真不輕鬆,心情既緊張又緊繃。感謝神,靈神是有愛的學校,學校從院長到老師,甚至行政同工,都對學生非常的體貼,常常用愛心呵護、關心我們。使我和妻子在這裏感受到主愛的溫暖,許多課業和事奉的壓力也在愛的擁抱之下化解了。在學校全備和多元的生活學習中,我不只能在知識上有收穫,在靈裏也有許多操練的機會,甚至在禾場的服事上,學校也安排讓我們在教會有實習,能夠學以致用,把所學到的分享在教會的肢體上,使我常常經歷神大能的運行。現在我在教會裏面,也牧養了社青的團隊,在這當中我不僅看見牧者開拓的榜樣,也參與在神的工上。想到這一切,心中非常感恩,神對我真好,衪總是給我最好的。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5~16)從前的我自以為是,認為自己付出很多了!但後來發現,原來以前我好比在桌子底下的燈一樣,雖然有光,但沒有發揮它應該有的功效。現在我願意離開以前的位置,神就把我放到燈臺上,讓我做合乎神用的器皿。親愛的朋友你生命的燈臺放在那裡呢? 願天父使用你我的一生,擺在合宜的位子、行在祂的旨意中。
(作者為靈糧教牧神學生二年級)